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不到”和“已失去”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人生:“得不到”和“已失去”

图片来源于网络

年轻人期待着唯美的爱情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却忘记了现实的残酷。这么多年来我见过许多人到了谈婚论嫁最终因为彩礼钱的原因各奔东西。当然,我也见过部分人结婚,那是因为父母已经给了他足够的底子,买房帮付首付,买车白送,然后抱的美人归。真正一穷二白,然后二人白手起家,创业、贷款买房买车的少之又少。在物质横溢的社会里,任何人都想朝高处爬,又怎会想到伸手拉谁一把?古时候婚姻要求门当户对是有道理的。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人与人如果不能长久的在一起,渐渐的就会有隔阂,也就渐渐的会淡化了感情。因为生存的空间不同,经历事情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也会因为各自的经历而改变,最终道不同不相为盟,结果就是各奔东西!现实就是这样,有人结了,有人离了,有人没结,有人叹息,还有人幸灾乐祸。这都怨不得谁,路都是自己走的,背叛也好,出轨也罢,每一个人当走出第一步的时候就会想到最终的结果,如果非要寻一个错误的理由,哪是没必要的,所以事物最后不管好坏,都不该怪谁,也不该怨谁。

当一个人经历的事情多了,就会发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且爱人也不是人生的全部,也许出门在外的人更有感触,家人有时候都不是自己的全部。人与人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陌生、熟悉、再陌生。任何人都逃离不掉这个循环,这个循环就像春、夏、秋、冬四季更替。草长瓜熟,日出日落,月圆月缺属于正常的自然现象,任何个体,人类,都不可能违背这个原理,因为这个原理叫“天道”,千万年不变。

人一生,得不到和已失去是最痛心疾首的。其实仔细分析会明白,所谓的“得不到”是因为你付出了许多,你觉得自己付出了就必须要有回报,但这个残酷的世界,怎么可能会依据一个人的心理、行为而逆流?执念对“得不到”而有怨和恨的人,是因为你一直活在自己的小宇宙里面,你没有跳出自己的小宇宙,用井底之蛙的浅见来度量这个世界,最终吃亏只能是自己。

大环境不容改变,也不会改变,就像一个人很早就起床去上班,但是半路被电动车给撞了,你起的很早充满了正能量,但是结果呢?你遭了殃。那个骑电动车的不早不晚正好在你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然后撞了你,这就是大环境,大家都在忙着去上班,你也不例外,然后你们相遇了,撞上了。人生中,所谓“得不到”:当你的企图心越来越强的时候,你所遭遇的远胜于你所想的,前面的困难远大于你所能理解和承担的,如若纠结最终必走进死胡同。

关于“已失去”。刚才已经讲过:人与人是从陌生、熟悉、再陌生,这是人与人相识、相知、相遇、相爱、相欺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人性是自私的,人因私欲而败坏道德,也因私欲而损伤情谊。所有人包括你的父母,爱人、家人、亲人、朋友、同事,全部都像是来“开会”的,在你一生的时间里,形象一点的讲,大家就是来“开会”的,曲终了,人都会散。只是你舍不得她(他)曾经陪伴着你的时光罢了。而这种“舍不得”造成了你对“已失去”的追忆,结果回忆越多,越难过。人是要向前看,向未来看的。很早之前我说过:老黄历是翻不得的,要不然会得病。就是这个原因。

时光飞逝,很多人会从我们的记忆中消失,很多事情也会因为时间的关系渐渐淡忘。这不是因为你不留恋,也不是因为你不想记住。而是因为人的大脑存储东西本就只能那么多,你十岁前的事情二十岁后会渐渐淡忘,你二十岁前的事情三十岁后会渐渐淡忘,你三十岁前的事情也会在四十、五十岁后淡忘。这不是因为你不想记住,是因为你的大脑根本容不下你记住,因为需要存储正在发生的事情,不得不清理大脑神经元中的空间。

念旧!是一种情怀,但这并没有好处。人一生,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遇见的人,经历的事都是过去时,唯一值得珍惜的是当下,现在将要发生和未发生的事情。爱情也罢、亲情也罢、友情也罢、凡是已经逝去的,都不值得留恋。你所留恋的,别人不一定也留恋,你所想珍惜的,对方也许根本不在乎。太过于执着,残酷的现实会告诉你,你所谓的坚持只是一厢情愿,你所谓的等待只是浪费时间;你所有的执念只会造成你当下的人生失衡;所以任何人,任何事过了就过了,淡定、从容、重拾人生,开始新生,才是正道。

不念过去,不惧将来,面朝大海,才能迎来春暖花开!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长命   人生   私欲   各奔东西   电动车   所想   相知   大脑   宇宙   残酷   陌生   事情   现实   发生   时间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