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单独买房,离婚时,妻子称婚后两人一起还贷,要求切割房产增值部分,老公却称是用母亲的赞助还贷,与妻子无关。近日,法院审理了该案。
婚后还贷花了谁的钱?
2017年,小红和小东确定爱情关系后不久就挂号结婚。小东婚前以其名义购得房子一套, 总价约200万元 。 婚后,两边约定一起还贷,每月还贷金额约6000元。后两人因家庭琐事对立晋级,导致感情逐步破裂。
2019年10月 :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小东向其补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还贷金额的一半约13万元,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小东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 辩称该房产应属小东个人产业,小红无权要求补偿。
表示不同意的理由
理由是该房贷还款账户有小东的婚前产业2万余元,小东母亲曾于2017年12月15日向小东的另一银行账户转入10万元,小东随后将这10万元转至自己的付出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东定时从其付出宝账户向房贷还款账户转入还贷金钱。另小东母亲在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共计转账13.5万元至小东的另一银行账户。因而小东以为,其婚后的还贷金钱实为其母亲赞助,并非以夫妻一起产业还贷。
根据小红的申请,法院以摇珠的方式对涉案房子现价进行评估,评价价格为353.9万元:该房子升值已高达百万
法院另外查明
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前的借款,大部分由小东在每期借款到期前予以转账付出,小东供给的银行流水不能证实为其母亲转至银行的10万元是用于还贷的专款,小东亦有经过别的银行转账用于还贷,另2018年5月小红亦转账5000元至该账户由小东负责还款。因而小东以为婚后还贷金钱均为其爸爸妈妈赞助与现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2020年3月后,小东母亲每月直接转账到小东的还贷账户用以偿还借款的行为,法院以为,小东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小红起诉离婚的诉状后,目的以上述的10万元形成依据链,阐明该房从头到尾由其家人赞助,明显是为独揽房子巨额增益,该行为有损小红的合法利益。
法院对小东上述行为不予认可
并对该时段一起还贷及增值部分予以切割,然后有力地保证妻子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判定允许小红与小东免除婚姻关系,小东应向小红补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一起还贷部分的一半12万余元和还贷增值部分的一半约19万元。该判定已产生法律效力。
近年来,婚前购置房子、婚后还贷的情况越发遍及。在诉讼或准备离婚时,购房方经过私行改变还款资金来源的手法,掩盖两边一起还贷的现实,目的独享或多占房子增值,这种行为显然有违公平正义。
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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