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论要成立,除非是有另一个第三方来监督交易的执行,这样才能使得“不必相信对方,只需要相信交易有效”成立。
这个就好像你跟人签了合同,你不需要相信对方,你只需要相信法院在对方不认账的时候还是会保证合同有效就可以。
如果不存在这个你可以相信的第三方,那么这个说法就没有实际意义——所谓相信交易有效,就是至少在会主动执行方面相信对方。
这不是神学问题,这个纯属逻辑问题。
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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