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每一段故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

我相信每一个刚参加工作的人,父母都会提前叮嘱,去一个新地方一定要注意礼节,注意分寸,不可逾越。

翌日天刚蒙蒙亮,晚秋早晨的白露依稀可见,早早的起床,洗漱完毕,也没敢出去吃早饭,怕错过什么环节,当时就是一种拘谨!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白露的早晨

大约八点半左右,副部长匆匆的来到宾馆,简单寒暄几句,领着我去办理入职手续。一路无话!

手续办的相当顺利,只是看到需要签的三份合同,我不禁在内心打起了问号,不是国企吗?国企都签合同了吗?那跟私企不是没区别么了嘛!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像极了当初的我

后知后觉的我,当时要是多咨询咨询长辈,兴许就没有后续这十年的曲折了!

当时签完合同后,给了2万块安家费,要求必须服务期满五年,否则将退回这笔钱。

合同就是合同,按规定执行本无可厚非,但事后发现这只是给我们外来大学生定的,也许这是真的需要我们建设这里而无奈的做法吧!

当时得到这笔钱竟然让我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这该死的自尊心!

真的是拼了命的想离开父母影子的笼罩,宁可在外面吃苦,也不愿回家享福!

在那个年代大多数毕业生都是这种想法。觉得靠自己也能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真是高估了自己!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当时跟它差不多

从机关出发后,轿车沿着4米多宽的乡村公路跑了近30公里,副部长和一个司机一起陪同,将我送到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三连!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比这个房子好点

到了后连长早早的在办公室等着接人了,年龄五十上下,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有可能是口音的问题,他说话很快,我这听起来真的挺费劲!

送走领导后,连长叫来副连长小林子,让他领我熟悉下连队的情况,说完就走了!(国企从来都不缺人,招新人只是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没有新招的人,机关就不算完成任务,自己家人就不能通过正常考试比例进来)所以根本没有一点儿,哪怕一丁点儿的重视。

副连长林哥边走边聊,先后带我熟悉下连部的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四五间平房,还有一间是卫生所。

最里面的办公室是连长办公室(最高领导),连长办旁边是一个广播室,破的不如农村的仓库,满屋子的灰尘,堆放了一米多高的杂物,真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广播室对面是财务室,唯一一扇证明这个时代的门!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差不多的环境,但业务没这么多!

我的办公室就挨着财务室,里面有4个桌子相对而放,副连长林哥给我安排了一个靠墙的桌子,我简单收拾下,问了一句寝室在哪里?林哥先是愣了一下,反问我:“你没在镇里租房子吗?”看到我的无所适从,他明白了我的处境,随后领我去办公室对面的图书室,一个4米见方的屋子,一张单人床,床脚处有一个电脑桌。林哥帮我把床上靠墙处因为潮湿而发霉的报纸一张一张的撕下来,整理后铺上被褥,说:“我们下午下班后就回镇里住了,你自己在这没事吧?”我简单笑笑说:“一个大小伙子,怕什么!”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看着他都开心,这环境真好!

当天夜里的恐惧让我把白天说的话,一字不落的又吃回去了!

等林哥走了之后,我坐在新铺的床上看着书架发呆。铁皮书架里整齐的摆放着一本本崭新的书,因为书架带玻璃门,所以里面看的很清楚。

让人不寒而栗的却是书架上面摆放的大黑驴头和娃娃脸面具,还有地中间放的大花轿,这些是一种东北传统的戏曲民俗~扭大秧歌常用的道具。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东北传统文化艺术~大秧歌

白天看时不觉得什么,反而有一种喜感,而到了晚上,就着昏暗的灯光看这些道具,却成了我难以入睡的梦魇!那一宿灯都没敢关!

这个世界,有人的地方就有老鼠、蟑螂、垃圾,真正让人恐惧的从来不是死人,而是活着的垃圾!我想当时的恐惧客观来自环境,主观来自内心深处的落差吧!害怕自己的理想因为对抗这种恶劣的环境而陷入绝望的挣扎。

国企真相之第二章下连队第一天的恐怖

看着像不像周星驰?

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们办公室旁边曾经发生了一起命案,这也成了后来宽慰自己胆小的一个借口。说起这命案,又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下一章,周队长的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国企   玻璃门   广播室   财务室   秧歌   连队   连长   命案   副部长   真相   书架   恐惧   合同   办公室   简单   环境   恐怖   地方   旅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