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两件不喜欢的事

最近听到一个很有趣的观点:每天高高兴兴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不喜欢,但必须做的事,就高高兴兴地去做,这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负责——既然你高不高兴都得做,高兴地去做,显然是性价比更高的选择。

有人说我高兴不起来怎么办?比如考职称,学不进去,简直想死。

这时候你得出点血。把每天的目标细化,完成一个小目标就给自己一点小奖励。

同事让女儿每天学半个小时英语流利说,她当然不喜欢。但她答应女儿学完level 1,就送她一套“乐高”,为了得到喜欢的东西,女儿必须去做不喜欢的事,还有比这更公平的吗?

势利是我们深入骨髓的人性。有益的事,你再不喜欢也能慢慢坚持;无益的事,你再喜欢,慢慢也会懈怠。

我以前也觉得做不喜欢的事是浪费生命,比如我就不喜欢运动。

后来就强迫自己每周健身两次。慢慢的,好像开始爱上运动了。

但有一次,朋友约我去户外跑步爬山,简直要了我半条命,而她却兴致勃勃。

我忽然意识到,我还是不喜欢运动,如今跟10年前根本没有区别。之所以我不再排斥去健身房,只是因为我享受到了它带来的福利。

总听到一个观点:你要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喜欢的事”。

这个道理,可能真要经历一些事情才能明白。但我希望你们早一点明白,它能让你少走弯路,避免变成向生活撒娇未遂的怨妇。

所有对自己狠的人,所有你们眼里自律的牛人,都乐于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喜欢是一个暂时的状态,对抗不了时间,更对抗不了人类喜新厌旧的本能。能对抗时间的,只有自律和利益。

而一个成熟又自律的人,就要像毛姆说的那样:为了使灵魂宁静,每天要做两件不喜欢的事。

两件是概数,可以是三,可以是一,但如果你一天做的七八件事,都是不喜欢的,就必须做出选择和改变:要么改变生活,要么改变心态。

做不喜欢的事还有一个福利,它会增加你做喜欢的事情时的幸福感。

人生的快乐,往往需要痛苦衬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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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标签:概数   毛姆   波峰   势利   走弯路   懈怠   喜新厌旧   英语   美文   福利   观点   事情   女儿   目标   时间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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