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防部新闻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美U-2高空侦察机擅自闯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实弹演习禁飞区活动,严重干扰中方正常演训活动,严重违反中美海空安全行为准则及相关国际惯例,极易引发误解误判甚至造成海空意外事件,是赤裸裸的挑衅行动,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并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中方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此类挑衅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
其实这不是国防部新闻局第一次发布这样的消息,2013年也曾针对对我侦察的日本舰机发过类似的消息: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昨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舰机日前强行闯入我演习区并长期滞留,干扰我正常演习活动,这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挑衅行为。国防部已就此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一切干扰中方正常军事活uiiiiiiiiiiiiiii动的行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关于外国军用舰机对我演习跟踪监视的问题,简单谈几个看法:
这个看情况而定。首先,关键是解放军北部战区划定的实弹演习禁飞区是划在什么位置。
其次,无论区域划在领海之内还是领海之外,划设国都有通过特定渠道妥为公告的义务。特别是在公海设定的警告区域,按照国际惯例通常都会通过航海通告(Notice to Mariners ,NOTMAR)和航空通告(Notice to Airmen ,NOTAM)广而告之。
关于在自己国家领空划设禁飞区的权利,前面已经讲过。关于在自己国家领空之外的他国领空和他国领空之外的空域是否有划设禁飞区的权利,分不同情况:对于在一个主权国家领空划设禁飞区的情况,必须有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宪章第七章的授权。对于在领空之外的专属经济区或公海上空划设禁飞区,如前所述,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把该区域称为警告区,而不是称之为禁飞区,因为外国船舶和飞机在这一海空域也有合法的航行飞越自由。
因此,对于在领空之外划设的演习禁飞区,最好与国际接轨改称为演习警告区。
对于一个国家在领海之外划设的演习警告区,其他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进入甚至对该国演习进行跟踪监视,只要遵守相互顾及的义务,尊重该国为演习目的划设演习警告区的权利即可。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直接挑衅,外国船舶和飞机可以在演习区域内的相对安全位置待着,并且自担风险。
但是也要指出,在中美关系如此紧张的时刻,美方擅自闯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实弹演习禁飞区活动,严重干扰中方正常演训活动,无疑具有明显的挑衅目的。如果美方行为真的对我方演习舰机构成武装攻击或迫在眉睫的武装袭击威胁(an armed attack or imminent threat of armed attack),我们当然有国际法上合法的自卫权来教训它一下。
近年来,对于中国在其领海之外的周边海空域举行的演习,美国、日本和台湾的军用舰机都会有跟踪监视。据外国媒体报道,中国也有派船舶去关岛监视美国演习的情况。因此,只要遵守相互顾及的义务,跟踪监视演习这件事儿我们也应该淡定看待,也应当派军用舰机监视美国的演习。目前正在举行的环太军演就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页面更新:2024-03-3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