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因煤气中毒身亡,房东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租房生活确实艰难不易,之前文章讨论过因中介“交接”,租客不得不腾空房屋甚至连孩子的上百袋冻奶也要搬离(详见《因“跳单”引发的违约悲剧,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租房生活?》),近日,昌平区法院又出判决,认定房东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租客们在租房之路上究竟该如何保护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归宿?

因“跳单”引发的违约悲剧,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租房生活?

你认为承租人在出租屋内受伤/死亡,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吗? 单选 00% 应当,只要发生在出租房内,房东就要担责 00% 看情况,因为房子问题造成的就应当担责 00% 不应当,直接造成问题的是承租人 00% 其他,请在评论区留言

出租房内,承租人洗澡期间因煤气中毒身亡

家住昌平区某村的王某因在锅炉房内设置洗澡间,导致租户梁女士年仅17岁的女儿在洗澡期间煤气中毒身亡。近日,北京市昌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现年54岁,是北京市昌平区某村村民。据王某供述,他家共有24间房,为方便租户洗澡,王某在锅炉房内建了一个洗澡间。洗澡间内没有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只有排风扇。起初在墙上贴了安全提示,用来提醒租户洗澡开排风扇,后来弄湿了,也就没再贴,老住户都知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其自建楼内,在供暖锅炉旁设置洗澡间,并对租户开放。2019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使用锅炉供暖过程中,造成一层9号房间租户梁某在洗澡间洗澡时死亡。被告人王某于当日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经鉴定,梁某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租客洗澡因煤气中毒身亡,房东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昌平法院:出租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王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昌平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租客洗澡因煤气中毒身亡,房东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指的是什么?

首先,刑法总则部分明确说明了过失犯罪的情形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也可以将上述的过失犯罪总结概括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次,具体到本案中,王某作为出租人擅自在锅炉房内设置洗澡间,洗澡间内却没有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即使安装了排气扇,但并没有安全警示,造成梁女士女儿洗澡时中毒死亡,对于这一结果,王某并非是故意为之,而是因疏忽大意造成。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租客洗澡因煤气中毒身亡,房东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租客在出租房内洗澡而中毒身亡的例子确实不在少数,那么这类事故发生后,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其中涉及的责任方也会因个案有所不同。

如果是热水器或其他洗澡装置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需要由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房东作为出租人应当负有告知义务等,一般而言,房东可以预见安全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要承担过失责任;当然,如果热水器是租客自己安装,房东也尽到了定期检查的义务,出现安全事故,租客需要自己承担法律后果

在此提醒出租人,对外出租房屋时,要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并将出租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承租人;同时,租房者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在租房时仔细察看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作者:张月 工作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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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洗澡因煤气中毒身亡,房东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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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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