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与“新红学”

1921年3月,胡适先生应上海亚东图书馆多次邀请,写出《红楼梦考证》(初稿)一文。一个月之后,陈独秀先生撰文《〈红楼梦〉(我以为用“石头记”好些)新叙》(以下简称“新叙”),与之呼应。又后一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了加以标点符号的新版《红楼梦》,并把胡、陈两位先生的两篇专文刊登于书前,作为序言。“新红学”研究之幕自此拉开,至今整整百年。

亚东图书馆的东家是汪孟邹、汪原放,陈独秀则是亚东图书馆的资金筹措人和众多作者的举荐人。胡适可巧又和汪孟邹、汪原放都是安徽绩溪同乡。在亚东图书馆出版新式标点本《红楼梦》的环环相扣的过程中,陈独秀无疑是一位核心人物、一位重要的策划者。他们共同的目的,是借新版《红楼梦》推广白话文,却不曾想,由此开启了“新红学”研究的考证路径,并对中国的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积极的影响。

在此过程中,胡适先生大出风头,而学界对陈独秀的贡献却关注不多。本文拟就陈独秀在曹雪芹《红楼梦》研究中的几个观点谈些认识,以纪念这位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

一 文学是社会思想变迁的产物

陈独秀在1922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独秀文存》一书中,自作《序言》,他讲到:“在这几十篇文章中,有许多不同的论旨,就此可以看出文学是社会思想变迁的产物。”这是他关于文学和社会关系极其朴素明白的一个科学观点。

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用“民主”“科学”的理念,反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旧文化、旧伦理、旧道德、旧观念。他既需要西方外来先进思想的武装,又迫切需要本土优秀文化与之对接。因为他知道,外来文化绝不可能平行移植于中国故土,所以他寻遍二千年来,中国文学的“变迁物”如何与新文化相联对接,可惜他见到的多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作品,唯有《红楼梦》一书“不落俗套”,“为闺阁昭传”,专述作者自己如何“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这不是一部背叛旧文化、旧伦理、旧道德、旧观念的文学作品吗?

此书保留着大量“社会思想变迁”的历史文化足迹,所以陈独秀大力支持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多方策划《红楼梦》新版的刊印发行,并且亲自上阵为新书作序,参加讨论。

新文化运动高举的是“民主”、“科学”两面大旗,紧接其后的“五四运动”,则大力宣扬维护国家主权的爱国主义,再其后则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红楼梦》一书作为“社会思想变迁的产物”,在陈独秀先生看来,在近代以来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二 陈独秀对《红楼梦》文学价值的认定

1. 文学小说中的“人情”和“故事”

1917年1月1日,陈独秀读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后,在所写感言中首提《红楼梦》。他说:“章太炎先生,亦薄视小说者也。然亦称《红楼梦》善写人情,夫善写人情,岂非文家之大本领乎?庄周、司马迁之书,以文评之,当无加于(《红楼梦》)善写人情也。”(《新青年》1917年3月)陈独秀认为,连章太炎不太看重小说的学者都认为《红楼梦》善写人情,说明了《红楼梦》一书在文学价值上是很大的,甚至远超庄周、司马迁,这是多高的赞誉!

陈先生在“新叙”中首先把小说中的内容分为“人情”和“故事”两部分,“人情”即是小说中的言情故事,“故事”则是小说中涉及的真实历史。他认为中国的古典小说产生于民间的野史稗官,西洋的古代小说则产生于神话宗教。自从欧洲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的小说“变为专重善写人情(故事)一方面,善述故事(历史)一方面遂完全划归历史范围,这也是学术界的分工作用”。因此,“中国小说的内容和西洋小说大不相同,这就是小说家和历史家没有分工的缘故”。陈独秀认为,中国传统小说和历史并没有截然分开,言下之意是,《红楼梦》虽然有曹家的历史做素材,实则写的是人情,是善写人物的小说。

人情小说,又被称为“世情小说”。现代学界一般认为,明代中叶《金瓶梅》的问世,标志着“小说创作从演述历史、杜撰神怪,到表现人生、描摹人情世态,这是文学观念的重大变革”[1]。人情小说的特征是“在琐碎中有无限烟波”[2],“乃隐大段精彩于琐碎之中”[3]。《红楼梦》开篇就提出:“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传者。”[4]所以,鲁迅1920年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小说史课程,从现代学术意义上对中国小说历史进行梳理,他的油印本讲义称《中国小说史大略》第二十四篇的题目就是“清之人情小说”,专章介绍了《石头记》一书[5]。卢兴基在《登峰造极的人情小说》一文中更是指出,《红楼梦》是明代末叶以来人情小说中最杰出的代表。[6]

可知,陈独秀对《红楼梦》小说的定位不但与当时学界的认识一致,他对《红楼梦》文学价值的判定也被当代的学者认可。

陈独秀在“新叙”中首先从文学小说的角度展开论述。这种角度非常切合新文化运动的文化氛围,当时许多的先进青年应该在他的论述中嗅到了一种新的时代气息。陈独秀不仅看到了曹雪芹在创作过程中把世事和人情细致记述的一面,还看到了书中寄寓着作者希望突破封建礼教禁锢的一面,从而使得《红楼梦》成为了一部善述人情、追求真情和真性的文学作品。本来两情相悦的爱情是男女青年的自然属性,是基本的人性,但在中国传统封建礼教的社会环境中,这种人性受到严重的异化,因而产生了人间许多爱情悲剧和婚姻悖论。陈独秀认定《红楼梦》为人情小说,是对人性极大的肯定,也是为女性权利进行的呐喊,其中蕴涵着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意义。

2. 曹雪芹“善写人情”又“善述故事”

陈独秀先生非常熟悉《红楼梦》。他认为曹雪芹“是一位善述故事(历史)和善写人情(故事)两种本领都有”的盖世文豪。可是对广大读者来说,“他那种善述故事的本领,不但不能得读者人之欢迎,并且还有人觉得琐屑可厌;因为我们到底是把它作为小说读的人多,把他当作史材研究的人少”。曹雪芹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在《红楼梦》中说:“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趣闲文者特多。”所以,曹雪芹用他的人情之笔,刻画十里街(势利街)、仁清巷(人情巷)的社会世情,如封肃(风俗)、戴权(皇权)反映的朝野文化,更不要说描写那么多的金陵美女和众多丫鬟的人生悲剧了。曹雪芹有此健笔,陈独秀独具只眼,他们都认识到文学艺术的精神力量。

同时,曹雪芹“善述故事(历史)”也是很有艺术性的。《红楼梦》书中写的贾府百年家史,王家、甄家几次接驾皇帝巡游,贾府最终被抄,老太爷写的《续琵琶》,究竟是历史还是文学中的一个情节呢?我赞成陈独秀的判断力:“以小说而兼历史的作用,一方面减少小说的趣味,一方面又减少历史的正确性,这种不分工的结果,至于两败俱伤。”但在那个文史不分的时代,曹雪芹毕竟没有突破这一传统窠臼,读者接受文史共享的乐趣也无可厚非。胡适先生借此大出风头,也是当时文化环境使然。

作者是从生活出发,从最敏感的社会问题出发写《红楼梦》一书的,很难想象他是要为某个大贤大忠的人物去著书立说,他也不会想到要为自己立传,他作为内务府包衣世家,连独立撰写家谱的资格都没有。他本人既有在南京、苏杭生活的经历,又有在北京宫廷内务府当差的历史;他熟知中国历代文化的各种文物典籍,又接触过精美的西洋绘画艺术和多种器物;他既见识过皇宫和三山五园皇家园林的规模气派,又在满洲八旗军营服过兵役。香山地区的八旗兵营是一旗挨着一村,一村挨着一旗,插花排列的。这里芥豆小民的生活,更是他朝夕相处近二十年的邻居和朋友。把这些“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生活、见闻集中起来,创作出一本不借汉唐名色的书来,远比陈述他的家世更有意义。我认为这才是曹雪芹的创作目的。

至于陈独秀说《红楼梦》写得过于“冗长”,让人觉得“琐屑可厌”,我有不同看法,曹雪芹写贾府中的服饰、器皿中就有不少来自西洋的衣料、器具和绘画艺术品。无此写实的笔法,我们又如何知道曹雪芹还受过西洋文化的影响呢?再者,曹雪芹不厌其烦地描述宝黛两人不停的斗嘴、猜疑、打趣、怄气,其实,这就是俩人在追逐爱情时的恋爱交流呀!且看从琐屑细物的描写,到本篇回目的提炼定笔“享福人福深还祷福,痴情女情重愈斟情”,这种文学中体现的美感,谁不屏气神往?

3.《红楼梦》并非作者自传

陈独秀在“新叙”中说:“至于考证《石头记》是指何代何人的事迹,这也是把《石头记》当作善述故事的历史,不是把他当作善写人情的小说”。陈独秀的前半句话,针对的是胡适的自传说,后半句话是对他的委婉提醒。

胡适的“自传说”是不能成立的。当胡适发现了二敦诗文后,他说:“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这不好猜想了。”[7]这可能是胡适对索隐派的玩笑之笔,也许是胡适的真实想法,结果却酿成了后来自传说历史与文学混淆不清的开端,变成了红学研究中“探佚”的线索,不能不说是令人苦笑不得的后果。其实,这个真正的“新妇”,就是“曹雪芹书箱”上刻着的名字的“芳卿”[8],她是曹雪芹之续娶夫人,如果胡适先生当年能够看到相应实物、文字,大概不致有如此嘲讽之语了。

俞平伯先生是《红楼梦》研究的资深专家,上世纪五十年代,他的学术观点、态度变化很大。他说:“我们应该揭破‘自传’之说。所谓‘自传’说,是把曹雪芹和贾宝玉看作一人,而把曹家跟贾家处处比附起来,……我们知道,作者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取材,加以虚构,创作出作品来,这跟自传说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9]俞平伯先生以上的观点,固然是在毛泽东发起的批判运动之后谈出来的思想变化和认识。俞先生这种认识,难道完全是在批判运动的压力之下的违心之言吗?非也。他在1924年的《语丝》第一期杂志上就有自我批判的认识。他说:“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方面偏要当它作信史的看。……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

三 陈独秀与曹雪芹在“自由”思想上的共鸣

1. 何为“自由”

“自由”一词的含义很有意思。“自”,本指人的鼻子,后指自己。“由”,指田亩破界,占地出轨的行为。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主张社会经济生活中农牧工商各自发展,不被干涉,有其自由之意,但无此词组。唐代司马贞为其《索隐》:“言贫富自由,无予夺”。“自由”一词既有“意由己出,不假外力”的积极意义,又有“自作主张” “自专妄为”的贬义成分。曹雪芹去世一百年后,“自由”一词出现在1868年的《中美续增新约》中。严复用心良苦,特把西方的《自由论》,翻译为《群己权界论》。

中国古代,凡涉“文以载道”的典籍,一般都不会论及人们的自由思想,甚至连“自由”一词都不会出现。倒是中国古代文化诗词、戏曲、小说中,多有“自由”一词的出现。如《孔雀东南飞》《胡笳十八拍》《儒林外史》《聊斋志异·巩仙》《二刻拍案惊奇》等等。

《孔雀东南飞》的故事是发生在汉末建安年间,民间人士将其谱成乐府诗,广为传诵,成为“汉乐府”中最杰出的代表。原题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其大意为: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兰芝,阿婆厌之已久,阿婆对刘兰芝的主要怨恨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这是两种自由观的对立。在阿婆看来,自由只能是一方的,否则就不合礼数教规。焦仲卿刘兰芝殉情以后,在当时就引起民间的强烈反响:“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这是一篇揭露封建家长制戕害人性自由的文学创作。积极意义的“自由”一词是否是为《孔雀东南飞》首创,尚待查证。

元代马致远是陈独秀极为尊敬的大戏剧家。他的杂居代表作《汉宫秋》,题目为“毛延寿叛国开边衅,汉元帝一身不自由”,正名为“沉黑江明妃青冢恨,破幽梦孤雁汉宫秋”,以杂剧部形式演绎了一出宫廷情爱的悲剧戏。东汉时期,汉元帝将宫女王昭君远嫁南匈奴单于,完全是一种怀柔羁縻手段,何来的毛延寿?也没有什么王昭君跳黑龙江报君的史料。此剧一方面嘲弄了文武百官白领俸禄却只会拿女色去和番的无能,另一方面又表达了汉元帝羡慕寻常百姓家男女之间的情爱自由的内心世界:“虽然似昭君般成败都皆有,谁似这做天子官差不自由。”曹雪芹通过薛宝琴之口也表达了对王昭君和“汉家制度”的看法:

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

汉家制度诚堪噪,樗栎应惭万古羞。

曹雪芹对王昭君充满同情,对汉元帝及“汉家制度”则持批判的态度。

2.《红楼梦》诸女儿要求的“自由”

曹雪芹以文学的笔法在《红楼梦》书中展现了不同的人对“自由”不同的理解和追求。

第三十六回说道:贾蔷买了个“玉顶金豆”的小鸟送给龄官,这让龄官恼怒:“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你这会又弄了个雀儿来。你分明是弄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10]在中外文学作品中,鸟在笼中都是不自由的象征,如欧阳修有诗云:“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弗兰茨·卡夫卡一再在其作品中表现“笼子”意象,以表现世俗人生对自由生命的种种限制。[11]龄官确对贾蔷有好感,但更希望有雀儿一样的人身自由。戏班的女孩子不但希望有人身的自由,也希望有婚姻的自由。

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说到王夫人抄检大观园时赶走了司棋、晴雯、四儿,原因就是他们“生得太好看了”,都是“狐狸精” “小狐狸”。过后,王夫人又想要处理家中养的几个小戏子,王夫人本想把芳官、藕官、蕊官交给她们各自的干娘,“就赏她外头寻个女婿去罢”,不想芳官等人死活不干,“寻死觅活得硬要剪了去做尼姑”。所以“好善的”王夫人改变了主意:“先听彼等(芳官等人)之言不肯听其自由”[12],现又听了智通、圆信的话,把三个“小戏子”让两个人拐子领走了。这里的自由应怎样理解?笔者以为,这是王夫人恩赐的自由。贾家买来的小戏子,王夫人情愿不要赎身钱,让她们由干娘找个女婿,难道这不是极大的恩典吗?而小戏子们竟这样不肯听其“嗟来”的自由。可见王夫人善人不善,曹雪芹对这种嗟来之“自由”同样是鄙视的。

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吼,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薛蟠要娶夏金桂,所以薛姨妈处忙得十分热闹,香菱也只能趁着讨个找凤姐的差事进了大观园。所以她对宝玉说:“如今你哥哥回来了,那里比先时自由自在的了。”谁知薛夏成亲以后,香菱被夏金桂害得几成了一桩人命官司,被薛蟠打得更狠了。所以,我认为香菱这点“自由自在”,是妻妾奴才们的“自由自在”,是可怜的“自由自在”,曹雪芹的笔下也有点明:香菱任何“自由自在”的奢望,到头来只能是路路不通。

第一一二回“活冤孽妙姑遭大劫,死雠仇赵妾赴冥曹”一回中讲到自从贾府被官家所抄,贾母因惊吓去世,家中被盗,妙玉被劫之夜,贾府四小姐惜春愁坐闺房,心想:“父母早死,嫂子嫌我。头里有老太太,到底还疼我些,如今也死了。”“迎春姐姐折磨死了,史姐姐守着病人,三姐远去,这都是命里所招,不能自由。独有妙玉如闲云野鹤,无拘无束。”[13]想到这里,便把头上的乌发绞去一半。在曹雪芹笔下:惜春这里想的“自由”,是和所谓命运联在一起的,并且是对立的,命运主宰着自由。年幼的惜春在红尘中看不到“自由”的希望,于是便向她所理解的佛门中寻求安身之所去了。

下面笔者想重点介绍第八十七回:“感秋深抚琴悲往事,坐禅寂走火入邪魔”。此回前面有薛宝钗致林黛玉一封信,并附一诗,回中又有林黛玉抚琴吟咏一诗。两诗都仿楚辞形式所作,两诗都表达了未婚少女惆怅苦闷的心情,均诉说了寻求知音,两心相依的思念。现将林黛玉诗词第三拍录下,且作一分析:

子之遭兮不自由,予之遇兮多烦忧。之子与我兮心焉相投,思古人兮俾无尤。

“子之”所指,似是薛宝钗,也可指贾宝玉,更应该是指大观园中所有的青年男女。“不自由”,似是说这些青年人生活的空间不自由,荣宁二府、大观园不自由,生活的时间也不自由,流年似水,韶华青春不能自己掌握,一切听命于父母。尤其是林黛玉表达了她的思想受到约束——“予之遇兮多烦忧”。尽管“之子与我兮心焉相投”,难道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吗?前一回提到王夫人送宝玉、黛玉各一盆兰花,黛玉细看兰花,“却有几朵双朵的,心中忽然一动”。黛玉见物生情,当然是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而心动。当宝玉提到东汉蔡邕的《猗兰操》时,更惹黛玉烦恼:“草木当春,花鲜叶茂,想我年纪正像三秋蒲柳。若是果能如愿,或者渐渐的好来,不然,只恐那如花柳残春,怎禁得起风摧雨打。”黛玉明白,自己的婚姻有如流水,又若三秋蒲柳,自己的终身大事一直处于漂泊不定的烦忧恐惧之中。

从上文可以看出,对“自由”的向往牵动着大观园中众多女儿的情感和愁绪,也牵动着曹雪芹对“自由”的思考,作为理想世界的大观园中,谁也不能逃离扼杀人性自由的专制社会。陈独秀在《新青年》的发刊词中阐释了他在新文化、新时代中对自由的态度:“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以奴自处之义务。”“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他学贾谊“治安策”的“欲涕欲泣”,“太息咨嗟”的笔法,“敬告可爱可敬的青年”第一要义乃“立德立功,首当辨此”。陈独秀这里说的自由,是驱走人们个性、身份、阶级的自由,自由成为一件社会公共产品。欲达这一目的,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彻底地以新民主主义的思想、立场反对顽固的封建主义。

陈独秀对于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表达的众多女儿们对自由的追求应该有“共鸣”而不觉其“琐屑”的,正是这些“人情”小说中生动表现出来的对传统礼教束缚的反抗,才激发了后人打破旧制度的勇气,才有了陈独秀、毛泽东等人探索中华民族独立、自由、解放的不懈努力。在新文化运动的时代背景下,早起的中国共产党人并非完全否定中国传统文化,他们很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并能对其进行民主精华的封建糟粕的区分,或继承或批判,对那时世界上各种主义、思潮,经过实践的检验,最终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启动了中国现代史的历程。

四 结束

《红楼梦》最初的读者有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敦敏、敦诚、张宜泉、明义、永忠、墨香等人一个极小的圈子。其中个别人还作为评论者、改写者参与其中。曹雪芹对成书后的读者,有一个确切的定位:“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有工夫去看那理治之书?”(《红楼梦》第一回)也就是说,广大的劳动者无法阅读此书,有闲阶级也厌恶那些说教的理治之书,但若他们“醉酒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很有可能翻读把玩此书。这是些什么人呢?我认为就是清代作为统治民族的中上层旗人。果不其然,清嘉道年间,便有《京都竹枝词》曰:“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做鬼且神仙;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当时把闲谈《红楼梦》戏称“红学”。同时曹雪芹又充满期待,他坚信未来一定有人认清他“大旨谈情”的真意和种种隐情。

新文化运动的思想潮流是“民主” “科学”精神,这是一场民主革命的思想解放运动。这一代年青人身处历史的潮流之中,他们对《红楼梦》的主旨有了突破性的认识,同时又出现了新、旧红学的分野。新、旧红学都有一通病,即是两派都把《红楼梦》当作历史来读,区分无非是历史人物的索隐或是作者自传说的考证而已。

新文化运动许多突破口是从学术领域中开始的,但它的成果却是革命性的。“红学”从戏语演变为我国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学科,强调它的文学性质和文本意义是重要的和基本的,这是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现在,我们应该加强对作者曹雪芹本人与家世的研究,这不仅由于“新红学”百年研究还需继续总结它的经验教训。更为重要的是,以曹雪芹这个历史人物及其作品的研究为线索,系统梳理中华民族的精神文脉,对先秦诸子、司马迁,直至汤显祖、曹雪芹等人的文化、文学思想做一认真梳理,以利国家的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锻造中华民族的现实自信心。

值此“新红学”百年之际,回顾百年红学和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中的贡献,做一认真的纪念,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




[1] 张俊:《清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2] [ 明 ]袁中道:《游居柿录》,见朱一玄编:《金瓶梅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79页。

[3] 陈昌恒整理:《张竹坡评点金瓶梅辑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

[4] [ 清 ]曹雪芹著,[ 清 ]程伟元、高鹗补,沙日娜等点校整理:《红楼梦(蒙古王府藏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21年第1版,第0005页。

[5] 鲁迅撰,郭豫适导读《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61页—第172页。

[6] 卢兴基:《登封造极的人情小说》,见程毅中编:《神怪情侠的艺术世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

[7] 胡适:《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35页。

[8] 曹雪芹书箱的正面有一首《题芹溪处士句》五言诗:“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清楚表明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五年曾经续娶新妇芳卿,地点是在“一拳顽石下”,“一拳石”即位于今香山公园内。另外书箱盖后有芳卿悼亡曹雪芹的一首七言诗,还有曹雪芹和她共同整理的图书目录五条。该书箱现为北京曹雪芹学会收藏。

[9] 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3页。

[10] [ 清 ]曹雪芹著,[ 清 ]程伟元、高鹗补,沙日娜等点校整理:《红楼梦(蒙古王府藏本)》,第0472页。

[11] 参见《“一个笼子在寻找一只鸟”——卡夫卡与笼子》,《中华读书报》2021年5月24日。

[12] [ 清 ]曹雪芹著,[ 清 ]程伟元、高鹗补,沙日娜等点校整理:《红楼梦(蒙古王府藏本)》,第1015页。

[13] [ 清 ]曹雪芹著,[ 清 ]程伟元、高鹗补,沙日娜等点校整理:《红楼梦(蒙古王府藏本)》,第1418页。

摘自2021年《曹雪芹研究》02期

作者:胡德平

原题为:《陈独秀与“新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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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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