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意见》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从土地支持、流程简化、资金补助、降低税费、执行民用水电气标准、金融支持这六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意见》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表示将加快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和多部门横线联合的政府租赁住房管理体系,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打造专业化集中式长租房,引导有实力、有资信的企业规模收储社会闲散房源,大力发展“专业存房”,切实解决新市民租住问题,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
重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的利好政策,让重庆的长租公寓领域吸引了大批租赁同行进入。以重庆本土品牌可加公寓为例,可加公寓作为闲置不动产运营服务商,在“租购并举”、“租购同权”的政策大背景下,围绕城市闲置资产的投资、盘活需求和城市青年群体不断增长的租住需求,为闲置房业主提供长租公寓设计改造、运营管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城市租房人群提供高品质长租公寓产品以及围绕房屋、居住社交而衍生的增值服务。为大批优秀的青年人才提供安全有保障的长租公寓产品,让租客亦有虽是他乡犹如故乡的租住体
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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