“吸附剂”也能降肌酐吗?治疗早期慢性肾衰,应采取这4大措施

周逊 肾内科主任医师

近日有肾友咨询,问:“吸附剂能降血肌酐吗?”。关于“吸附剂”治疗慢性肾衰竭与降肌酐问题,并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不同于其它治疗慢性肾衰竭的药物,用于治疗肾衰竭的“吸附剂”类药物,如药用炭,它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通过口服进入人体后能有效地从胃肠道中吸附肌酐、尿酸等有毒物质,容纳于其孔隙之中,可以减少这类毒性物质进入人体的内循环。药物吸附后连同毒性物质从肠道中排出体外,可以代替肾脏小部分排毒功能,最终使得体内肌酐、尿酸等毒性物质积存量有所降低,从而降低包括肌酐在内的毒性物质在血液中的浓度,保护健存的肾单位。

对中晚期慢性肾衰竭来说,在患者体内毒素较高的情况下,服用药用炭类“吸附剂”可以起到一定的降肌酐作用,但它只能起到治标与减轻症状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这类患者,治疗与纠正并发症与合并症才是重中之重,使用“吸附剂”只能作为辅助治疗手段。

“吸附剂”也能降肌酐吗?治疗早期慢性肾衰,应采取这4大措施

对早期慢性肾衰竭来说,患者体内包括肌酐与尿酸在内的毒性物质并不十分高,不管是患者的血中肌酐与尿酸值,还是患者的组织间隙中的肌酐与尿酸等毒性物质,都只处于偏高水平,有的患者的检测结果甚至可显示血肌酐与血尿酸值处于正常范围(仅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此时若使用“吸附剂”类药物用于降肌酐,大多并不能起到理想的降肌酐效果。与其它治疗慢性肾衰竭的药物不同的是,“吸附剂”只能到肠道起到吸附作用,并不能对肾小球与肾小管间质起到修复与治疗作用。

其实,治疗早期慢性肾衰竭,还是应该采取如下四大措施,疗效看得见。

1.必须关注与治疗原发病

肾病治疗时间久了,有时只会知道目前的情况,只关注血肌酐,而忽略了原来是何种肾脏疾病,即忘记了引起肾衰竭的原发病是什么。当患者出现肾衰竭时,疾病的完整诊断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发病的诊断,如IgA肾病或狼疮性肾炎等都是原发病的诊断;二是功能诊断或分期诊断,如慢性肾功能不全或慢性肾脏病3期等则是功能诊断与分期诊断。如若只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或慢性肾脏病3期,而弄不清其原因或原发病,更不会去关注与治疗原发病,则疗效不可能太好。若是IgA肾病或狼疮性肾炎,则应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具体治疗方案。需要使用激素的,应早用;需要使用沙坦类药物的,就应该尽可能全程使用。

“吸附剂”也能降肌酐吗?治疗早期慢性肾衰,应采取这4大措施

2.去除致病原因与诱因

解热镇痛剂引起的慢性小管间质性肾炎、反复尿路感染导致的慢性肾盂肾炎等,止痛药与尿路感染就是致病原因;发热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病情加重、劳累引起慢性肾衰竭患者血肌酐升高等,发热与劳累就是致病诱因。因此,对早期慢性肾衰竭,去除如上致病原因与诱因,就可以阻止或延续病情进一步发展。但若仍不能去除致病原因与诱因,继续使用解热镇痛药、尿路感染一直未控制、经常发热感冒及劳累等,则慢性肾衰竭还会继续进展。

3.积极治疗两大伤肾指标

尿蛋白与高血压既是慢性肾衰竭的“果”(结果,即表现与并发症)又是慢性肾衰竭的“因”(原因,即引起或促进病情继续发展)。因此,积极治疗尿蛋白与高血压就显得尤为重要。控制慢性肾衰竭的病情,很大程度就是围绕尿蛋白与高血压在治疗。尽可能将患者的24小时尿蛋白定量降至1.0克以下(降至0.5克以下则更好),将血压控制在100-120/60-80mmHg,则非常有利于保护残余肾功能,阻止或延续慢性肾衰竭继续进展。

“吸附剂”也能降肌酐吗?治疗早期慢性肾衰,应采取这4大措施

4.避免肾脏再受伤害

伤害慢性肾衰竭患者肾功能的,不仅仅是原发病未控制、尿蛋白不下降及高血压未达标,以及感染与劳累等因素,通常还会有其它多种因素伤害肾脏,致肾病加快向前发展。其它因素包括,肾毒性药物的使用(如止痛药与他克莫司等)、肾脏处于缺水状态(高热与大量出汗等)、过度使用药物(重复使用多种药物及超大剂量使用某种药物)及肾脏负荷过重(输液太多及大鱼大肉与口味太重)等等,都会导致肾脏再受伤害,都应该尽量避免。

因此,早期慢性肾衰竭患者并不提倡服用“吸附剂”来降肌酐。采取如上四大措施,既实用又靠谱。

与同名《肾为先》微信公众号同步首发,文章为作者周逊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吸附剂   肾小球   尿酸   止痛药   高血压   诱因   肾病   肾脏   毒性   病情   肾功能   药物   患者   物质   措施   原因   游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