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今天突然看到网上有大量的关于雷克萨斯涨价的报道,而在雷克萨斯官方微博中秋节那条微博下面,则有大量的留言去评论。

中国经济网的报道称,中秋节前两天,雷克萨斯对其多款主销车型官方指导价进行涨价调整。价格调整后,ES系列指导价为29.00万-48.30万元;NX系列为30.40万-54.20万元;UX系列为28.30万-38.60万元;以及LS系列为81.10万-117.20万元。

归根结底,雷克萨斯涨价涉及到3个问题:1、雷克萨斯涨价本身合理不合理?2、涨价行为有没有侵害消费者利益?如何解决双方争议?

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许多人都谴责雷克萨斯涨价的行为,而且还举出雷克萨斯召回新闻。其实,单纯从涨价来看,并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涨价是一家汽车企业的商业行为。消费者可以因为雷克萨斯的涨价选择继续购车或者放弃购车。

但是,此次涨价问题远不止是一次商业行为这么简单。

按照有网友的反应,雷克萨斯此次涨价之后,有经销商要求已经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加价提车,这显然违背了当时的消费者与雷克萨斯经销商的购销合同。

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不过,雷克萨斯中国相关人士也表示,对加价行为,是一次雷克萨斯产品升级以后的必然结果。对此,雷克萨斯对消费者提出了相应的关怀政策,也就是对已经交了定金的消费者,会通过消费者关怀政策进行补偿。

同时,相关人士还解释说,其实在购销合同中,有一项条款是关于价格变动的。就是说,这个条款规定,当雷克萨斯产品因为配置等变化发生价格变化的时候,消费者需要承担因此带来的涨价或者降价结果。

这样的涨价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合同变更条件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相关的变更条款,那么雷克萨斯涨价行为属于单方变更合同。

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定金的内容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同时,担保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及其法律效力的内容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车辆应该属于约定的债务,按照这个条款,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的内容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第十一条还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鉴于雷克萨斯方面提出合同中有相关价格可以变动的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因此,如果有这样的条款,经营者应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进行注意。显然,涨价这样的行为属于合同规定的价款,经营者应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或者应该在消费者交付定金的时候给与提醒注意。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消费者在购买雷克萨斯汽车的时候,提前交付的是定金还是预付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综合上述问题,可以看出,对于雷克萨斯此次涨价行为,不需要把这个事情看到多么恶劣。有问题解决问题,出现了问题与争议,解决问题就好。

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解决问题首先是有两个问题:向谁主张权利?主张权利的渠道?

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先行向经销商反映问题,以解决争议。然后经销商如果有问题,再向雷克萨斯反映问题以获得解决方案。

当然,如果消费者经由经销商以及雷克萨斯方面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那么也可以有多种渠道来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雷克萨斯作为一家负责任的跨国汽车品牌生产企业,历来非常重视消费者问题,也一直视顾客为上帝。因此,如果存在问题,相信雷克萨斯方面一定会高度重视。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增长速度已经持续负增长,但是雷克萨斯乃至一些日系品牌却呈现逆势增长态势。这恰恰说明雷克萨斯与日系品牌在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满意度方面的成就。

有数据显示,2019年前8个月,雷克萨斯在中国市场累计销量为12.69万辆,同比增长24.9%。这个成绩远远超越中国汽车市场的平均水平。

其实,雷克萨斯汽车涨价应该不是新问题,在此之前就有消息说,,消费者想要购买雷克萨斯ES等热销车型,普遍需要加价2万,加装饰还需等待3个月左右才可以提到车,RX、LX等车型则加价后甚至要等待5个月以上。

雷克萨斯涨价不是问题 合同包含价格调整条款 症结:涨价涉嫌违约?

最新的消息是,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北京某雷克萨斯4S店获悉,目前买车已不需加价,但除购置税、保险等费用外,还需缴纳1500-3000元不等的服务费,且交车时长仍无任何改善。这说明解决问题已经在路途上。

不管如何,争议还需要解决,希望消费者与雷克萨斯方面尽快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也只有这样,雷克萨斯才能更好在中国市场实现更高速的增长。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条款   合同   担保法   预付款   价款   症结   定金   双倍   债务   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   权利   消费者   经销商   方式   内容   价格   科技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