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社会发展的速度过快,社会财富的增加,也完全超出了人们过去的普遍理解和认知,人们的社会意识和行为习惯,仍然停留在农业经济的慢速发展的模式里。这已经让社会分裂和社会普遍焦虑越来越严重。
加快普及“信用社会”制度,加强利用法律武器,利用法律资源,利用法律规则,维护自身利益,从而让整个社会,在法律的维护下,更加自由,没有焦虑的运行和发展。
目前,最突出的事情,就是很多老百姓之间的事务,很少使用法律方法。比如男女恋爱结婚,社会的一些规则,男方需要给女方彩礼。而这个彩礼,具体怎么给?谁主持,那些人必须在场,并没有具体规定。如果男方只是按照习俗,把彩礼送到女方手里,女方家庭突然反悔,不仅不能结婚彩礼也无法讨要。这对于男方,很多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觉得,应该建立“信用社会制度”,一切金钱和财产交往,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由具有资格的法律机构,出面并且以法律形式维护双方利益。
特别是男女交往中,目前有一些女性,利用自己是女性,这样一个身份,利用相亲平台等,和男性交往,目的却是骗取男性钱财。
我想,很多情况下,可以利用法律程序,减少纠纷维护受害方的权益。特别是涉及彩礼,必须经过法律机构,才能够允许双方完成彩礼交往。
虽然,我们的法律体制,已经很完善了。但是,民间的习惯,还是不愿意按照“信用社会”规则行事。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甚至悲剧的发生,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建立“信用社会”,必须从孩子抓起。在小学和中学,开设这样的课程,让所有社会成员,都有“信用社会”的法律概念和意识,在社会交往中,自觉地按照“信用社会”规则做事。
希望我们的法律人士和专家,还是要接地气一点,多多进行社会调研,从更深层次,为建立“信用社会”做努力。
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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