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点天灯”有多残忍?首个被点天灯的人,尸体连烧三天不绝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身权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刑罚来严惩犯罪之人。

中国古代有“五刑”刑罚体系,即刺字的墨刑,割去鼻子、膝盖骨的的劓刑和剕刑,破坏生殖的宫刑,以及死刑“大辟”。

其中光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就有多种,如腰斩、车裂、凌迟、炮烙……如今看来难免让人毛骨悚然。

比如商纣王时期妲己发明的炮烙之刑,那就是先用炭火将柱子烧的通红,然后命令犯人从柱子的一端走到另一端。

忍受不了的人将会从柱子上跌落,然后被活活烧死,可见其残忍程度。

但是历史上有一种刑罚,比炮烙之刑更为残酷,可以说是极刑中的极刑,只要听到它的名字就让人不寒而栗。

它就是“点天灯”,这个名字我们似乎经常能在古装剧或者悬疑小说中见到。

据说历史上第一个被“点天灯”的人足足被“点”了三天才离世,痛苦程度简直令人无法想象。

那它到底是个什么刑罚呢?谁又是第一个受此刑罚的人?

其实最初,点天灯只是一个古老的民俗活动,在中原大地上流传多年。

农历春节前后,人们在寺庙和自家院内立起一根长木杆,将事先制作好的花灯、灯笼点亮,通过滑轮徐徐升上顶端。

相传点天灯是为了给神仙照明,点上天灯后,一家老小在天灯下焚香祭祀,祈求来年诸事顺意。

相传,周武王通过牧野之战战胜商纣王,建立西周后,姜太公开始分封诸神。但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忘记给黄飞虎分封神位。

姜太公意识到自己的失职,对此惭愧不已,把自己的神位让给了黄飞虎,自己成为没有神位的游神。

每年的腊月三十和大年初一,他就独自一人在天灯下度过。

姜太公曾经帮助武王结束了残暴的纣王统治,深受百姓爱戴,大家不忍看到姜太公如此孤单,纷纷给他送食物和酒。每家每户也会挂灯笼在门前,以示对姜太公的尊敬。

那这样来说,“点天灯”实在是个承载美好祝愿的神话故事,怎么会和“死刑”联系在一起呢?

据考证,这种刑罚最初是西南地区的土匪“发明”的,他们从这种点灯的手法中从中吸取了“灵感”,将“点天灯”变成了一种残酷的处刑手段。

犯人如果被判处点天灯刑罚的话,行刑者会将犯人的衣物全部脱去,然后使用麻布将犯人全部进行包裹,并扔在油缸中浸泡数天。

待月黑无火之际,四下皆黑,行刑者会用一根杆子将犯人绑起来,然后用火将犯人的脚点着,等待其燃烧殆尽。

犯人身上有油,再加上人体存在脂肪,点火后犯人很快熊熊燃烧,在漆黑的夜里如同一盏“天灯”,场面血腥暴虐,极为骇人。

后来经过演变,“点天灯”被统治者规定为一种官方刑罚执行方式。

但由于这种行刑方式会让犯人在经受虐待羞辱后,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被活活烧死,死亡过程万分痛苦,因此被执行次数极少,历史上接受此刑的人寥寥无几。

如此惨绝人寰的刑罚,我国历史上谁是第一个被点天灯的呢?

他就是东汉末年的大奸巨恶董卓。

这位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之中第一位被“点天灯”的人并非寂寂无名之徒,相反,他的名字在很多人看来可谓如雷贯耳。

东汉末年,土地兼并问题愈演愈烈,朝堂内部政治腐朽不堪,外戚宦官干政严重,皇帝才能低下,无力管辖。

王朝摇摇欲坠,黄巾起义和凉州叛乱先后爆发。

在群雄并起、鱼龙混杂的局面中,董卓与多方合力平叛,建立功勋,利用时局,结交豪强,扩充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巨大的权势。

中平六年,何进和袁绍谋划诛灭宦官,但出师不利,宦官先行谋杀何进,甚至劫持皇帝刘辩上了北邙山。

董卓在北邙山上救下刘辩,敏锐抓住宦官和外戚互相争权碾压、中央权力出现了短暂真空的关头,迅速进入洛阳。

洛阳军队尽归董卓所有,反对董卓的大臣们或被杀害,或弃官逃亡。卢植、袁绍、鲍信等接连出逃,其他大臣则归附董卓。

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董卓顺利执东汉帝国的最高权力之柄,由此入主朝堂。

在获得权力后,原本就嚣张跋扈的董卓行事更为肆无忌惮,他废立皇帝,自任相国,独揽大权,可谓是权倾朝野,几乎已经成为了汉王朝的主宰。

董卓在获得权力后可以说是为所欲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斩杀了很多大臣和无辜的平民百姓。

后期他甚至夜宿龙床,带履上殿,可以说丝毫不把皇帝放在眼里。

以司徒王允为首的汉朝老臣对此情形忍无可忍,决定除掉董卓。

在《三国演义》中王允献上养女貂蝉,借女色成功离间董卓和吕布。

貂蝉是小说虚构的人物,在正史中,王允先是对吕布晓以利害,称董卓忌惮吕布,早欲除之而后快;同时还联络了骑都尉李肃作为内应。

吕布得知后一口答应。

董卓乘车入宫,李肃埋伏在此,带兵一拥而上。董卓手臂被李肃所伤,正欲召吕布相救,发现吕布也将刀尖对向了自己。

董卓被杀的消息传遍长安城,群臣高呼万岁,百姓欢呼雀跃。

董卓作恶多端,杀之不足以平民愤,看守尸体的士兵内心对董卓也很是怨恨,趁夜色将董卓的肚皮剖开,将灯捻插入其中 并点上火,看着董卓的尸体在火焰的摧残下不断燃烧。

董卓体型过胖,脂肪很多,尸体竟然烧了三天三夜,才焚化完毕

《三国志》里写道:守尸吏暝 以为大炷,置卓脐中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

奸贼董卓落得如此下场,也算是大快人心。

不过董卓也算非常“幸运”,并没有在生前体验遭遇点天灯这样残忍的刑罚,与后世用活人“点天灯”的酷刑相比,这似乎只是对他生前行为的一种惩罚。

董卓生前自认为天下无敌,但他自己应该也没有想到,死后竟然以这种方式又一次被历史“记住”,成为我国历史上点天灯刑罚的第一人。

其实归根到底,这些残忍的刑罚执行方式,体现的都是当时政治文明的原始和落后。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那些充斥着鲜血与侮辱的惩罚早已消失在了时间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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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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