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治理“四大疑问”会有什么样的答案?


低速电动车治理“四大疑问”会有什么样的答案?

低速电动车“老头乐”的治理是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目前工信部就《纯电动乘用车标准》正在广泛向社会征询意见。

有以下百姓最为关注的四大疑问已经发出,虽然距征询意见截止日期己经很近,但还没有答案,也不知道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

现再次整理请您过目,想看看您有什么高见。

1、四轮低速电动车市场上代表车型叫“老头乐”,多年以来,没有法规约束,乱象丛生。工信部从2016年开始制定标准,到今天都没有正式标准出台。但本次征询意见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请问为什么历时这么久不出台强制性标准而出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对市场有多大的约束力?如果标准的约束力不强,那对规范低速电动车有多大的推动力?市场乱象会不会仍然依旧?

2、推荐性标准中对“微电”既然定性为机动车,为什么碰撞试验标准不按机动车类型执行?机动车碰撞试验不但有正面,还必须有侧面和后面。而微型电动车标准没有侧面和后面,涉嫌标准不全。请问这个仅有40公里正面试验的车,如果在路上发生追尾等事故,会给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危险吗?难道70公里的“微电”就比100公里的“纯电动”可以少安全指标吗?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呢?

3、“微电”既然作为机动车,也作为老年代步车的替代品,那么一系列配套法规,为什么到现在不同步出台征询意见?要知道这种车型将涉及到近三亿老年人用车,是低速代步工具的更新换代。这种车有了标准以后,涉及销售、驾照、上牌、上路通行原则、保险、维修、事故等等一系列的细则法规都是百姓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不同步解决,势必影响车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也会直接影响到老年人更换合格车辆的速度。

还有大型城市对这种“微电”的市场准入门槛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不同步征询意见?

4、新标准预定九月份出台,新车上市需要一个过程,但工信部2018年提出的对市场存量车实行过渡期的政策,到现在都没有完全落实。昨日,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治理措施,仅规定了过渡期,但对当时提出对存量车执行置换、回购,鼓励报废三大措施,到现在一个细则也没有。

全国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保有量已过千万辆,北京市就有30万辆,这不同于电动自行车,是一笔巨大的社会财富,新标准颁布后,即便过渡期满全部报废也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社会存量车如何过渡处理?工信部应当尽快出台细则规定,用合理的政策引导民众平稳过渡,避免发生冲突。

另外对没有条件使用“微电”的老年人,现有的代步车又不合法规过渡期满将不能上路,那有什么合法合规的替代车型呢?这也是百姓最有疑问的问题。

以上四大疑问欢迎关注者给予解答,能起一点帮助政府尽快制定决策的作用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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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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