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清朝康熙年间 李毓秀(二)

《弟子规》清朝康熙年间 李毓秀(二)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易解:纵然是小事,也不要任性,擅自作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容易出错,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因此让父母担心,是不孝的行为。公物虽小,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为己有。如果私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亲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易解: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的去除(包含自己的坏习惯)。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身体轻易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不可以做出伤风败德的事,使父母亲蒙受耻辱。当父母亲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是很容易的事;当父母亲不喜欢我们,或者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我们一样孝顺,而且还能够自己反省检点,体会父母的心意,努力改过并且做得更好,这种孝顺的行为最是难能可贵。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劝导时态度要诚恳,声音必须柔和,并且和颜悦色,(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如果父母不听规劝,要耐心等待,一有适当时机,例如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再继续劝导;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气,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遇到责打,也无怨无悔,以免陷父母于不义,使父母一错再错,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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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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