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因工作变动、人员流动,先后在不同省市、地区参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因养老保险一般是办理退休时才受理待遇办理,因此根据桂社保函〔2019〕37号文件,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在自治区流动就业的,其自治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
二、怎么办理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五种方式办理,不需要跑来跑去、点点手指轻松办理。上述操作只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参保人在申请办理业务时,需先签领电子社保卡。转入地、转出地要正确选择,否则无法受理。户籍地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的,转入或转出地统一选择贵港市本级。
页面更新:2024-04-15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