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中介携580余万元购房款“消失”

青海一中介携580余万元购房款“消失”


日前,记者从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政务中心房产局办事窗口了解到,自去年2月至今年4月,互助县某房产中介经纪公司先后收取了33位购房者房款及定金等共计580余万元后店铺关门、工作人员不知所踪。7月14日,该中介公司负责人晋某在互助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调解时表示,580余万元购房款已用于偿还债务和交予施工方。目前,已有部分受害者报案并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现已进入追讨款项的程序。


35万元购房款不见了


互助县西山乡牙和村村民雷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今年4月份,他通过网络平台找到该房产经纪公司并向该公司销售人员提出购买县城二手房的意愿,销售人员当即给他推荐了房源。雷先生说:“我专门在网上查阅了这家房产中间的规模,感觉比较正规。他们在互助县有两家实体店,此外,在海东市平安区也有一家实体店,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宁市湟中区也都有实体店。”


当时一心想购房的雷先生在该中介公司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很快便看中了一套位于互助县北大街的90平方米二手房,该房售价35万元。看房当天,雷先生与中介签订了购房交易合同,并给中介交了部分押金。随后的几天时间里,中介公司便一直打电话向雷先生催要剩余房款。


雷先生拿出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告诉记者:“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合同内容非常简单,仅约定了房屋位置、面积及房款等基本信息,对于违约类的约定,只字未提。因为当时家里人对这套房子也十分中意,所以从看房到付款,仅用了两周时间。”


雷先生说:“为了买这套房,我们把现住的房子卖了,还借了一部分钱。但中介却迟迟不给我们过户。在我的强烈要求下,5月8日,中介公司才安排我与原房主一起办理了过户手续。”


原本以为过了户,一家人就可以欢欢喜喜地搬进新家了。但令雷先生一家人陷入绝望的是,房屋钥匙他们一直未拿到,直到中介电话无法拨通,工作人员人间蒸发,中介实体店大门紧锁。雷先生说:“发现中介联系不到之后,我们马上联系了原房主,原房主却告诉我们,她并未收到购房款,钥匙肯定不能交给我们。”


当记者跟随雷先生来到这家中介实体店时,看到该店早已人去楼空,大门紧锁。记者尝试拨通该店负责人电话,电话提示已停机。


随后,记者联系到原房主蒋女士,蒋女士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卖房子,没有房屋买卖经验,只知道该中介公司是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了房源信息并联系到自己的,随后才将房屋销售委托给他们来做,但只口头约定了房屋售价为34万元,多卖出来的金额由中介处理。她与中介及雷先生都未曾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如今,蒋女士也后悔莫及:“我就是太相信中介了,他们说过户之后就把房款给我,但5月8日房屋过户之后,中介就一直找理由推脱,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


青海一中介携580余万元购房款“消失”


13万购房首付款无处追讨


另一位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受害者祁先生也表示,自己经亲戚引荐,在2019年3月5日至该房产中介经纪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互助县东润国际项目的90平方米的新房。祁先生说:“当时支付了1万元意向金。之后,该中介公司负责人晋某便以没有房源为由,一直拖到同年5月初,也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签订购房合同。”


直到2019年5月7日,因祁先生的亲戚无法办理购房贷款,便将在该房产中介购买的同项目房源转让给他。当天,他又向该房产中介支付了12万元的首付款。在祁先生再三催促下,同年7月,该房产中介才与其签订了简单的购房合同。但晋某以开发商要审批购房合同为由,将签订的两份合同留存,并未给予祁先生。期间祁先生也一直追问,晋某皆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20年4月份,晋某通知祁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作废,需重新签订。但晋某却一再以各种借口推脱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祁先生表示,5月份之后,他曾提出,既然合同已经作废,就想退回13万元购房首付款,之后,晋某的电话便很难拨通,微信回复也寥寥无几。


祁先生说:“这13万元购房首付款也是自己攒了很多年的老本。原本计划,把住在乡下的母亲接到县城里住,她老人家为了儿女受了一辈子苦。如今,13万元打了水漂,无处追讨。”


青海一中介携580余万元购房款“消失”


主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追回款项


互助县政务中心房产局办事窗口负责人杨正刚表示:“了解到这个事件后,我就第一时间到涉事的房产中介找了负责人,询问事件原委。同时,让他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他也在情况说明中明确写道,在6月5日解决问题。”杨正刚说,几年前的互助人口数量有限,二手房中介机构比较少,业务量也不多,也从未接到过此类投诉。随着人口增多,二手房交易逐渐增多,直到2019年年底,海东市住建局下发文件,要求整治二手房交易市场乱象后,互助县房产局才着手准备相关材料,所以在此次事件的风险防控及处理方式上都掉以轻心了。


杨正刚告诉记者,经多方调查和统计发现,该中介先后收取了33位购房者房款及定金,共计580余万元,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另一部分已交予东润国际项目施工方。杨正刚说:“目前,我们已建立受害购房者微信群,大部分受害购房者已入群,在微信群里,我们及时向受害购房者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我们也建议受害者尽快报案并起诉该房产公司,以便法院优先处理赔付款项。我们也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尽快追回款项。”


杨正刚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们积极与银行协调,做了“二手房资金监管”这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但是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首先,因为房产中介是一个特殊行业,互助县市场监管局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时应该将房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作为前置条件,且经纪人资格证在房产部门审核之后才能拿去办理营业执照。此外,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环节中的二手房交易合同,也应该经过房产局窗口进行备案。最后,所有资金进入监管账号后,便不能随便取出,需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中介机构再签字确认,最后由房产局签字确认后,资金才能取出,以此保证资金安全。“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互助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先暂停线上二手房交易业务,对互助县的二手房交易乱象进行全面整顿。”杨正刚说。


购房,本是一件合家欢乐的大喜事,可是购房款一旦被骗,承压最大的也是购房者。为了凑足首付款或凑够全款,他们大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借贷,有的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有的从亲戚朋友手中借钱,更有的因为孩子结婚急用房借了高利贷。当下,损失能否挽回,是这33位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最后,呼吁互助县有关部门急百姓所急,尽快出台中介机构监管方案,严格监管二手房交易市场,从源头上规避购房风险。同时,建议开发商务必要做好房源销售的管理和监管。作为购房者也务必注意自己付款的对象是谁,在刷卡时小票回单上会注明主体是谁,一定要谨慎检查收款方是开发商还是个人或第三方公司,从而最大可能地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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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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