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一场在当时堪称“惊世骇俗”的婚礼在北京举行。
梁启超是证婚人,穿着长袍的金岳霖是伴婚人,赵元任和陈寅恪专程从清华赶来参加婚礼。
结婚的对象,是徐志摩和陆小曼。
面对这场婚礼,主婚人梁启超十二万分的不愿意,所以证婚词,他也说得不情不愿,而且相当于是责骂了: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
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
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梁启超的话应验了,这确实是他们两人最后一个结婚。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飞机失事去世,留下陆小曼,虽然与另一个男人翁瑞午相伴三十余载,却终究是没有再结婚了。
人生有三种福气:
第一,生在一个好家庭里,父母疼爱,家境殷实。
第二,有一段美好的姻缘,夫妻相爱,白头偕老。
第三,自己有本事活好。
陆小曼幸运地拥有了这三种福气,可是有些她没能好好抓住,最终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陆小曼生在富商陆家,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优越的家庭,让她从来不需要为生活担忧。
她也不是那种一无是处的小姐,只能充当装饰风景的花瓶,陆小曼极有才华,能弹钢琴,其善油画,她年少时的画作,就被人以200法郎的高价买走。
但她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忍受不了人生本有的孤独。
渐渐的,她成了北京城里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生活环境好,人也长得好,那时的陆小曼,是真正人生的赢家。
19岁那年,她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嫁给了王庚。
王庚是陆父陆母细细挑选出来的理想人选,他是留学海归年少有为,是一时俊杰,年纪虽小,已任哈尔滨警察厅厅长。
陆小曼与王庚的结合,对陆家来说,是有利的。
而王庚,也想借助陆家的财力更上一层楼。
这是她第一次尝试到了生活的苦,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女子,成了另一个男人的妻子,而且还是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
王庚给陆小曼提供了奢华的生活,要什么就给什么,可唯独有一样,他给不了她,那就是她想要的爱情。
陆小曼喜欢热闹,害怕孤独,而王庚,偏偏是个不懂浪漫的男子。
出嫁前,一切都围着她转,她有任性和自我的资本,她周围的那些人,一个个都在为她的任性买单,她的父母如此,王庚也如此。
当她寂寞无比的时候,她想让王庚陪她去参加聚会,可王庚很少同意。
但王庚对她真的很好,只是她要求过一种充满热闹、应酬交际名媛的生活,一旦王庚不喜欢这种生活,对她来说,就是不理解她,这是一个任性而自我的女子。
王庚不理解她,父母也不理解她。
她在日记里写到:“他们看来夫荣子贵是女子莫大的幸福,个人的喜怒哀乐是不成问题的”
时间越久,心中的怨念越深,陆小曼开始反抗,她憎恨那些束缚女人的宗教,她不想也不会做那种为别人而活的女人。
后来,徐志摩来了。
徐志摩和王庚是同门师兄弟,但和王庚的不懂浪漫不同,徐志摩是一个浪漫的诗人,他热爱自由,寻求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
陆小曼在寻求浪漫,徐志摩在寻找爱情,他们遇见,故事自然就来了。
而王庚此时,毫无防备。
当徐志摩叫王庚出去的时候,王庚说:“志摩,我忙,我不去,叫小曼陪你去玩吧”;当小曼想出去玩的时候,他又说:“我没空,让志摩陪你玩去吧”
他们两人参加舞会,一起看西山漫山遍野的花,一起喝酒聊天,袒露胸襟。
陆小曼说从前她只是为别人而活,从没有自己的生活,她的生活都是别人安排好的。
她的苦,徐志摩都理解,她的想法,徐志摩都明白。
渐渐的,陆小曼和徐志摩都明白,他们之间,已经牵绊太深,可他们也明白,世俗如此强大,他们的爱情,是一场灾难,他们在一起,会得罪很多人。
徐志摩说:别说得罪人,到必要时天地都得打烂他。
没有什么可以挡住爱情,世俗不行,身份不行,地位也不行。明知在一起是灾难,可入局之时,已然无可奈何。
爱没有错,不爱也没有错。
想起和徐志摩的感情,让陆小曼觉得她在王家的日子,和坐牢差不多。
她第一次爱一个人,尽管她是一个有夫之妇。但这份感情,让这个任性的女子内心充满希望的同时,也让她的生活充满痛苦。
为了感情,她要和王庚离婚,可是在她的身边,没有人支持她。
另一边,徐志摩也被这无果的感情弄得痛苦不堪。恰好这时,印度诗哲泰戈尔病重,十分牵念徐志摩,诗人的助手的来了一封信,希望徐志摩能前去相会。
胡适也鼓励徐志摩前往:志摩,你该是了解你自己的,你并不是什么不可撼动的大天才,安逸的生活是害人的,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两年,你的笔尖再没有光芒,你的人生就完了。
徐志摩最终决定出国一次,出国前,陆小曼喝醉了,别人劝她不要喝了,她说:“我不是醉了,我只是难受,只是心里苦。”
她呻吟挣扎着说:顶好是醉死了完事。
徐志摩走的时候,她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最后只说了一句:“一路顺风”。
徐志摩走了,但是他一天一封地给陆小曼写信,鼓励她,安慰她,信里说:“想你,疼你,安慰你,爱你,我人虽然走了,我的心却不离开你。”
陆小曼被爱情俘虏了,徐志摩也被爱情俘虏了,爱情这杯酒是,谁喝都得醉。
爱情如此热烈,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她走亲戚应酬,亲戚用她闹离婚的事情奚落她。
她在家,她的父母就劝她好好和王庚生活。
亲人朋友,没有人理解她。
她写:“我真恨,恨天也不怜我,你我已无缘,又何必使我们相见,且相见悠哉这个时候,一切都毫无办法的时候。”
在世俗面前,个人的力量是多么弱小啊,但有些事情,人无力的时候,命运会做出安排。
王庚对陆家父母照顾有加,对陆小曼更是纵容,即便明知陆小曼喜欢上自己的朋友徐志摩,他也希望陆小曼回心转意。
他觉得,陆小曼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需要呵护,陆小曼任性,也是因为她是一个孩子,他以为只要坚持坚持,陆小曼还是会回心转意的。
离婚的事情,他不同意,陆家父母更加不会同意。
这样的情况,让陆小曼的痛苦越来越剧烈,极致的希望,极致的痛苦,陆小曼一次次病倒,王庚在上海安好家,希望她去上海安居,她不肯,就闹了起来。
她觉得她任性的自尊心遭到挑战,王庚这一次真的是火了,他说,这一次不去,就永远不要去了,这是要休妻啊。
陆小曼觉得真要被休了倒好,可是她的父母却逼着她去。
这一次,她以死相逼。
1925年底,陆小曼终于离婚。
恢复自由身了,终于可以和徐志摩在一起了。
陆家父母也接受了徐志摩,但有几个要求:
第一,要梁启超做他们的证婚人;
第二,要在北海公园图书馆这样的礼堂举行婚礼。
另一边,徐志摩的父母也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是:
第一,陆小曼是有夫之妇,娶这样的女子丢脸;
第二,陆小曼不是一个贤淑的女子;
第三,陆小曼不会给徐志摩带来幸福。
毕竟在徐父的眼里,陆小曼只会跳舞、打牌、看戏、吃酒,还闹婚外恋,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女人。
但父母怎会拧得过子女呢,最终徐父勉强同意,但有几个条件:
第一,婚礼费用自理;
第二,梁启超主持婚礼;
第三,婚后必须安分过日子。
其实第三条,是为了限制陆小曼的生活。
就这样,在梁启超的主持下,他们成婚了,宾客200多人,陈寅恪、赵元任、胡适等名流均在其中。
经过很长时间的争渡,陆小曼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爱,按理说,她应该为徐志摩改变一些,可她依旧我行我素。
临去徐家的时候,陆小曼也担心得不到公婆的喜欢,但徐志摩说,我父母爱我超过他们自己,我爱的人他们一定会喜欢的。
为自己自己爱的男人,陆小曼心里也愿意放下架子,去讨他们喜欢。
可到了徐家之后,一切都变了,陆小曼又成了那个任性的小女孩。
她明知道徐家二老不喜欢自己,可她连掩盖一下自己的个性都做不到。
出门的时候,她要坐红轿子,那种轿子要六个人一起抬;
吃饭的时候,她才吃半碗,就可怜兮兮地对徐志摩说:志摩,帮我把这半碗饭吃了吧;
晚上,她对徐志摩说,志摩,抱我上楼。
她依旧打牌,抽鸦片烟,依旧挥霍无度。
这一切,徐家二老都看在眼里,对这个丝毫不顾他人感受,完全不懂入乡随俗的女子,他们打心眼里看不下去。
回家一个月,与徐志摩父母的矛盾越来越深,他们不得不离开徐家。
陆小曼没有反思自己,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意味着什么,她心里还觉得,志摩对她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会叫她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
她丝毫没有想到,徐家断了徐志摩的经济。
徐志摩原本打算过一段时间清净的田园日子的美梦,就这样破灭了,并且还不得不为生计发愁。
而陆小曼,依旧没有节制。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个被娇惯过度的女人,她不懂得为人考虑,她需要爱她的人无条件服从她,顺从她。
她要求自己绝对的自由。
可是她的自由,一直都是别人买单的,以前是陆家,后来是前夫王庚,现在是徐志摩。
为了支付陆小曼昂贵的开支,徐志摩身兼数职。
陆小曼在徐志摩的照顾下,住进豪华的居室,在人群里如鱼得水,而一边徐志摩,在拼命维持着陆小曼的这种开销。
不仅如此,他还要陪着陆小曼参加各种聚会,这让徐志摩痛苦不堪。
徐志摩在日记里写到:
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臃肿的袍服上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戏;
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夜晚写几句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着腊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 鞋袜;
这就是徐志摩的内心,但陆小曼不懂,或者说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去理解这个男人。
她过着充满乐趣的生活,以为徐志摩也跟她一样喜欢。
她买东西从来不问贵不贵,也不看需要不需要,喜欢就买,而她自己又没有挣钱的本事,只能靠别人供养。
不仅如此,她还认识了一个叫翁瑞午的男人,并把他带回了家里。
他喜欢跟这个叫翁瑞午的男子一起抽大烟,一起吃饭,一起看戏,享受轻松的生活。他把这个男人带回家里。
此时的陆小曼有多幼稚呢?
徐志摩的母亲对张幼仪说:
”冰箱里有块火腿,我叫用人热了给老爷和我当晚饭的菜,第二天问,我告诉她是老爷和我吃了,她就转过头来尖声怪叫,数落我说:"你怎么做这种事,那块火腿是 我特意留给翁先生的"。······“
诸如这样的事情,不止这一次,
直到这时,陆小曼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哪,她就像一个孩子一样,以为这世界围着她一个人转。
1931年,徐志摩飞机失事,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位诗人,去世的时候才35岁。
徐志摩去世了,陆小曼目瞪口呆,僵若木鸡,仿佛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这一刻,她才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
徐志摩去世,林徽因、胡适、金岳霖等很多人,都无法原谅陆小曼,自从徐志摩死后也都与她断了联系。
胡适后来出面帮她,也不过是怕她败坏徐志摩的名声。
徐志摩死了,陆小曼才大彻大悟,她决心成为徐志摩曾经想让她成为的样子:一个画家。
陆小曼再没有去交际场所了,而且一辈子素服,连红色衣服都没有穿过一次,而且闭门不出,谢绝一切比较阔气的宾客。她的房间里,悬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每隔几天,她都会换一次鲜花。
但一切都晚了,就像徐志摩在诗歌《枉然》里说的:”纵然上帝怜念你的过去,他也不能拿爱再交给你。“
爱再也回不来了,陆小曼的爱,也随着徐志摩一起死了。
她成了徐志摩期待的那种人,只是徐志摩再也回不来陪她了。
1941年,陆小曼个人画展举行,展出100多幅画,他走了,但陆小曼用一辈子为他而活。
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此后几十年,虽然一直有一个叫翁瑞午的男人陪着她,但那也不是爱了。
在读完陆小曼的传记后,我本来不想写这篇文章。
写下这篇文章,是因为觉得,不管人生如何,爱总是没有错的。
陆小曼是一个可怜可恨又可爱的女人,只是她把命运给她的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生得好是运气,活得好是本事。
陆小曼原本生得好,也有活得好的能力,可是最终的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我只能说,这是性格导致的必然,而性格,多半不是一个人自己可以主宰的,是所处的文化环境,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共同塑造的,这是命运的黑手,往后发生的一切,都与此脱离不开。
《圣经》里面说:原谅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就命运而言,每个人都只能尽量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陆小曼是,我们也必然如此。
文|玩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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