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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刷到这样一条信息,手机欠费要列入征信了。
然后呢,我就上网搜索了一下,确实还真的有,而且还是来自中国电信江西省份, 11月1日就要执行了,也就是下个月的时候。
不了解的工友们一起去看下吧。
先看下人家发布的公告:从2020年11月份开始,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缴欠费的江西通信用户,将被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
这里有人就要问了,如果忘记缴费怎么办?
其实这个是有一个期限的,根据报道,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所以忘记这事在他这里根本不成立。
当然这件事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毕竟都关系到自己的信誉,这些跟用户以后的贷款、买房、出行都有很大的关系。比较常听到的就是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如今征信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欠话费也能被列入征信,很多网友就不买账了。
有网友表示"运营商乱收费是不是也应该纳入征信"。
其实这位网友也指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首先电信部门这条规定看起来是没问题,欠费就应该缴费,如果长达3个月时间都还不缴欠费,看似是这个用户确实有信誉问题。
但这种事不能只看消费者本身,这时候我们还得看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他不缴费?现在的人们基本是离不开手机的,他的手机欠费仅仅只是他单方面的原因吗。
就如刚才那位网友所说的,如果运营商乱收费或者运营商服务有问题、或者技术有问题影响了用户的使用。
所以如果抛开刚才说的那些可能,仅仅只是将用户欠费的时间拿来衡量是否列入征信系统,那这将有失公允。
其实我个人还是比较支持征信,像遇到老赖、高铁"坐霸"这些扰乱市场秩序、公共秩序的人,就应该列入征信系统,征信系统是维持社会完善、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它虽然效果显著,但不是什么事都扯上征信。在将其写入征信之前,难道不需要一套更加完善的判定标准。
像江西电信这种仅仅只是凭借着欠费3月就将其列入征信,确实有失公允。
再说了,欠费停机不就完事了吗,都停止了服务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呢,就好比你在一家商店连续几年买面包,突然这3个月期间不在你这里买了,这3个月时间能算欠费吗?还要将其列入征信?工友们,你们觉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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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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