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小镇”杯 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全国征稿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活特色文化,助推文旅融合,繁荣和促进本土文学创作,讴歌美丽黄梅,分享幸福生活,传承黄梅精神,“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黄梅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主办单位

湖北鄂旅投黄梅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鄂旅投东山小镇)

黄梅县文化馆

黄梅县戏剧创作室

黄梅县文化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黄梅文艺》杂志社

(四)协办单位

黄梅县五祖镇综合文化站

曹锦军围炉微信平台

黄梅县凤凰城心悦禅茶社

黄梅县黄梅大道电信营业厅

黄梅文艺微信公众号

二、评奖日期

1、征稿时间:2021年8月15日——2021年12月05日

2、评奖日期:2021年12月

3、颁奖日期:2022年1月

三、征文主题内容

黄梅非遗文化、民俗文化,尤其欢迎表现国家级非遗——黄梅戏,黄梅东山文化系列以及东山小镇文化旅游见闻、自然景观、人文思考、文旅探索等方面的作品。

四、征文体裁

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报告文学等),诗歌不少于30行,不超过100行;小说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10000字;其他作品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

五、征文对象

全国范围内写湖北黄梅的作家、作者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荣誉奖、评委奖、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若干名。

荣誉奖、评委奖各3名,颁发证书;

一等奖1名 2000元 ,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 800元/名,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 300元/名,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 每名100元或等值精美奖品,颁发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 每名赠精美奖品;

所有获奖作品刊载《黄梅文艺》东山小镇非遗文化专刊。

七、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应确保原创,作者文责自负。

2、参赛作品只收电子稿,发送到大赛征稿邮箱:

245131716@qq.com(戏剧、小说、诗歌),

297235310@qq.com(散文、报告文学),

邮件主题写明【“东山小镇”杯+体裁+作者姓名+标题】

3、每位作者所投作品,不超过两篇(组)。

4、为确保公平,所有参赛作品原创首发,未在其他正规刊物发表,无版权纠纷。严禁作品抄袭、代笔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赛作品在文末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微信)、地址及单位。不需要简历。

八、截稿日期

2021年12月05日24:00,以邮箱收稿时间为准。

九、征文评选

分初评和终评。

1、初评:由《黄梅文艺》编辑部组织专业人士联合初选,入围作品授权《黄梅文艺》杂志、黄梅文艺微信平台、曹锦军围炉微信平台择优发表,将从中遴选进入终评。

2 、终评:邀请知名作家、专业人士担任终评评委。终评采取“读者投票+终审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读者投票权重占30%,评委打分权重占70%。

3、评委作品,不参与评选。

十、活动颁奖

将择时再举行颁奖活动,届时邀请相关单位领导、第二届黄梅文艺奖评委及获奖者莅临颁奖现场,参会领奖。具体颁奖活动议程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东山小镇”杯第二届黄梅文艺奖为公益性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鄂旅投黄梅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黄梅县文化馆

黄梅县戏剧创作室

黄梅县文化服务中心

黄梅文艺杂志社

2021年8月10日

“东山小镇”杯 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全国征稿

“东山小镇”杯 第二届黄梅文艺奖全国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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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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