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一年给自己多发780多万元,每月偷转1万元到30万元不等,公司懵了:根本不知道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罪相关案件,一财务经理私自给自己多发780余万元工资,大多竟用于打赏主播。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初,虹口区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陈某拿到了700多万元工资,但是公司对此毫不知情……

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作为财务经理,陈某掌握公司U盾,有权限从公司账户流转资金。按照正规流程,陈某应将工资单上报给领导签字确认,然后才能进行转账。

2023年12月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领导签字,偷偷将公司银行账户钱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时,他都会给自己多发几笔,金额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

2025年初,公司开展年终考核,要求财务经理上报工资收入并上交银行流水。陈某闪烁其词、一拖再拖,公司察觉异常,开展调查。

陈某自知躲不过去,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陈某以发放工资名义或直接从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转账,扣除个人应得工资奖金后,共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钱款780余万元,侵占的钱款大多被他充值进直播平台,用来打赏主播。

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来源:广西日报 上观新闻 九派新闻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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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14

标签:财经   财务经理   公司   虹口区   侵占罪   钱款   工资   账户   罚金   职务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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