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这一篇文章的作者是zhenhuan2,此为他的投稿。投稿要求是字数在400字以上,不限题材。有投稿意向的可以私信我


中学阶段的生物学基础常识:转基因都可以留种

转基因作物可以留种吗?

答案是:能留种。所有的转基因作物都可以留种。

都、可、以、留、种!!!!!!

迄今为止,在全球范畴内并没有生物学上意义上无法留种的转基因作物上市。也就是说,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科学家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而所谓的不留种,只是某些公司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签的法律协议约束。而且这些协议只在少部分国家生效。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外星人能不能研究出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我觉得够呛!

但网络总是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在散布“转基因作物不能留种”的谣言,但转基因作物确实可以留种,能不能留种与转基因技术没有任何关系,而与育种技术如杂交有关。比如,袁隆平院士研发的杂交水稻,100%都是不能留种的。

让我们牢记:

转基因作物,百分之百可以留种。

杂交育种,百分之百不能留种。

以上仅为中学阶段的生物学常识。记住,是十几岁中学生就可以掌握的基础生物学常识。

但转基因技术偏偏又创造了一个奇迹,就是帮助原本不能留种的杂交作物,实现了留种

作物在受精后胚珠的发育,其实是依靠一个基因BBM1的激发的。有意思的是,在花粉精子中BBM1是有表达活性的,而在未受精的卵细胞中BBM1则不表达。在自然条件下,花粉精子中的BBM1表达产物,在受精后会激活卵子BBM1的表达,从而开启胚发育的过程。通过转基因以及基因编辑手段,科学家们让卵细胞中的BBM1直接就能表达,那么这个时候,不需要受精过程的发生,卵细胞就能发育成胚——即幼小的植株。卵细胞是单倍体细胞,即使它能够绕过受精过程发育成胚,产生的植株也是单倍体,因此必须还要绕过减数分裂这个难关。好在,科学家们发现,只要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敲除水稻中的三个减数分裂相关基因,就能让水稻的生殖原细胞的减数分裂变成有丝分裂——这个过程被称为MiMe,取的是两种分裂英文名的词头。通过这一过程,卵原细胞在形成卵子的时候,不会发生重组和同源染色体分离,同时维持二倍体倍性。科学家可以利用这种类似无性繁殖的过程来产生种子,从而维持其杂种优势的特性。

也就是说——转基因技术居然可以帮助原本不能留种的杂交作物实现留种的目的!

可能有人会提问:如果可以留种多好啊,农民伯伯不是不用花钱继续购买种子了吗?

目前培育的所有的转基因作物,它们一般原本就是纯种,不是杂交种,它们是完全可以留种的。如果我们不采用杂交育种,确实可以自然地实现留种的目标。但是为什么不这样干呢?

这是因为,纯种很容易发生退化,而且产量极低。小麦多是纯种,自家打的麦子还可以继续种,不必年年买种子。但这样反复种,小麦会退化,产量会越来越低,所以过个三年还必须买种子。如果采用杂交育种技术,则作物的产量就特别高。所以,转基因作物的纯种搭配杂交育种技术,才能高产。即使不是转基因作物,而是传统作物,它们的纯种也是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搭配杂交育种技术,很快就会退化。

这样一衡量利弊,即使多花费了一点买种子的钱,但是一算总账,收益依然比种纯种的作物划算。所以,现在农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可以留种,只要收益更大就行。既然采取杂交技术更能获得收益,所以转基因的纯种也就同时采用杂交技术,哪怕不能留种,也根本无所谓。

上面,本文从植物遗传方面的专业常识做了解释。

现在,我再说一个案例,一个来自于美国的案例。这是一个很知名的官司,这个司法案例正好可以佐证转基因作物是可以留种的!

司法案例证明:转基因作物可以留种

2013年2月,美国发生了一起由普通案件演变成专利法解释,最后打到最高法庭的案例。最终法庭做出了判定:“专利穷竭不允许农民在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种植和收获来复制专利种子。”我们从这个案例清楚知道,转基因作物本就是可以留种、复制种子的。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注意看划线部分

这个案例大意是说,美国印第安纳州有一个农民,叫做弗农·鲍曼(Vernon Bowman),他向与Monsanto关联的公司购买了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对的,他购买的是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的。我再强调一遍,是转基因的。

这个被购买的转基因大豆,是销售给农业加工者,以供动物或人类食用的。

注意,这个转基因产品可以食用。人或者动物都可以吃。

于是,这个农民将购买到的转基因大豆,当做种子,种植在了田间。

看清楚:转基因大豆买来,没有吃掉,而是当做种子,播撒在田地里面。

法院的公告书说,由于从谷物仓库购买的大豆大部分,是从种植了抗农达大豆的田地中收获的,因此鲍曼种植的许多种子都具有抗农达大豆的特性。

农达是什么?就是草甘膦杀虫剂。这个农民洒下的种子,都具有抗草甘膦的效果。

但由于地里面不都是纯种子,所以有混杂的情况。想来年产量高,就得把种子提纯,鲍曼将草甘膦除草剂施用到田间,杀死了非转基因的种苗,留下有抗性的转基因作物,因此提纯了种源。

好吧,非转基因作物抵抗不了草甘膦,都死掉了。留下的都是转基因的。

接着,他从该收成中保存种子,都是转基因的种子,打算在第二年重新种植。

而Monsanto认为,鲍曼侵犯了他们的转基因种子专利权,将鲍曼告上了法庭。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官司,本来不太复杂,因为涉及到了“专利权耗尽”这个专利概念的争论,所以变成了一个很知名的案例。

官司从地方法庭打都巡回法庭,鲍曼每次都败诉再上诉,再最后打到最高法庭才终审判决。最终法庭判定“专利穷竭不允许农民在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种植和收获来复制专利种子”。美国政府检察官也对此案发表了意见,本来是一个农民“技巧性”使用转基因种子的案件,成为了法庭解释专利法里“专利权耗尽”的判例。

由于我国专利法对种子没有保护权,与美国专利法不同,不做案件涉及专利细节展开讨论。但这个有名官司的起因是完全可以佐证“转基因产品是具备留种繁殖特性”。因为涉案人鲍曼不但将商品转基因大豆作为种子种植,而且还通过提纯种植后通过留种做了再一次的种子使用。如果不存在这种事实,官司也不会存在了。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该案件的判决书

注:该案件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可以看链接:

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12pdf/11-796_c07d.pdf

让我们记住:

转基因种子是可以留种的!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为了加深印象,请再默念三遍:

可以留种!

可以留种!

可以留种!

顺便再辟谣一个“专利陷阱”的说法。

有人认为我国转基因作物涉及多项国外专利,如果商品化,将落入外国的“专利陷阱”,进而威胁粮食主权和安全。

虽然转基因技术最早在美国出现并申请专利,美国是世界上转基因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但在水稻方面,中国不仅在杂交技术,在转基因技术也走在世界前列。经过我国生物科学家多年的努力,一些功能基因、转基因方法已在我国申请了专利保护。目前国内两个转基因水稻专利完全归属于我国,不存在中国失去专利“控制权”的问题。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交叉许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及植物品种保护制度、农民留种豁免制度、以及种子法规定的品种审定推广制度等为我国作物品种的推广和产业化划定了安全线和保护区。

不能留种的转基因作物,还没有在地球上研发出来

张启发院士:中国人的农业命脉,不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

华中农业大学的张启发院士说,我是研究“绿色超级稻”的,为的就是让中国的农民少打化肥农药。其实我还有一个更大的梦想,就是希望与广大热爱生命科学的青年学子一起建设伟大的事业,让我们中国人自主产权的农作物种子占据和垄断国际市场。张启发院士一再强调说:“中国人的农业命脉,不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我们要有作为。

诸君请加油吧!!!


参考:《「必收藏」转基因辟谣全书:所有谣言全部澄清 》

链接: https://www.toutiao.com/i6795094979669656078/?group_id=679509497966965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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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标签:转基因   作物   卵细胞   杂交育种   专利法   纯种   水稻   美国   大豆   法庭   种子   案例   农民   专利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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