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老子》明太祖注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人各有其志,有的人爱好道德典坟,进德修业,要做一个君子或圣人。唐玄宗大概就是这种人。但有的人却不爱好这些,而喜好兵谋韬略,愿从事攻战杀伐,立功疆场之上,如历史上许多著名的军事家或猛将。这是人生的两种不同选择,说不上谁好谁坏。只要有所成功,都可垂名青史。若都象唐玄宗一样,以畜德于身为能事,而以攻战杀伐为不善之材器,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太过单调了。况且人类社会中总是会有战争的,在战争中如何运用谋略取得胜利,也是人类智慧的运用。这种运用是不可完全否定的。有道的君子,所谋的是自身的修养。而军事家所谋的则是用兵的胜利。各有自己的价值,不可一概而论。

明太祖注:谓用兵得胜而归,常常夸之以为能用兵也。才言能用,是谓不祥。物或恶之,言兵行处所,非损命则诸物不无被废。物者何?钱粮兵甲旗仗舍宇津渡舟车及马,无有不损者,故物或恶之。为此其上善度之,不处是也。

兵为凶器,被人视为不祥。但治理天下,兵是不可绝对取消的。没有军事,也就没有真正的和平。试想外敌入侵之时,国家没有军队进行抵抗,人民沦为亡国奴,岂非更大的不祥?有道者耀德不观兵,这是空洞的语言。试想历史上哪个国家靠耀德打消过敌国入侵的念头?有道者应当不穷兵黩武,但只靠德还是无法保卫国家安全的。

王者不是不用兵,而是不乱用兵。敌国进攻己国,不得已而用兵,此时必须争取胜利。这样的战争,当然会造成各种破坏,可称不祥之器,但不能因其不祥而绝对不用。这是治国者所必须明白的。当然不得已的用兵,绝对不能发展成为乐杀人,那样的话,就变成了法西斯,虽然一时可以得胜,终究也将遭到毁灭的下场。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文德与兵谋,是皇帝的两个工具。文德用来教化人民,兵谋则用来平定祸乱。祸乱总是短时期的,所以兵谋只能是文德的辅助。二者都是稳定统治的手段,所以废一不可。祸乱是两方面的,一是国内的,一是国外的,即所谓的四夷来侵或夷狄内侵。对付这些祸乱,不得已而用兵,但要有节制,不可好兵尚杀。凡是穷兵黩武的帝王,虽然可以得逞于一时,但很快就会遭到灭亡之祸。

明太祖注:此言兵凶事也,左乃生气之方,故君子居左,以其生气也。右乃属金,金主杀伐,故用兵居右是也。兵本是凶器,没奈何而用之,是以君子不得已而用之,纵使大胜,不过处以寻常。所以寻常者,即恬淡也。是谓胜不美。君子为得道之人,他能用兵,说明他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人。用兵不管有何正当的名义,都是对人类生命与财产的破坏,所以纵使大胜,也并非喜事,不可因胜而自傲,而要心怀恻隐之心。此外更要以恬淡之心处之,本来是不得已而用之,所以在用兵当中,不能充满杀机,而要以恬淡之心处之。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

战争的胜利,不可当做美事。若以战胜为美事,就是乐意多杀人。这种心态是违反人性的,所以老子深为反对。道的原则也是生养万物,而不是杀戮万物,所以得道之人把用兵看作违反大道的行为。在实际的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不用兵,这是迫不得已的事,虽然取胜,也毫不值得赞美。用兵是为了禁乱止暴,而禁乱止暴不是根本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让人心顺服于自己的统治。所以得道的帝王,用兵之后一要表示哀伤,二则不可以战胜为能事。

明太祖注:若人夸善用兵者,是谓喜杀人也。如此等不可式天下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这是一厢情愿的梦臆。宋庄公不鼓不成列,结果是败于敌手。安其危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这是非人道的思想,但在战争之时,则要充分利用敌人的困难,这就不是人道不人道的问题了。善用兵者,不一定喜杀人。这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善用兵,只是关于取胜,使己方的牺牲减到最小,而使胜利来得更快。不善用兵的人,常使自己的部队失败,遭受更大的伤亡。这与乐杀人无异。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

以丧礼对待战争,这是老子的一个重要命题。用兵禁止祸乱,从最初说是逼不得已,既然不得不用兵开战了,还要进一步地以丧礼处之。因为战争总是人类的相互屠杀,不管谁胜谁负,战场上总是尸骨累累,同时还使得广大人民无法平安度日。这是人类的一场悲剧,虽然每次战争都有一个胜利者,但从人类相杀的角度看,战争的双方都是这场相杀的参加者。己方有牺牲,对方也有牺牲,牺牲者都是普通的人。所以,战争就是人类的一场丧礼。其实每个民族都有一个习惯,就是为在战争中牺牲的人,树立纪念碑,默哀悼念。这就是丧礼的表现形式之一。只不过老子所要求的丧礼是对战争双方的牺牲者而言,而各民族的习惯只是为本民族的牺牲者哀悼。

明太祖注:古所以慎人命者,幽哉!盖为不欲使凶事尚吉,重人命也。

《周易》所谓以师为毒天下,以及所谓古所以慎人命者,都是重视人命,都是人对人的关心之表现。从这一点看,人类的本性是不愿意要战争,而希望和平的。但历史上确实又有数不清的战争,这说明人类的行为,不一定总是符合人类的本性。战争之中,顾不了许多,不杀敌人,就会被敌人杀死。这是人类的相互残杀,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战争应该越来越少,人类的相互残杀应当停止。


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

战争是不得已的事,虽然说有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之分,但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双方交战之时,不能不对国家与社会造成各种破坏,使参战国的人民遭受莫大的牺牲。所以虽然取得胜利,也要为之悲哀伤泣。这是对整个人类的恻隐之心,在不得不战的时候,应当保持这种恻隐心。

细读《老子》明太祖注第三十一章

细读《老子》明太祖注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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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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