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歌莉娅试衣间装监控,视频画面不止一人能看,侵犯隐私权

品牌大方承认,试衣间装摄像头


对很多女生来说,歌莉娅想必都不陌生,一个时尚女装品牌,在很多商场,都可以看到他们的品牌门店。


但近日,深圳歌莉娅服装一门店,被发现在试衣间上方装有摄像头。


对此品牌大方回应,大概意思是“是的,我们装了摄像头,但是员工看不了,摄像头受总部监督,只有店主和经理可以看!”


避雷!歌莉娅试衣间装监控,视频画面不止一人能看,侵犯隐私权


细思恐极啊~还受总部监督,这意思是安装摄像头的远不止一家门店!



听完这句话,我脑海里立马蹦出一个画面:一个变态的店主或者经理,色咪咪地盯着电脑里的监控画面,猥琐!!!


避雷!歌莉娅试衣间装监控,视频画面不止一人能看,侵犯隐私权



不是管理不善,而是违法问题


或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按照店家的意思是,虽然我们拍了,但是我们有管理者监督,而且我们没有泄露,不算事儿!


我还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出来!


没泄露等于没违法?管理者就有法律豁免权?


荒谬至极!


试衣间属于私密场所,不止泄露,偷拍本身就是在侵犯隐私权,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试衣间装摄像头,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进行拘留、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且按照品牌的回应,歌莉娅总部是知道、并且认可和参与了这个事情。


同时,还有其它门店有一样的违法行为。按照这个情况,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现被偷拍,如何正确维权!


1.及时报警


首先,及时报警。在警察来之前,保护好现场。


警察调查后,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追究拍摄者的责任。


2.收集证据


在报警的同时,用手机拍照或者录像,第一时间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防止他人将证据移除或破坏。


3.制止传播


在警察现场调查完、证据收集全以后,要求商家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如果发现内容在网上传播,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相关内容。


4.法院起诉


在收集完证据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侵权者得到惩罚。


在法律面前,没有店长和管理员,只要你侵权,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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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隐私权   拘役   有期徒刑   拘留   管制   管理者   店主   证据   摄像头   大方   总部   画面   警察   偷拍   法律   品牌   科技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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