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连一天都没扛住,要求中方撤回决定,认为99.2%保证金太高

9月7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2026年第37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依法认定存在倾销,并决定要求进口经营者缴纳最高达99.2%的保证金。

这项初裁落地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东京方面就彻底坐不住了,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与经济产业大臣赤泽亮正连夜准备应对,在9月8日一早先后公开指责中方的裁决,声称该措施不符合国际惯例,强硬要求中方撤回决定,并宣称要联合西方七国集团共同介入。

日本官方如此反常的急躁反应,直接说明中方依法采取的贸易救济举措,准确击中了日本半导体材料产业的现实利益。

一、一天都坐不住了

中方的初裁公告在9月7日对外公布,明确从9月8日开始,所有进口原产于日本的二氯二氢硅,报关时都必须向中国海关缴纳高额保证金。

在具体的税率名单中,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被核定为99.2%,德纳尔硅烷株式会社为80.8%,其他日本公司统一按照99.2%执行。

这个数字公布之后,日本内阁在次日清晨就展开了密集的官方回应。

9月8日早上,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在记者会上公开宣称,中方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专门针对日本”,在程序和标准上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日方已经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了严正交涉,并要求中方立即撤销这一裁决。

紧接着,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赤泽亮正也发表讲话,同样咬定这项措施存在问题,表示将与七国集团以及相关盟友保持沟通、共同协调应对方案。

日本多家主流财经媒体随后迅速跟进报道,大篇幅将中方的反倾销初裁解读为针对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外部施压。

从公告发布到日本多位省厅长官出面提出抗议,整个过程连一整天的时间都没有过去。

日本官方之所以表现出这种异乎寻常的慌乱,核心原因在于二氯二氢硅这种产品在半导体晶圆制造环节中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

二氯二氢硅也被业内称为二氯硅烷,是制造逻辑芯片、存储芯片以及模拟芯片前端工艺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化学原料,主要用于晶圆表面的化学气相沉积工序。

这种材料具有极高行业壁垒,整体消耗的绝对规模并不算大,根据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全年的市场需求量只有446吨。

由于半导体先进制程对原材料的纯度、微量杂质控制以及不同批次供货的稳定性有着极度苛刻的技术指标,只要原材料的纯度出现极其微小的波动,就会造成整条产线晶圆良品率的大幅度下滑。

长期以来,日本材料企业一直依靠先发的技术积累占据着中国市场的主导地位。在2022年,日本企业生产的二氯二氢硅在中国进口市场中的占比一度接近五分之四。

日本方面长期认为,中国晶圆制造企业由于更换供应商需要承担高额的技术重新认证成本与工艺风险,因此只能被迫持续接受日本企业的定价。

然而近两年来,整个市场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到了2025年,韩国生产的二氯二氢硅对华出口规模就已经正式超过了日本。

到了2026年7月,中国从日本进口该产品的单月金额已经下降至260万美元左右,占当月中国同类产品进口总金额的比例降至大约33%。

与此同时,中国本土的气体制造企业也在快速进行技术攻关,国内主要晶圆工厂的技术验证与供货导入程序全面展开。

原本高度依赖日本的供给格局已经开始瓦解,而这次高达99.2%的保证金比例,更是直接让日本企业面临着丧失现有客户的风险,这正是日本政界在一天之内接连发声抗议的直接动因。

二、交白卷还怪题目难

面对中方公布的初裁结果,日本官方和涉事企业一再对外宣称99.2%的保证金比例过高、裁决不公。

初裁公告及其附件中已经将事实细节与法律依据公布得清清楚楚,最终税率的差异完全是日本企业自身拒绝履行配合调查义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中国商务部对该案发起调查后,依法向涉案的日本企业发放了正式的调查问卷。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作为日本主要供应商,在递交的答卷中仅仅提供了其向中国出口销售的交易流水数据。

对问卷明确要求的销售合同文本、商业发票、国际海运及物流单据、银行收款凭证等核心证明文件,信越化学全部没有提供。

关于其在日本国内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数据与凭证,该公司同样完全没有报送,甚至拒绝提交生产该产品及同类产品的真实生产成本和各项财务费用数据。

在案件调查的各个阶段,中国调查机关在立案公告、问卷送达通知书以及问卷正文里,多次用明确的法律用语告知了利害关系方如果不提供必要信息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信越化学在明知调查要求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隐瞒相关成本与合同数据。

中国反倾销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即在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必要信息的情况下,调查机关有权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来裁定倾销幅度。

既然信越化学在最核心的成本与国内价格上拒绝提交有效证据,调查机关依法按照最佳信息计算出99.2%的倾销幅度,完全符合中国国内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

相比之下,另一家涉案的日本企业德纳尔硅烷株式会社在配合调查方面则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虽然该公司由于与日本液化空气等企业存在复杂的生产与销售实体拆分,但在调查过程中按照要求报送了相对完整的数据链条。

调查机关依法对各主体的财务与销售数据进行了合并核算,最终裁定其倾销幅度为80.8%。

两家同样来自日本的企业,仅仅因为配合调查的真实程度不同,核定出来的税率就直接拉开了18.4个百分点的差距。

这直接证明了中国商务部是在严格依据各家企业的真实举证情况独立办案,根本不存在针对特定国家进行任意定税的情况。

木原稔在抗议中将这项反倾销调查指责为“专门针对日本”,在法律逻辑上完全颠倒了事实。

反倾销是国际通行的贸易救济手段,立案的前提是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依法提出书面申请。

本案的中国国内申请人早在2025年12月8日就正式向商务部递交了针对日本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在经过法定的初步审查后,于1月7日依法予以正式立案。

日方媒体和政客刻意将该案与1月6日中国依法收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举措强行绑定,声称这是针对日本的政治行动,是在故意混淆两项性质截然不同的管理机制。

出口管制依据的是国家安全和防扩散原则,审查的是特定物资向特定主体的流向。

三、终裁不会惯着谁

日本官方在发表抗议的同时,还明确提出要拉拢西方七国集团以及盟国共同协调应对,企图通过外部政治干预迫使中方撤销决定。

但反倾销规则本身正是西方发达经济体在过去几十年中最常使用的贸易救济工具,美欧日等经济体频繁利用反倾销调查保护本国工业,而一旦中国产业依法使用同等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日方就试图将正常的经贸救济案件政治化,这种双重标准在法理上没有任何说服力。

目前商务部公布的只是案件的初步裁定,依照反倾销法律程序,当前采取的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是一种临时性的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最终敲定的正式反倾销税。

如果确实认为99.2%的税率过高,企业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停止遮掩行为,如实补齐此前缺失的全部对华销售合同、银行水单、日本国内销售凭证以及经得起核查的完整生产成本账目。

德纳尔硅烷凭借提交材料换来的18.4个百分点的税率差距已经表明,只要企业如实提交合法合规的财务证据链,调查机关就会在终裁阶段依法重新核定倾销幅度;

如果日本企业继续迷信政治施压,执意隐匿核心商业数据,那么中国调查机关必将依法依据现有的最佳信息作出最终裁决。

更为关键的现实是,日本半导体材料企业在市场上所面临的根本危机并不是保证金比例的高低,而是下游中国制造供应链的永久性剥离。

虽然二氯二氢硅的市场体量只有数百吨,但它是芯片生产线稳定运转的基础物料。

对中国的各大晶圆制造工厂而言,进口日本原料需要先垫付几乎与货物价值等额的巨额保证金,这直接导致采购成本翻倍,没有任何一家追求经营效益的芯片制造企业能长期承受如此沉重的成本负担。

现代国际贸易从来只认法律程序与真实账目,任何跨国企业都没有凌驾于进口国法律之上的豁免特权。

中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后续的调查程序中,必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作出最终裁定。

日方通过政治表态向中方施压、妄图拉拢外部盟友进行声援的做法,在客观法律事实面前起不到任何实质作用。

对涉案的日本材料企业而言,要么老老实实依法补充真实数据接受核查,要么就只能面对高额税负并承担被中国半导体供应链永久替代的市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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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1

标签:财经   日本   保证金   中方   中国   企业   硅烷   法律   机关   税率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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