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败诉原因
不去复印、封存病历而贸然向法院起诉;
只复印病历而不对病历进行封存;
对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患方,未作尸检而起诉;
认为只要存在损害后果或经济损失就认为医院有过错的患者;
凭感觉或直觉认为医院有过错,,不请专业人士分析,不明白医院的过错所在和了解相关医学依据就直接起诉的患者;
认为律师只要有医学背景或知识,而不问该律师是否具有临床经验、多长时间临床经验就能胜任专业诉讼的患者;
多次就赔偿问题找医院谈判,而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的患者;
听了专业人士或律师分析,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认为自己可以独立胜任诉讼的患者;
自己或代理人均没有专业医学知识,就贸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或过错司法鉴定的患者;
听信个别所谓法律界人士的建议,在不了解医院过错和该过错的准确医学、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患方仅仅寄希望于鉴定机构的公平、公正,希望鉴定机构能鉴别出所有医方过错、从而得出有利患方的鉴定结论。
二、院方败诉原因:
漏诊、误诊
未尽注意义务
违反诊疗规范
违反转诊义务
延误治疗
用药不当
未尽告知义务
医疗产品质量问题
病历问题
并发症问题
超执业范围、无执业资质
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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