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内,女学生被男同学奸杀,150万元赔款背后的痛思

5年前的一天,也就是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新东方学校的一名女学生失联,几乎所有的失联案件中,失联意味着死亡的概率高达80%。

果不然,第二天在教学楼教室发现了少女尸体,犯罪嫌疑人王某投案自首,交代自己和这位女同学强行发生关系后,扼其脖子导致女孩窒息死亡。

新东方教室内,女学生被男同学奸杀,150万元赔款背后的痛思

两个未成年人,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一个17岁的热血少年,在朗朗乾坤,学校教室,做出这样的事情,并导致女孩死亡,一时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加上男孩未满18周岁,该如何判刑被网友揣摩着,等待着法律的最后裁决。

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这样的事情就犯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从重处罚。

2017年6月26日,北京第一中院一审判决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上诉,表示不服,于2018年12月27日再次开庭。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事判决尘埃落定。

这样的案件都是刑事并民事,民事需要一个协商和裁决的过程,因为是未成年人,犯罪人的母亲有监督权,也就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刑事案件判决后,这两位被告再次出庭,法院判决二人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差旅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总计1752990元。

2021年5月19日,北京昌平区法院下达二审结果,认为犯罪母子承担90%,新东方承担10%,双方责任确定,犯罪嫌疑人和母亲承担1500755元的各项费用。

新东方教室内,女学生被男同学奸杀,150万元赔款背后的痛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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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女子还活着,或许现在已经是孩子的妈妈,今年21岁了,可面对这样的判决,虽然赔偿很乐观,心里依旧是思念和痛心,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女孩的生命,生命诚可贵。

当然这也是一种社会的正义判决,是对犯罪份子的惩罚,死者的母亲说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道。

公道在,正义在,人间正道是沧桑。

新东方是一家知名社会教育机构,近年来遍地开花,在这样的校园发生了未成年人奸杀的案件,值得人们深思。

犯罪人的价值观很关键,自身因素和冲动的心理是犯罪的恶魔,一步步将这个少年带向深渊,可学校的法制观念教育到位了吗?尤其是青少年性教育和心理学知识普及做了吗?

女儿去世后,这位孩子的母亲转向了漫长的起诉路,最终让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审判,同时也算是慰问了天堂的孩子,这个案件最终结果证明,未成年人不具有“免死金牌”,仍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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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造成了两个严重的后果,受害人得到了钱,可钱用起来心里很难过,再多的钱也换不来一条生命。

犯罪分子不但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同时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过多的钱财或许无法承担,面临着孩子去坐牢,家人也跟着倾家荡产赔钱,人生从此发生了转折,即便是家里有钱,也无法挽回孩子犯下的罪行。

这样的结局对双方都是悲剧。

面对这样的个案和极端案件,我们深刻体会到,在保护未成年成长的过程中,要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也要加大对犯罪的惩罚,如果惩罚不大,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年龄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保护伞,我们是法制社会,呼吁所有的公民做一个守法的中国人,呵护未成年人,不能让祖国的花朵在恶魔的牵动下走向犯罪的道路。

同时加大性教育和情感交流,早熟和暗恋、或者是谈对象都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青少年犯罪已经慢慢成为了社会问题,值得深思,坚持法治教育和心理学的普及,以及性教育等,实行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起抓,制定完善的青少年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文明的长河中,健康成长,让青少年感悟历史的巨变和沧桑的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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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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