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破了中国文学的纸糊-王小波

倘若你常对世界发表意见,认为自己所思所欲,全属正当,应该推而广之,建议你看看《沉默的大多数》的序。

倘若你因故沉默,又见世事荒谬绝伦,忍不住要向前一步说些什么,建议你先看看《沉默的大多数》的序,再做决定。

作家完成职业的过程,本质上是一次表达,可作家又最爱沉默。两者之间的矛盾,少有人思考。

作家常说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又常一不小心就把一种思想,写成一种意志,统领成千上万人的意识,这其中的矛盾,也少有人思考。

王小波想到了: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芭芭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

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

因为这个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

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一一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已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了。」

——《沉默的大多数》序

在比现在年轻一些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好像明辨了是非,一个问题抛到我面前,物理和数学的我可能无法解决,但世事伦理方面,比如谁在搞破鞋,谁是混蛋,谁是小人,我想我是明白的,因此胡乱说了很多话,如今想来,羞得无地自容。而王小波在二十多岁时,就明白了明辨是非很难。这是他比我优秀的地方。

一个沉默的人,一个认为明辨是非的人,突然写起杂文,大谈是非,其中矛盾,一个负责任的作家,不能不对此做出解释。

王小波于是又说:

「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原故,我开始写杂文。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这是我最近的体会;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动机。

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暖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一一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是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久而久之,对中国人的名声也有很大的损害。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在说不知道。这简直是把我们都当傻子看待。

我很不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认识的中国都说不,但我不认识这样的人。这倒不是唬外国人,我认识很多明理的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但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沉默的大多数》序

王小波说,写杂文,打破沉默,一是中年人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二是如果明理的人因为顾及清白,纷纷沉默,那么最后在说话的,就都是无所谓自身清白的傻子,这有损一个民族的形象。

从王小波的陈述中,我看到,他沉默是为了自己,他可以在沉默中学习人性,护全自身清白,而发声则是为了别人。他认为,必要的时候,一个由沉默中掌握了智慧的人,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把自身清白放在一边,出来说点真的有良心有理性的话。

很多人有王小波的智慧,但他们都没有王小波的勇气,他们依然在沉默,依然在顾及自身清白。他们的智慧来源于先贤们的著述立传,但他们并没有打算承担起社会责任。所以我们能看到,如今在叫唤的,都是傻子。

最后,王小波说: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朐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成为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一一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写过的一一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

我知道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某人文革里装傻写批判稿,原本是想搞点小好处,谁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成了风云人物。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后就被人整成了三种人。到了这个地步,就只好装下去了,真傻犯错误处理还能轻些呀。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都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纳告诉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个假痴不癫的杜特立尔先生。息教授问:你是恶棍还是傻瓜?这就是问: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两样都有点,先生,凡人两样都得有点呀。在我身上,后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讨厌装傻,渴望变聪明。所以我才会写这本书。」

——《沉默的大多数》序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王小波也在表达,那些不像王小波的人,也在表达,而两者的表达,最终目的并无差别,都是为了让更多人相信自己表达中所承载的意志。

那么,王小波必须要证明,为什么他的文章,他的言论,比他的反面,更靠近理性和智慧。如他所言,世间没有一件事是不言而喻的。他需要证明《沉默的大多数》,真的是一本明辨是非的书。

很难找到一个标准,去衡量王小波是否自证成功。但王小波作为一名作家,说话之前,不仅考虑到说话内容,还考虑说话动机,并对自己的说话动机作极严苛的审视,而且生怕自己如自己所反对的事物一样,强力统领他人意志,于是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是非交付公论」。

就作文良心而言,王小波要比很多作家要优秀,因为他起码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件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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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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