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药品暴利,需要出台反暴利法

众所周知, 药品是特殊商品, 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 各国政府都对药价进行必要的管制。而我国对药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由于药品政府定价中的信息不对称, 以及医疗机构的双重垄断等因素导致价格管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以致失灵。为了治理药价虚高的现象, 近年来, 国家发改委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降价措施, 但几乎每次降价均未能触及医改的核心, 当然也无法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在现行的医药流通体系和医药供应链中, 医药厂商、医院、医师、患者、医保机构, 这些本来应该平等博弈的市场利益主体由于话语权和信息获取权的严重不对称, 形成难破的利益格局。在这一格局中, 政府各种消除“药价虚高”的举措在“潜规则”面前显得苍白无力。随着群众个人医疗需求的增高, 真正让群众方便看病、便宜看病, 除了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反暴利法律法规。

遏制药品暴利,需要出台反暴利法


现行法律对处罚牟取暴利的价格欺诈行为虽然是有章可循的, 但明显滞后, 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8年5月开始施行的《价格法》明确禁止的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之一, 即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另外, 根据1999年8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然而, 牟取暴利的行为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价格法》还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都没有规定一个明确而具体的形式和构成要件。为了制止“暴利”行为, 国务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1995年1月25日就制定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从法律条文层面,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是1995年制定的。从十多年来的法律效果来看, 其收效甚微。随着社会的变革, 这个规定中的很多条文都不具有可操作性。执法部门较难按照此法执法。另一个层面对于有责任的执法主体的不作为行为的制约也是没有力度的。“没有制约的法律条文等于空文”,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个法律。

遏制药品暴利,需要出台反暴利法


遗憾的是中国至今尚未出台《反暴利法》, 中国的刑法典中也没有“暴利罪”的罪名, 所以中国到处可以看到暴利行业和极端暴利的商业欺诈行为。尤其是医药行业暴利所引起的民怨最大。法所不禁, 即为合法。如何抑制“暴利”?我们不仅要从行政管理角度以及消费者维权的角度, 更要从法治层面的加强来保证消费者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公平。

遏制药品暴利,需要出台反暴利法


总之, 中国反暴利法的出台刻不容缓, 此法的出台不仅要对医药行业的暴利给予严厉的打击, 更要对市场上所有的暴利行业予以制裁与威慑。无论是为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还是与民实惠、稳定社会, “反暴利法”都应尽早出台, 并要加大此法的宣传力度, 扩大实施范围, 使之成为理顺中国当前复杂经济关系、调整利益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暴利   牟取暴利   法律条文   管制   行政处罚   中国   经营者   不对称   暴利行业   层面   利益   药品   医药   法律   价格   游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