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阿里“性侵门”这周最新进展,没有受害人周女士发声,没有猥亵男王某妻子发文,也没有其它关联方发声明。这周的料是境外媒体——彭博社爆出来的。

据彭博社报道,阿里巴巴以“将公司内网关于周女士控诉的文章截图,并除去带有个人ID的水印对外公布,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辞退了10名员工。另外有3位员工,因在公共论坛发表不当评论而受到批评教育。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这则新闻一出,网络上顿时分成两派:

支持方:

A:站在经营角度,这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员工,的确应该开除。

B:这个开除确实没问题,擅自对外发布公司的负面新闻,肯定是不行的。

C:将心比心,假如我是老板,碰到这类人,事情都没搞清楚就往外传,确实得开除。

D:内部信息外传,开除很正常,不开除才奇怪吧。

E:支持开除。无规矩不成方圆,违规泄露内网信息,哪儿都不允许。

反对方:

甲:公司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涉嫌犯罪的事情不但可以泄露而且更可以报案!阿里这种做法是否已涉嫌包庇罪?

乙:阿里这个做法明显就是告诉其员工,以后再想不顾阿里利益声张正义前,想想后果!

丙:公民有检举曝光违法犯罪的义务!

丁:如果属实,阿里毫无底线了。

戊:一边说欢迎监督,一边开除曝光员工。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阿里对“性侵门”到底是何态度?

像网友说的,阿里一边说欢迎监督,一边开除曝光员工。到底是在伸张正义,还是在掩盖家丑呢?

我认为在事件初期,阿里的态度是积极、主动、正面的。

首先,周女士向公司举报后,阿里对王某进行了停职处分,这一点王某妻子在发文中有所提及。为什么没有开除呢?因为当时事件还在侦查阶段,并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有法院裁决,公司不能仅听一面之词,而辞退一位员工,这在《劳动合同法》上也是通不过的。所以阿里当时的处理是常规的,也是符合法律流程的。

其次,周女士将事件对公众曝光后,阿里连夜做出了决定:

1.王某承认在周女士酒醉的情况下存在过度亲密行为,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2.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老鼎)和同城零售事业群HRG徐昆(丁冬)引咎辞职。

3.给予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

其三,修订了《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关于性骚扰的部分,并着手制定《阿里巴巴集团反性骚扰行为准则》。

其四,成立ALI-WE(反陋习小组),对集中反映的不当工作方式自查自清,包括但不限于酒桌陋习、低俗玩笑等任何在工作场合让员工感到不适的方式,并无条件支持员工拒绝劝酒等行为。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阿里开除爆料员工,是不是想掩盖什么?

我不认为阿里想掩盖什么,一码事归一码事。保证公司内网内容不外泄,这是员工应尽的义务,也是职业道德的表现。这项规定,不仅仅在阿里,在很多大公司都有这个规定。

我曾经问过在阿里工作的朋友,阿里内网都有什么内容,他给我的回答是什么都有。但是拒绝透露细节,他说自己连老婆都没说过,也从不在公司以外的地方提及阿里内网,这是公司规定。

况且关于协助公安调查,阿里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会和公安配合。当事人周女士,都没私自对内网截图向外公布,这10位员工的做法,我认为多有不妥。阿里解雇这10位员工,名正言顺。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汪Sir有话说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不仅是隐私,更是金钱。作为互联网大厂,掌握着数以亿计的数据资源,如果不严加管控,一旦泄露就会给用户造成伤害。

员工泄露阿里信息,阿里觉得不开心,可以辞退员工。那用户的资料被泄露了,用户不开心,能怎么办?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阿里“性侵门”时间线

阿里解雇10名“性侵门”爆料员工,这些员工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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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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