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人生是闹剧,做个旁观者,强于一味参与

《生活的目的》是林语堂所著《吾国与吾民》最后一章《结语》的第一部分,该书由纽约的约翰·戴出版公司1935年出版。

林语堂(1895—1976),中国语言学家、作家。因《吾国与吾民》一书在美国和英国声誉鹊起,跻身中国及中国文明的最佳阐释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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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概述了中国的艺术与生活之后,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人的确是精通生活艺术的大师。

他们全心全意地致力于物质生活,其热忱决不下于西方,并且更为成熟,或许还更为深沉。

在中国,精神的价值并未与物质的价值相分离,反而帮助了人们更好地享受自己命定的生活。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具有一种快活的性情和根深蒂固的幽默。

一个无宗教信仰的人会对现世的世俗生活抱有一种粗野的热忱,并且融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于一身,这在基督徒是难以想象的。

我们能够同时生活在感官世界和精神世界之中,而不认为两者一定会有什么冲突。

因为人类的精神是被用来美化生活,提炼生活的精华,或许还能帮助生活克服感官世界中不可避免的种种丑恶和痛苦,而不是用来逃避生活,或在来世找寻生活的意义。

孔子在回答一位弟子关于死亡的问题时说:“未知生,焉知死?”这句话表达了一种对于生命和知识问题的庸俗、具体而实用的态度,而正是这种态度造就了我们现在国民生活及思维的特征。

林语堂:人生是闹剧,做个旁观者,强于一味参与

这一立场为我们树立了多层级的价值尺度。

这种生活标准适用于知识和人生的方方面面,解释了我们喜好与憎恶某一事物的原因。

这种生活标准已经融入我们的民族意识,不需要任何文字上的说明、界定或阐释。

我认为也正是这种生活标准促使我们在艺术、人生和文学中本能地怀疑城市文明,而崇尚田园理想;促使我们在理智的时刻厌恶宗教,涉猎佛学但从不完全接受其合乎逻辑的结论;促使我们憎恶机械发明。

正是这种对于生活的本能信仰,赋予我们一种坚定的常识,面对生活的万千变化以及智慧的无数棘手问题,可以做到岿然不动。

它使我们能够沉着地、完整地看待生活,并维系固有的价值观念。

它也教会了我们一些简单的智慧,比如尊敬老人,享受家庭生活的乐趣,接受生活,接受性别差异,接受悲哀。

它使我们注重这样几种寻常的美德:忍耐、勤劳、节俭、中庸与和平主义。

它使我们不至于发展某些怪异极端的理论,不至于成为自己智慧产品的奴隶。

它赋予我们一种价值观,教会我们同时接受生活给予我们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它告诉人们:归根结底,只有人类的幸福才是一切知识的最终目标。

于是我们得以在命运的浮沉中调整自己,欣欣然生活在这个行星之上。

林语堂:人生是闹剧,做个旁观者,强于一味参与

我们是一个古老的民族。

在老人看来,我们民族的过去以及变化万端的现代生活,有不少是浅薄的,也有不少确实触及了生活的真谛。

同任何一个老人一样,我们对进步有所怀疑,我们也有点懒散。

我们不喜欢为一只球在球场上争逐,而喜欢漫步于柳堤之上,听听鸟儿的鸣唱和孩子的笑语。

生活是如此动荡不安,因而当我们发现了真正令自己满意的东西,我们就会抓住不放,就像一位母亲在黑暗的暴风雨之夜里紧紧搂住怀中的婴孩。

我们对探险南极或者攀登喜马拉雅山实在毫无兴趣,一旦西方人这样做,我们会问:“你做这件事的目的何在?你非得到南极去寻找幸福吗?”

我们会光顾影院和剧场,然而内心深处却认为,相比荧幕上的幻象,现实生活中儿童的嬉笑同样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和幸福。

如此一来,我们便情愿待在家里。

我们不认为亲吻自己的老婆必定寡淡无味,而别人的妻子仅仅因为是别人的妻子就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我们在身处湖心之时并不渴望走到山脚下去,我们在山脚下时也并不企求登至山顶。

我们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花开堪折直须折。

林语堂:人生是闹剧,做个旁观者,强于一味参与

人生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场闹剧,有时最好做个超然的旁观者,或许比一味参与要强得多。

我们就像一个刚刚醒来的睡梦者一样,看待人生用的是一种清醒的眼光,而不是带着昨夜梦境的浪漫色彩。

我们乐于放弃那些捉摸不定、令人向往却又难以达到的东西,同时紧紧抓住不多的几件我们清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的东西。

我们常常喜欢回归自然,以之为美和真正的、深沉的、长久的幸福的永恒源泉。

尽管丧失了进步与国力,我们还是能够打开窗子,聆听金蝉的鸣声,欣赏秋天的落叶,呼吸菊花的芬芳。秋月朗照之下,我们感到心满意足。

我们现在身处民族生活的秋天。

在我们生命中的某一时刻,无论是民族还是个人,都为新秋精神所渗透:绿色错落着金色、悲伤交织着欢乐、希望混杂着怀旧。

在这一时刻,春天的单纯已成记忆,夏日的繁茂已为空气中微弱回荡着的歌吟。我们看待人生,不是在筹谋怎样发展,而是去考虑如何真正地活着;不是怎样奋发劳作,而是如何珍惜当下的宝贵时光尽情享乐;不是如何挥霍自己的精力,而是养精蓄锐应对冬天的到来。

我们感到自己已经到达某个地方,安顿了下来,并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们还感到已经获得了某种东西,这与过去的荣华相比尽管微不足道,却像是褪去了夏日繁茂的秋林一样,仍然有些余晖在继续放光。

林语堂:人生是闹剧,做个旁观者,强于一味参与

我喜欢春天,可它过于稚嫩;我喜欢夏天,可它过于骄矜。

因而我最喜欢秋天,喜欢它泛黄的树叶、成熟的格调和斑斓的色彩。它带着些许感伤,也带着死亡的预兆。

秋天的金碧辉煌所展示的不是春天的单纯,也不是夏天的伟力,而是接近高迈之年的老成和睿智——

明白人生有限因而知足,

这种“生也有涯”的感知与丰富的人生经验变幻出和谐的秋色:绿色代表生命和力量,橘黄代表金玉的内容,紫色代表屈从与死亡。

在月光照耀下,秋天陷入沉思,露出苍白的神情;而当夕阳的余晖抚摸她面容的时候,她仍然能够爽悦地欢笑。

山间的晨风拂过,枝杈间片片颤动着的秋叶舞动着飘向大地,你真不知道这落叶的歌吟是欣喜的欢唱还是离别的泪歌,

因为它是新秋精神的歌吟:镇定、智慧、成熟。这种歌吟用微笑面对悲伤,赞颂那种令人振奋、敏锐而冷静的神情——这种秋的精神在辛弃疾的笔下表现得最为恰切: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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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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