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第7次课


ABA第7次课

2021.2.25

通过惩罚原理或者消退原理,都可以减少焦点行为或者说是问题行为的减少,但是两者有着是本质的区别。

消退原理减少焦点行为或说问题行为,前提是通过对焦点行为或者问题行为进行功能分析,掌握维持这个焦点行为或者问题行为持续存在的强化物,通过不再继续给予强化物来实现的。而正惩罚不管焦点行为或者问题行为,通过给予行为者讨厌或厌恶的额外刺激实现的。

因为消退法,首先要分析了解问题行为或者焦点行为的功能,然后找到维持这个问题行为或焦点行为的持续存在的强化物,通过不再给予强化物实现焦点行为或问题行为的减少,所以消退法的实施对于执行者来说是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属于技术含量比较高的行为干预措施,惩罚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是寻常百姓的家常便饭,手到擒来的一招。

惩罚虽然简洁明快,但是有很多副作用,尤其是身体或精神性质上的正乘法躯体或者是情感的虐待,这也也算是惩罚,虽然可能立即终止焦点行为或者问题行为,但代价非常惨重,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被惩罚者会厌恶或回避惩罚者。第二,可能激发暴力反控制。第三可能引起各种不良的情绪反应,这种不良的情绪反应可能是双向的,惩罚者可能会有懊悔自责,被惩罚者可能会有焦虑抑郁的反应。第四惩罚不是一劳永逸的措施,惩罚终止不良行为倾向再生。第五,惩罚在开始的立竿见影的效果会负强化惩罚者的惩罚行为,比如家暴的循环发生。第六,惩罚虽让问题行为消失的快,却也有最终导致关系紧张甚至破裂的长期恶果,只是说这恶果来的太慢,多是二三十年以后的事情。

在关系相处中,尤其是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一定记得慎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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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标签:手到擒来   执行者   立竿见影   乘法   恶果   美文   厌恶   含量   情绪   不良   原理   措施   关系   功能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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