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坐地起价可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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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坐地起价可罚200万!

1月30日下午,海南三亚市发改委组织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向全市287家旅游饭店发出提醒告诫书,希望各旅游饭店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旅游饭店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市旅游质监、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参会并提出要求。

据了解,为做好旅游旺季及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价格监管工作,规范旅游饭店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市发改委向全市旅游饭店发出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书要求,各旅游饭店要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发改委公布的春节期间客房价格。公布的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并于2018年2月6日前在大堂或服务台醒目位置公示春节期间的标准客房实际销售价格,接受消费者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坐地起价可罚200万!

据介绍,市发改委公布处罚标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须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违反该规定则处以5000元的罚款。发现经营者发生价格欺诈行为,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市发改委将对典型价格违法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旅游饭店经营者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2018年春节前及期间市发改委及各区发改局将加大对旅游饭店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改正的不正当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被查处的旅游饭店列入《三亚市价格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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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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