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出身篇


这次休假,心情比较好,妈妈身体状况良好,每天下午牵着她的手,一起去散步。坐下来,和风吹过,让妈妈尽情诉说,耐心倾听她讲过无数遍的往事。忽然想,为什么不写下来呢?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历史的一面镜子,妈妈已度过的76年的沧桑岁月,(哦,不,算77吧,妈妈是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要用虚岁的。)也是中国那70多年历史的一部分。口述的历史往往比宏大的历史叙事更真实、更动人、更多姿多彩,因为当历史中有了人的情感,就会变得有血有肉,有喜有悲,打动人心。妈妈说,我一生经历了那么多,以后可以让笑恬写下来。(笑恬是我儿子,在大学学中文,是我妈心中期待的未来的大文豪。)看来我们母女又想到了一起,我自告奋勇说,我来写。既然答应了妈妈,就一定要做到,那就开始吧!

一、地主

妈妈出生于1945年阴历八月初一,家庭出身是地主,当然了,在她出生的时候家里还不是地主。成分是我妈在回忆中提到的最多的词,地主的成分是她背负了三十多年的一个沉重的负担,是一个戴有身上的耻辱的标签,让她刻骨铭心。写到这里,我开始疑惑,究竟是应写成成分还是成份呢?人的家庭出身为什么要称为成分呢?上网查了一下,有说成份是成分的笔误,有说两种写法可以通用,那就用成份吧,毕竟与人有关,带单人旁更恰当。主要有三种解释, (1) [component]∶构成物体的个体物质。(2) [element]∶任一事物的组成部分。(3) [class status]∶正式参加工作前的主要经历或职业,也指个人所属的阶级。由此想到,将人划分成不同的成份可能用的是化学分析法,地主家的孩子血管里流的是地主的血,就应该具有地主的成份,所以划为地主阶级。

讲起地主这个成分的由来,也是颇具偶然性。我妈的太爷爷是从山西忻州拉家带口走西口来到内蒙的,大部分山西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勤俭节约,扣到骨头里,我妈的祖上也有这个优点。通过几代人的顽强积攒,解放前,到我姥爷这一代,终于攒够了足够让他家成为地主的买地的钱。当时,我姥爷的表兄两口子都抽大烟,穷得把地卖给了别人。我姥爷的哥哥听说了,觉得怎么卖给别人不卖给我呢,追到买地的人家里,一定要自己把地买回来。当时我姥爷因为上过私塾,在十里八村的算文化人,在给区长当秘书,那时内蒙已经解放,只是还没土改,区长还是很有政治敏感性的,知道不久全国就要解放了,土改政策他是知道的,怎么能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买地呢?所以极力阻拦,听说我姥爷的哥哥要买地,取下墙上的鞭子就要抽他。但是,无论怎么阻拦,都改变不了我大姥爷一定要买地的决心,最终地还是到手了。有了更多的地,也需要种地的劳力,恰好这时村里来了个逃荒的人,我姥爷家就收留了他,成为我姥爷家唯一的长工,然后这个长工和我姥姥就成了他们家主要的劳动力。因为我姥爷外边有工作,我大姥姥是小脚,而我姥姥身高一米七,身强体壮,半大脚。谁让我姥姥意志不坚定,裹脚裹了一半又放开了,活该她干活。我妈的回忆中总是有一句,那时的地主真可怜,你姥姥腰上长了疮,还得和长工一起顶着磨棍推磨。地有了,长工也有了,地主的标配都具备了,只等解放了。解放后,一开始给姥爷家定了富农,结果有人提出,他家还有长工,应该定地主,结果又改成了地主。而我姥爷那个抽大烟的表兄,因为把地卖了个精光,划成了贫农,有福之人不用忙,地卖了也总会再划回来的。

妈妈成为地主家的孩子,相当于列入贱籍,被打翻在地再踏上无数只脚,四五岁就成为被教育改造的对象,已经是命运的捉弄了,但是还有更倒霉的事等着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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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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