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多年前的那场“高考”舞弊案,巧合还是操纵?背后原因很复杂

火热的七月不知不觉就来了,全国各地普遍开启了“烧烤”模式。对于今年参加了高考考试的莘莘学子来说,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寒窗十余载,终于可以对自己,对父母有一个交代了。

而在600多年前,就有那么一场“高考”,爆出了舞弊的丑闻,产生的社会影响却十分深远,甚至波及今日。这就是发生在明朝初年的“南北榜”案,又称刘三吾舞弊案。与四大案引发众多争议不同,这桩案子却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大冤案。


1、录取结果很“打脸”


明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初,三年一度的科举考试——会试即将开始。在主考官的选择上,明太祖朱元璋煞费苦心,经反复斟酌,圈定了78岁高龄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

刘三吾为当世大儒,人品才学俱佳,元末时就曾担任过广西提学(相当于教育厅厅长),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树。选择他为主考,既是朱元璋对他本人的认可,也是朱元璋对这次科举的期望。然而刘三吾做梦都不会想到,他的一世英明乃至身家性命,都会因为这次科举而葬送,一切都源于一个谁都不曾想到,以前也从未曾发生过的“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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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科举考试,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为每三年各府、州、县考选其俊秀诸生,认为有应乡试资格的,送之于省,称为“郡试”,又称“小考”,考中者称为“秀才”;第二步在各省会举行,叫做“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三步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称为“会试”;第四步会试中试者,天子亲自在朝廷策试,称“廷试”,亦称“殿试”。殿试取中者叫做“进士”。殿试按名次分一、二、三甲发榜:第一甲仅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二月,会试开始,经考核,选出贡士51名,又经三月初一殿式,点中陈安邸为状元,尹昌隆为榜眼,刘鹗为探花。结果出来了,似乎尘埃已落定。然而,没过两天,却有大批落榜考生跑到礼部鸣冤告状,礼部的大门都差点被砸破。

为什么要喊冤?原因很简单,也很诡异。当年会试中榜的51名贡士,清一色的来自南方各地,竟然没有一名是北方人。而且,主考官刘三吾也是南方人。如果你是北方考生,相信你也不会服气。太“打脸”了,这不欺负咱北方人吗?一时街头巷尾流言纷飞,有说主考收了钱的,有说主考搞“地域歧视”的,种种说法,皆是有鼻子有眼,直让主考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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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来,明王朝上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监察御史上书,要求朱元璋彻查,朱元璋的侍读学士张信等人,也怀疑此次科举考试有鬼。


2、复查结果依然很“打脸”


朱元璋可不是一般的皇帝,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当时正值"蓝玉案"发生,牵连之人多为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该案历时十余年,被屠戮上万余人。在这非常时期,居然有人敢顶风作案,朱元璋十分震怒,穷小子出身的他,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贪污腐败,营私舞弊”。

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诏,成立调查小组,彻查科场舞弊案。调查小组阵容强大,共有12人,这其中有曾经怀疑此次科举有舞弊行为的张信,也有以学问高深而著称的严叔载、董贯,还有以“忠直敢言”而闻名的周衡、黄章等人。成员的选择上,可谓是做到了公平公正。

经过一个多月深入细致地调查,四月末调查结论出来了,结果再次让世人瞠目结舌:刘三吾等人的阅卷公平公正无徇私舞弊行为,中榜51人皆是凭才学录取,无任何问题。

各界一片哗然,事件再次升级。落榜的北方学子还是不服,朝中许多北方籍的官员纷纷抨击,要求再次选派得力官员,对考卷进行重新复核,并严查所有涉案官员。暴君朱元璋再次显示出他不走寻常路的思维,在一片雷霆震怒之下做出了两条更加极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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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五月份,朱元璋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3人为“蓝玉余党”,认定刘三吾为“反贼”发配西北。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

二是六月份,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开出了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51名中榜贡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

这结果真的很“雷人”。


3、舞弊还是巧合?


该案过去这么多年了,许多人心里都有一个解不开的疑团:为什么经过两次审查,中榜的依然清一色是南方人,究竟是人为舞弊操控,还是纯属机缘巧合?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它的背后竟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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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中国经济文化中心南移。自古以来,北方一直是中国经济文化中心,但自从唐朝安史之乱后,重心开始慢慢向南方转移,到南宋时期则进一步扩大。北宋灭亡后,大批的北方文化精英南逃,南方教育科技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南宋灭亡后,元朝一度废除了科举制,后期又重开科举,但汉人的录取比例极少,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元朝政府中的地位也极低。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在历经了金朝、元朝几百年的游牧民族统治后,无论经济还是文化,早已大大落后于南方。南方诸省中,尤以江南地区最为发达。在元王朝的科举中,中榜的汉人,也多来自江南地区。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当时中国文化界最富盛名的人物,大多来自于江南。早期创业的朱元璋,也正是因为笼络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壮大实力。朱元璋的几大谋士刘基、朱升、李善长等人,同样都是来自江南各地的才俊。

二是南北方教育文化差距拉大。明朝以前,中国南北方文化教育的先天差距是巨大的,明朝建立后实行的教育体制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反而继续拉大。明王朝的教育体制,早在朱元璋打天下时就确立了,各地的府学、州学、县学,最早都设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领地,如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北方大规模重设学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之后,无论从师资水平还是开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远。当然,北方并非无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为教育大省。但朱元璋厉行文化专制,明朝早期,北方士子对新政权多持观望态度。朱元璋几度兴起的文字狱,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因此,许多名士宁愿隐居山林,也不愿出则为仕,对明王朝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如此境况,明朝早期北方教育远远落后于南方实属无奈。

三是制定的规则更利于南方学子。明朝科举,以“八股文”取士,这种考试方式本身就给南方学子提供了一定的优势。八股文指文章的八个部分,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后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八股文就"四书五经"取题,内容必须用古人的语气,绝不允许自由发挥,而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高低等也都要相对成文,字数也有限制。明朝科举的实际制定者,正是“浙东四子”中的刘基和宋濂,其考试规范、考试范围、考试要求,更适合江南学子。每次开科,南方学子自然“驾轻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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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过是醉翁之意


事实上,“南强北弱”的大格局有明以来就一直存在。“南北榜”案之前的明朝6次殿试,状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从录取比例上看,南方中榜者占据多数,北方中榜者占据少数,并呈日益拉大差距的趋势。而洪武三十年的这一次科举考试竟“清一色南方人”,说是意外也并非意外,不过是偶然中的必然,一个无心避免的小概率事件而已。朝野上下其实早已心知肚明,难道朱元璋不会明白?

如果认为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考试而已,没必要大动干戈,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古代科举考试不仅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历朝历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除了为国家选取优秀人才之外,还有着笼络人心,联系各阶层,稳固国家政权的作用。

“小概率事件”发生后,朱元璋作出如此激烈的反应,都与一件政治事件有关——蓝玉案。对待异己朱元璋从不会心慈手软,蓝玉案与胡惟庸案都被定性为谋反案,持续数十年,株连人数达到10余万人,其中尤以各级官吏居多。蓝玉常年镇守北方,案件爆发后,因他而遭受株连的官员,也多为北方人,其中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甚多。血雨腥风下,还有谁敢做官,保命要紧啊!于是,许多读书人纷纷逃避科举考试,不再热衷于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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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过犹不及,治国既要恩威并举,更要宽严相济,朱元璋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对北方知识分子既要打击,更要笼络。“威”已施过,选择合适的机会“施恩”,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间的矛盾,稳固统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切入方式。

无论是作为主考的刘三吾,还是受命复核试卷的张信等人,都是一些纯粹的知识分子。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带二人的公正无私,无意之中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事件。满朝哗然之后,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样等于得罪了所有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办法,刘三吾等人悟不透朱元璋心里的这些“小九九”,只好无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5、看起来还是很美好


该事件以后,明王朝的科举制度,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革。那就是其后的科举录取,不再是“全国统一划线”,而是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学子,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出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试。这个制度不但沿用于整个明清两朝,就连今天高考中的“分省划线”,基本上也是沿用它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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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榜”案发生后的第二年,朱元璋死去,还来不及将按地域调配名额的想法定为制度。直到明仁宗洪熙二年(1425),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才制定办法,卷子照样弥封誊录,但注明“南”、“北”字样,分配名额是“南60,北40”。在其后的日子里,它不断被修正,到明朝中期,最终变成了“南榜”、“北榜”,并增加“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根据各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录取比例固定在南榜55%、北榜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中增开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应试的种种限制。

这一创新充分考虑了地域差异,使每个地区的考生都有机会通过科举入仕,各地的民意都能有所传达。清朝建立后,也全部沿用了这个制度。时至今日的高考制度,分区域出题,各学校按地区分配录取名额,仍可看到这项制度的影子。

客观上讲,明朝的“分榜”制度,积极作用确实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科举制度)等等。而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明朝官场“乡党政治”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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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关系外(座师与门生),老乡关系也呈愈演愈烈之势。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间的亲疏尤其明显,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也渐成常态。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分榜”制度是其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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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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