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戴花翎有多大含金量?清初时堪比一个侯爵,清末只值二百两

顶戴花翎是清代王公贵族和品官的身份象征,也是人们形容当官者的一个别称。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讲,顶戴和花翎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身份标志,有花翎者必有顶戴,而有顶戴者却未必有花翎。

关于花翎的文章,御史之前也写过不少,近日在翻阅清代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时,发现了很多了新的信息,所以有必要单独撰文与诸位分享。

清代“翎”的起源和分类

满洲贵族建国大清后,在服饰方面颁布了相应的制度。改前朝冠制为礼帽,品官大帽顶珠下有翎管,按不同品级其翎管分为白玉、翡翠、珐琅、花瓷等材质。

翎管有统一的形质,长度约为两寸,主要功能就是用来安插翎枝,戴用时需用红丝线将翎枝捆扎在一起插进翎管内以防脱落。

翎并非清代所独创,明朝时也用翎,不过明代官员所用之翎皆为靛染天鹅翎,且多朝天插在帽上。靛染天鹅翎即蓝色,所以也称为“蓝翎”,需要注意的是,有明一代并无使用孔雀翎之制,故无花翎之说。

清代的翎分为“蓝翎”“花翎”,蓝翎是用鹖鸟的雉羽(本色为蓝色)制成。鹖鸟其性勇而好斗无惧生死,将其羽毛制成蓝翎插在武官身上,能够体现武士的英勇。

所以清初时期,凡是领侍卫府官、前锋营、护军营、火器营中低级武官以及銮仪卫六品以下职官,都统一佩戴蓝翎。大致从雍正时期开始,蓝翎用来赏赐地位较低但建有功勋之人,且不仅限于武职官员。

花翎是指孔雀羽,因孔雀羽带有天然的“目晕”形似“眼”,故有单眼、双眼、三眼之称。翎眼的多少代表着森严的等级制度,一般赐给特殊岗位的官员以及品级很高的文武大臣。

花翎的普及和身份地位的象征

起初,花翎的功能仅仅是一种荣誉性的象征,不具有区别等级的特性,一般都是皇帝赏赐给满蒙官员佩戴。

顺治十八年,鉴于臣僚对花翎的重视和追逐,朝廷开始将花翎作为一种品级的标志。翎眼的多寡也就体现出了等级差别,但是这一时期,花翎的赏赐对象仅限于异姓臣僚,宗室亲王、郡王、贝勒等高级王公,不在戴用的范围之内。

皇帝认为,王贝勒身份已经足够尊贵,不屑于去佩戴花翎。贝子、固伦额驸作为中低等级的宗室贵族,才有资格佩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佩戴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以及前锋营、护军营等各统领、参领有资格佩戴单眼花翎,而六品以下则一律带蓝翎。

可以看出,在清初很长一段时间内,佩戴花翎主要还局限于宗室王公、满蒙亲贵以及内臣这个范围内,汉臣以及外廷官员一般没有佩戴资格。

康熙中期以后,很多宗室王公认为帽冠上少了花翎,对美观程度影响很大,所以上奏康熙帝请特制五眼花翎,这一建议没有被康熙帝采纳。

此后一直到乾隆中期以前,亲王、郡王、贝勒都无佩戴花翎之例。当时的宗室王公对花翎几乎到了垂涎欲滴的程度,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傅恒代诸王贝勒上奏,请求乾隆赐于花翎,理由也很简单,就是“欲戴之美观”

这一次乾隆总算是松口了,准许皇子、皇孙佩戴三眼花翎,此后亲王、郡王以及宗室王公也先后获得了戴用花翎的资格。

不过放开花翎之后问题也随之而来,此前规定贝子级别就可以戴用三眼花翎,如果诸王也是三眼花翎的话,那么其尊贵的身份就无法体现。乾隆晚年时,乾隆就想把五眼花翎作为诸王的标配定制。

然而乾隆的这个想法受到了和珅的劝阻,原因也很简单,当时和珅的弟弟和琳已获三眼花翎,他本人也获得了双眼花翎,如果诸王佩戴五眼花翎,那么自己和弟弟的身价就无法提现了。

花翎由稀缺转为滥赏

前面说了,花翎的赏赐对象为满蒙大臣和内大臣,就连汉军旗人也没有资格。康熙亲政之初,施琅曾在京担任内大臣(实为朝廷防范施琅才授此虚衔),按定制赏戴花翎。

平定台湾时,施琅被任命为水师提督,因不再担任内大臣一职其花翎被夺。后来施琅因平定台湾之功被封为世袭罔替之靖海侯,但是施琅却上奏康熙帝,说自己愿意用世袭罔替的侯爵,换一个赏戴花翎的荣誉。

康熙帝也为此破了例,在侯爵的基础上额外赏赐施琅戴用花翎。可见,这一时期花翎之贵重,否则施琅也不会拿个侯爵作为交换。

任何制度只有破了例,就会有很多效仿者。此后赏戴花翎的条件逐步放开,乾隆四十年以后,就有很多绿营将领因军功卓著被赏戴花翎。不过放开并不意味这滥赏,想要获得花翎难度极大,必须是有重大贡献或者是有重大军功者,才有可能享此荣誉。

汉臣中第一个获得赏戴花翎荣誉的是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此后汉大学士蒙恩得赐花翎者渐多,道光朝的曹振镛、潘世恩;同治朝的周配祖以及光绪朝的张之万等,皆赐花翎。

地方总督首次获得花翎的是乾隆朝直隶总督方观承,至此总督或赐花翎者渐多。而巡抚得赐花翎的第一个案例发生在嘉庆十一年,时江西巡抚张师庆入京陛见,获赐赏戴花翎。

太平天国以前,巡抚赏戴花翎尚不普遍,朝廷规定只有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安徽五省巡抚,因为这五省巡抚俱加提督衔,所以史料中认为张师庆获赐花翎为“兼提督之巡抚戴翎,盖自此始也。”

道光以后,赏赐花翎的范围不断扩大,只要是对国家有功的都可以赏戴花翎,这里的有功就不再注明是“重大功勋”。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因国库空虚朝廷首开捐翎之制,第一个花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崇耀。不过价格也属实不便宜,足足花了十三万两。

咸丰朝时,任何朝廷名器和荣誉都可以花钱买,当时花翎的定价为一万两,蓝翎五千两。不久,价格再次放低,花翎降至七千两,蓝翎四千两。

既然花翎都可以买卖,朝廷索性也放开了,规定凡是五品以上官员,只要略微花点钱就可以戴用单眼花翎。

进入光绪朝,花翎已不被人看重,只要花二百两就能买到。不过对于双眼、三眼花翎朝廷控制的还是比较严格的,尤其是三眼花翎自始至终含金量都极高,有清一代仅有七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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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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