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也被贴上“道德标签”,西方霸权话术陷阱的新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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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拙作篇幅较长,大约1万零219个字;

②本拙文所有的图片照片皆源于网络,在此谨一并感谢其原作者和版权所有者;若涉侵权,请予删除为盼!

民为国之根本,无民便无国之存在;而“民以食为天”。一国一族的饮食习惯、以及仓廪(盈亏)事关其政权与社会的稳固、国运与人丁兴衰;故而,油盐酱醋实也应属国家之“大战略”的观察研究和“大防务”探讨范围之列。

本拙文试着就美西方和东亚国家围绕着饮食方面选择上的观念差异和“斗争”做一些探讨。

需要首先申明的是,在私人生活中,敝人无宠物狗,也没有特殊的食物喜好;对于狗肉等既不会尝食、也不阻止,可是反感美西方以其惯常的“道德”口吻指手画脚地置喙其他国家的饮食传统。

l 对标美西方饮食道德价值观,韩国人丢失了“狗肉美食节”非遗发明注册良机

新年伊始的1月9日,韩国国会以208票对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宰杀和流通犬只的特别法》草案,且该法案业已经韩国总统尹锡悦的批准。

该草案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增殖、宰杀犬只,以及流通、贩卖犬只和狗肉加工食品的行为。

如此,在东北亚流行了千百年的一项古老传统美食,3年后,将在新晋的“发达国家”韩国境内彻底消失绝迹。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1)一向民族自豪感极强、甚至病态到为了争夺“泡菜”的发明权属于自己而不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龃龉的韩国朝野的绝大多数,这一次却出奇的安静、一致:活动人士对该法案表示欢迎,称其为“正在创造历史”;韩国动物保护组织Aware8日发布的民调显示,93.4%的受访者说“今后无意吃狗肉”。

2)此项“禁食狗肉”法案的依据,据说,并非是国际普世的“生物多样性”原则、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英文名: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俗称“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及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而仅仅是对西方国家基于其“狗是人类最亲密伴侣”的基督社会普遍情感而谴责“(韩国人)烹食狗肉野蛮、残忍”的积极回应和“人性”自赎。



可要知道,狗肉长期以来是韩国美食的一部分,有文载述,“朝鲜半岛地区食用狗肉的历史,有史可查的证据最早可以追溯到从朝鲜半岛南端庆尚南道昌宁郡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狗骨头,距今已有数千年”。“在今天朝鲜西部的黄海南道曾发现过一处(朝鲜三国时代)墓葬壁画,其中描绘了一只已经在仓库中被屠宰的狗。这可以说是朝鲜半岛地区信史时代有据可查的最早记录,而如今这处墓葬遗址也已和众多同时期的墓葬遗址打包成为朝鲜的第一处世界文化遗产....”

现代的韩国人此前也一直承袭着这种祖传的“美食文化”,据称为了大块朵颐地满足自己味蕾的嗜好,每年有多达100万只狗因此被宰杀。

即使到了1988汉城奥运会、2002年韩日世界杯,面对欧美国家汹涌不止的声讨、甚至罢赛退赛的抗议,执拗善辩的“大韩民族”一面倔强地以“国家传统饮食文化”予以回呛,一面却又狡黠圆滑地把历史悠久的“狗肉汤”改名为“营养汤”“补身汤”等等给足了西方人的爱狗“道德”面子、从而实现了“换汤不换药”的另一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指鹿为马市井刁民的小伎俩。由此,也让世人们看清楚了South Korean不屈的民族自尊心和历史上长期的中华王朝藩国、又被日本殖民35年糅杂交织而成的自卑自尊、善于察言观色、又巧言诡辩的复杂民族性格。

据称,韩国庆东市场的狗肉铺子

非常耐人寻味的是,在韩国,食用狗肉“由盛渐衰”,其间是经历了一种“物是人非”的演变过程:狗(肉)还是与昨日一样的“狗”(它的营养、滋补和美味,等等),而人却已不是过去的“人”了....

彼时的半岛(当然也包括现如今的韩国了)居民烹食狗肉可谓“颇有心得”;不仅数九寒天的冬日进补狗肉,便是到了汗流浃背的夏季三伏(天),也深谙“以热治热”的好处。

更有半岛学者洪锡谟1849年专著《东国岁时记》一书,力举“狗肉 + 葱花”炖制补身汤的相关配方。

韩国人一向都具有近似偏执的民族好胜心,譬如说它的国土面积只相当于我国山东省的2/3不到一点,却非得自称“大韩民国”、同时还得贬称我们是“小小的中国”,让人啼笑皆非。而涉及到民族的积淀厚敦与否和文化文明传承时,热衷、且颇有心得于食狗进补的韩国人更是不能容忍我国广西的玉林狗肉节抢了他们的风头;于是,一方面说中国的玉林狗肉节根本上不了台面,另一方面却声称这是因为广西狗料理比韩式狗料理差远了云云。


首尔狗肉餐馆 图片来自:Rhett Sutphin/wikipedia

韩国的狗狗屠宰场(图片:Muellek Josef / Shutterstock)

补身汤的招牌(图片:Ki young /youngshutter)

2019/1/13,韩国安阳的狗肉橱柜(图片:hyotographics / Shutterstock)

然而,随着其GDP体量不断迫近全球前10位先进国家行列,韩国人民主自豪感愈发膨胀的同时却也发现他们这种热衷饮食狗肉的嗜好极为不受待见;为了“从里到外”地全身心对标“发达国家”,让爱狗宠狗的西方人从心理感受、价值观和文化习俗上全面接纳并认可自己,恐怕约束一点“口福”、强忍着吞咽一下哈喇子的牺牲似乎也是值得的。于是乎,禁食狗肉便也是无法拒绝的“西化”投名状了。

所以说,“男子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悲痛伤心时”的俗语是对的。当年,日韩世界杯足球赛韩国组委会委员长的郑梦准直接回怼:“吃狗肉,关国际足联什么事!”的硬气终究抵挡不过可以与美西方人“平起平坐”的身份认同诱惑;昔日的国际足联自然没有G7峰会的“杀伤力”喽。

时光更近了一步,到了骨子里就“媚日亲美”倾向更甚的第20届政府,本来就心甘情愿地唯美西方马首是瞻的尹锡悦总统为了成为G7俱乐部的正式成员,自然也就更加急不可耐地要加速在价值观上全面向西方靠拢的心理历程了;于是,在3年之内(也就是他的总统任期之内)实现彻底禁食狗肉、从而开创韩国发达国家新纪元“宏愿”的历史性目标也就顺理成章了。

只是,各种的“营养汤”“补身汤”不久的将来也就彻底从韩国市井中销声匿迹了。

不过,千百年来代代相继、刻骨铭心的DNA记忆能否一下子就从韩国人骨髓脑液里阻断开来,倒是值得怀疑;保不齐,个别的韩国人一时忘不掉那狗肉的诱人舌鲜美味,“出溜一下”偷跑到广西玉林犒劳一下自己的味蕾也真的是很难说;毕竟,面相肤色都一样,他不开口说话、或者不承认,你也无从认定他的韩国国籍;更何况,与他们同根同源的“半岛北方”和我国境内的朝鲜族人也并不会遵从韩国法令。

透过狗肉的“食”与“不食”,我们非常清晰地见识到了韩国人那种“卑琐”“无耻”“赖皮”的典型阿Q式殖民地心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风使舵”、最后却又不得不在民族虚荣心的作祟下屈从缴械的市侩投机特性。

颇具讽刺的是,同样是所谓“脱亚入欧”东亚国家,更早G7俱乐部成员的日本,面对美西方盟友和国际环保组织的反对,却始终不肯放弃擅自商业捕杀鲸鱼的陋习。日本国内的鲸肉膳食也依然堂而皇之地公开售卖食用。

两国相较:

日本“和民族”骨子里天然的孤傲、惟我独尊、我行我素的个性昭然若揭。

而千百年来仰人鼻息、“夹缝里生存”世代赓续铸就的韩国“卑微”“谨慎”“敏感”“屈从”的弱小民族劣根性特质,也并没有随着其国际经济地位的提升而得到明显的减退;相反,随着几届政府施行的“去汉化”政策、特别是尹锡悦政府更加攀附于美国的“西化”倾向,韩国人曾经引以为傲的自我身份认同和文化传统遭受了极大的侵蚀和损害,其民族的独立自强意识反倒更加式微、削弱了。

要知道,无论是从聪慧程度、生物进化和现实的生存环境等等方面考量,鲸鱼都要比狗犬更需要保护;滥杀、捕食鲸鱼更加的残忍、缺乏人性人道;可是,相邻的日韩两国的选择却截然不同。

只是,韩国人这种民族文化价值的自我迷失和日益的“西化”倾向,包括“禁食狗肉”等等的一切,真的值得吗?

l 不同人类族群的肉类食物选择和生物物种的“道德标签”

其实,美西方人仅仅从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饮食习惯出发,强行逼迫韩国遵从他们的原则风俗去禁食狗肉,恐怕既不科学、也并不“道德”。

一、自然界所有生物(动物 + 植物)的存在,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如果没有后来异军突起的人类干预,本(来)都只遵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纯自然法则

就如电视剧《鸣龙少年》里的生物老师所说的:

对于纯自然界而言,所有生物的存在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的相互依存组成了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的繁华世界。而所谓“天敌”物种之间的相生相克,则巧妙而科学地维系着自然的生态和平衡。

所谓的“益”或者“害”则是人类从自身的生存需要和体验感悟主观又片面的强加在(不同)生物身上的“人为标签”。如果没有了“害虫(兽)”的限制或制约,任由“益虫(兽)”的又野蛮的生长,没有天敌约束的所谓“益虫(兽)”最后则也会疯狂发展嬗变为纯粹意义上的“害虫(兽)”。

在欧亚大陆上为许多人所宠爱、饲养的家畜“益兽”兔子,被引种到了南太平洋上四面环海的澳洲大陆,生息繁衍而一下子演变成澳大利亚广袤土地上不折不扣的“害兽”的过程,便是一桩活生生的例子。

二、“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

中国传统启蒙经典中最浅显易懂的《三字经》的这段咏诵清晰地表明,在古代东亚人的眼中,“马牛羊”与“鸡犬豕”这些家畜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据称,作为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家畜,古人所谓的“六畜”的驯化历史大致为:

马的驯化起源于亚洲,大约发生在公元前4000~公元前3000年之间;牛的驯化则要更早些,大约可以追溯到1万年之前;羊的驯化大致和牛的时间相仿,大约在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家犬的驯化历史最长,大约有8000到15000年;据考古学家的研究,鸡最早出现在中国的豫北地区,距今已有8000年的历史;猪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其驯化历史可以追溯到约9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可见,人类对于驯养的家畜,并没有“厚此薄彼”的身份考量;如果非要以驯化时间的远近亲疏观察,似乎,狗犬应该是最亲密的了。

然而,如果非得要再深入点的思辨一下,就会发现,在这里,我们的古人并没有把“犬”和主要是生产工具的“马、牛”归为一类,而反倒是和主要是用作食物的“鸡、豕”同类了。

这也就充分说明了,在东亚的农耕社会中,由于其体型和力量(输出)等的限制,狗(犬)是不可能作为生产劳动型(工具)动物来专门饲养的。

而另外两个无法忽视的生理现象或科学依据是:

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中,一般情况下,食肉类动物永远处于生物链的最顶端,食草类的动物永远都只是其他食肉或杂食类动物的口中猎物、“盘中餐”。

为了在物种进化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相对优势的地位、为了增强体魄等等理由,人类适时适量地摄取动物油脂、蛋白质就是合理而必需的生理需求了。

肉类食物的获取,不同大陆或地域的人类族群,也就只能依照“就地取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法则了。

而如果无视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其先天的不足,去强求农耕社会的古人禁食狗肉、而把犬狗像神一样的供奉起来,就未免太“求全责备”、强其之所难了;要知道,彼时低下的生产条件和微薄的单产所获取的粮食等食物也就仅够人类勉强裹肚而已,又怎可能分出一些专门饲养狗呢?更何况,狗主要还是食肉性动物,农耕劳作的古人又何处去获取肉食呢?

显而易见,不擅狩猎和畜牧的东亚民族自古以来驯养狗犬、或诱杀野狗如“鸡、豕”一样用做肉类食物的影响补充,就只能是一种无奈且合理的选择了。

三、按摄取食物的种类划分人类的三种族群

究其客观存在的生活环境和民风习俗观察,按照其食物的主要构成和饮食生活,也许我们可以合理地把人类分成三种不同的族群:

1)纯食肉类族群

他们大致是:

①农业生产方式发明之前的原始社会的早期人类;

②游牧民族;

③居住于北半球的寒带、擅长狩猎捕捞的民族,譬如:生活在北极圈内极寒环境中的纽因特(爱斯基摩)人和我国大兴安岭原始森林中的鄂温克族等,食物主要就是海生或陆生动物的油脂躯体。

2)杂食类族群

他们大致可分为:

①游牧民族,他们居住于半干旱地区,依水寻草而居,生无定所;食物主要就是所放养的牛羊及其奶制品。譬如:(曾经或我们古代)蒙古族,除了茶叶之外,就没有其他食用植物,像蔬菜之类的了。

②畜牧生产发达的半农半牧民族,他们的主要食物为:所豢养的牛羊肉及其奶制品 + 蔬菜植物;譬如:生活在欧洲、北美大陆的农牧民。

3)纯素食类族群

其主要的食物就是植物类主食(小麦、或大米等制品)和蔬菜;他们除了一部分人是不分地域、或环境而仅仅是基于后天的个人信仰而自觉主动地拒绝动物性食物外,真正天生且固定生活地域的纯素食主义者恐怕就是一部分的印度人了。据说,有1/3的印度人一生从未沾过半点“荤腥”,其信仰的执著或饮食的偏执令人感喟。

四、人类并没有统一的食用动物肉质的道德标准

从语言和社会学的角度定义,“道德”应该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而如果由它一般的标准在引申拓展到饮食领域,即便会发现,人类不同食性族群的所谓“食物(选择)道德”标准可能不尽相同、甚至截然对立。

1)据称,基督教《圣经》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狗肉不能吃,但是不允许吃被勒死的动物,而杀狗的手段之一就是勒;所以信徒们干脆就不吃狗肉,以免破戒。

另外,在实际的现实生活中:

北极圈里极寒条件下,食草类的马牛无法生存,不断的狩猎、迁徙过程中,同样是食肉动物的狗犬却以其超强的耐寒性、健壮的身躯与力量输出和卓越的忠诚度,而成为纽因特人最可靠、最亲密的生活伴侣。

而欧洲、北美、或许还加上澳洲大陆的以饲养牛羊为主的畜牧业谋生农牧民,在一望无际的广袤大草原上安稳安全地放养数以千百计的牛群、羊群,没有一定数量负责警戒、看护的帮手是无法完成的;而狗犬天然的嗅敏性、警觉性和应急反应的敏捷性等都远胜于人类,同时,它们对饮食和周遭自然环境的适应性也都优于人类,而且对主人又具有可靠的忠诚度和极强的服从性。这些与生俱来的“职业”素养(天然属性)、相对低廉的“使用”成本和优良的心理品质,便使得狗犬称为牧民生活工作都离不开的可靠帮手了。

在这些美西方国家的人类族群,由此也便顺理成章地把狗视为自己最可靠的动物朋友,久而久之,即使《圣经》不明说,禁食狗肉成为他们约定俗成的“食物(选择)道德”也就不足为奇了。

与狗的境遇相对照,大型食草的牛反倒与自己小型的反刍同类羊一道,成为美西方国家人类族群日日顿顿、理所当然的“盘中餐”了。

2)与上述的欧美西方国家的生活场景截然相反,在东亚自然物产稀少,土地资源有限、而且多固化为私有领地(地主、富农,甚至下中农、或勤劳持家的贫农都可能拥有少量良薄不均的农田)的封建农耕社会,狗与牛的位置却正好掉了个个:

东亚国家,以最具代表性的中国为例,封建农耕社会持续的历史有千年之久,这种以家庭为主要组织形式的自耕自足、或佃租自然经济形态,在人工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大型的食草动物马、骡、驴和牛自然也就成了农民从事繁重农耕劳作的最有力畜力工具。

几个显而易见的客观情况是:

①封建社会的中国并不自产优良的马种,并且在冷兵器时代,马、骡又是重要的国防战争资源;所以,民间的农耕劳作,便是地主富豪,也极少能拥有、或买得起马骡作为生产工具的。

②驴,作为中等偏弱的食草动物,身材矮小,体力有限,既不如马日奔百余里、驰骋疆场,也比不上牛能力负千斤、吃苦耐劳;它比较尴尬,在农耕力畜中的地位最低。

③相较于马、骡和驴,牛的性价比最高,农耕力畜中最普遍也最受欢迎,是农田劳作的主力军。

因为牛在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所以,中国古代的多个朝代都立法禁止随意宰杀食用。据称:

在关中地区,秦国率先把杀牛定为重罪,汉代和魏晋时期私宰耕牛甚至可以判死刑,执法之严更甚于秦朝。

唐代虽然杀牛罪只是流放而不砍头,但却与“十恶不赦”并列,皇帝大赦天下都无法解救。

便是到了到明清时期,私宰耕牛仍然要受到杖责、流放的刑罚。

而与牛的地位根本不同,在中国烹食狗肉的习俗则源远流长。据说,早在先秦时代,就有狗肉膳食的记载了;在《周礼·天官·膳夫》记载有所谓的“膳食八珍”,其中“八珍”的‘肝膋’,便是指狗肝。

公允地看来,无论是西方人“尊犬而食牛”、或者是东亚人“贵牛而烹狗”,究其自古的起源,说到底,都是同一种“物竞天择”客观自然法则而囿于人类不同族群生存的自然环境巨大的差异所派生出来迥然有异的“食物(选择)道德”的结果。只是透射出人类各个族群不同的生存环境和条件而已,二者相较,本并无孰优孰劣,谁“人道、慈悲”谁“残忍、野蛮”的问题。

五、一个饶有意思的现象

多信奉“(自我)修行”(四谛、五蕴)“遵从自然”(缘起)佛教、讲求“美美与共”“和而不同”儒家学说的东方诸国并没有以自己农耕文明来排斥西方的基督文化;

而崇尚武力、排他性极强、喜欢征服的西方基督教徒们却非得将他们“尊狗”“友犬”的“食物(选择)道德”标准强加于东亚的韩国。

通常意义上,“道德规范”是其特定社会长期形成的“约定俗成”,它依靠的是其社会成员的自觉自愿,而没有法律的强制性;所以,美西方利用其强大的国际舆论话语权去强迫韩国人禁食狗肉的行为本身就不太“道德”。它更多的是其地域性的属性,而并不具备科学和人文上的普世价值。

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对于日本血腥地滥捕滥杀、并食用鲸鱼、直接违反国际公约的野蛮犯罪行径,美西方国家却并没有给予同样力度的“道德谴责”……

l 实则毛骨悚然的“食物道德绑架”

更需要我们提防和警惕的是,美西方动辄便用道德的标签绑架别国饮食习惯的拙劣行径,还可能包含有其他更险恶的祸心。

一、美西方曾经对我们实施的最典型、最著名的两宗“食物不道德”构陷

1、2004~2006年前后,美西方曾围绕着中餐一道著名的“鱼翅”菜肴大做文章,煞有介事地炒作说“就为了享用一道美食,中国人每年就会大量地捕捞鲨鱼,活生生割掉它们身上的鱼鳍后便又把抛回海里,极为残忍地任由它们痛苦地死去”,珍稀的海洋生物的生存因此而受到严重威胁、甚至“濒临灭绝”云云,并利用某位著名体育明星的善良单纯创造出了一个极具道德杀伤力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金句;把一盆子血腥虐杀海洋生物的污水结结实实地泼到了中国人的头上。

经过境外西方NGO组织势力连篇累牍的系统性舆论战打压,我国的鲨鱼捕捞和相关加工产业一落千丈,自此没落。然而,珍稀的海洋生物生存环境并没有丝毫的好转或改善。

数据统计,中国鲨鱼的年均消费量大约不到3000吨,且自境外势力NGO组织资助公益广告以后锐减,据商务部宣布,到了2013年,鱼翅羹的销量同比下降70%,原材料从4776吨下降至不到40吨,不到原来的1%;非常反常的却是,同时期,鲨鱼的全球年捕捞量反倒在逐年上升,一度更是飙升到更是达到了90万吨的峰值——这还只是联合国农粮组织并不全面的基础数据。

深度探究,便会发现,我国从来都不是所谓的“鱼翅大国”——这个污名是一个美西方蓄意编造的彻头彻尾谎言;发达国家的美国和西班牙等、和不发达国家的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才是鲨鱼和鲸鱼的主要捕捞国家。

16年后的2022年初,北美留学生观察的一篇《割鳍弃体、过度捕捞,原来不让中国人吃鱼翅背后是这么大一门生意》文章揭露了一个惊天的秘密、才还原了事情的始末、缘由、利益纠葛等真相:

美国的一部纪录片不经意间泄露了一条惊人的秘密:

原来,鲨鱼身上最值钱的不是什么“鱼翅”,也不是“鱼肉”;而是鲨鱼的肝脏。

这才是西方国家真正的目的。

美国《国家地理》到了2022年11月13日才报道,瑞典科学家卡约博士1906年发现鲨鱼肝中含有的鲨鱼烯,可以改善疫苗接种者的免疫系统。

再后来,鲨鱼烯被逐渐应用在药品和保健品之中。

1997年医药公司chiron(美国)在流感疫苗中首次使用鲨鱼烯,后来GSK(英国)、Novaritis(瑞士)也开始使用。

随着更深入的科学研究成果,鲨鱼烯的抗癌、抗衰老、增强抵抗力等一系列功效被西方人所熟知;因此,鲨鱼便成为了他们不必可少的保健品原料。

(被挖出肝脏的鲨鱼)

可海洋中鲨鱼的产量有限,欧美国家争前恐后紧盯这块肥肉,自然不想让中国在公海中也捕捞鲨鱼。

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条计策,利用NGO组织这个白手套,在中国宣传,抵制中国人对鱼翅的消费,从而减少鲨鱼的捕捞。

中国人不敢捕捞鲨鱼了,那鲨鱼不就是欧美国家的囊中之物吗?

西方清楚自己国家对于海洋物种山呼海啸般的需求——

美国对三种濒危双髻鲨进行过度捕捞导致濒临灭绝;

法国西班牙采用围网的形式导致北大西洋鼠鲨濒危;

意大利在经济危机后,将地中海的鲨鱼捕捞精光......

原来,无人性无节制地大量捕捞虐杀鲨鱼的元凶是“贼喊捉贼”的美西方,这些嗜金如命的商人采集完鲨鱼身上的特有元素后便会无情地把它们的尸体抛回海中。为了转移国际舆论的视线、遮人耳目,他们又编造谎言、栽赃将屎盆子扣到我们头上。

....

2、水稻的“高碳排放”风波

作为高产粮食作物稻谷的原产地,我国以袁隆平院士为卓越代表的农业科学家们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培育出了一代代优质高产的杂交水稻,一举扭转了过去中国粮食不足、净进口的不利隐患,充盈了我们的粮袋子,牢牢地把饭碗端在了自己手里。

于是,美西方媒体却开始对中国的水稻种植进行攻击,声称水稻会释放大量的甲烷,加剧全球变暖,甚至建议中国取消水稻种植,以此来保护环境云云。

美国专家甚至还给出了数据,称中国水稻产生的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的28倍;同时,指责说,在全球水资源日益短缺的情况下,中国却采用“淹水法”来种植水稻,这显然是在浪费水资源,并且在污染环境。

与此同时,西方人不仅本身在大量食用牛肉,并且也向包括我们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推销牛肉、鼓吹说,“多吃牛肉的人身体会格外有劲”;可是,在这里,“异常关注”气候变化的美西方却明显有意对“牛屁碳排放最厉害的一种生物现象”、“全球畜牧业制造了近五分之一的温室气体,其主要来源就是反刍动物产生的甲烷”的事实语焉不详了。

这种选择性“失忆”的双标行径,不禁让人瞠目。

更重要的是,科学研究表明,水稻生产过程中也有固碳作用,即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CO2转化为有机碳,并储存在植物体内。因此,水稻生产的净碳排放量应该是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固碳量之差。

对此,美西方则更是避而不谈....

与此同时,美西方更是对下面的三个基本事实“视而不见”:

1)我国袁隆平院士带领团队成功开发的杂交水稻技术的推广应用,每年可节约耕地1.5亿亩,节约水资源300亿立方米,减少化肥施用1000万吨,减少农药施用500万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5亿吨;近50年来我国水稻品种改良与稻作技术创新在促进粮食增产的同时,为碳减排作出重大贡献——单产提高130%、温室气体排放下降70%。

2)相较于其他粮食作物,杂交水稻可以实现两季种植、从而有更高的亩产粮食;这是一季单产的小麦所无法比拟的。

3)中国农科院作科所研究员张卫建介绍,水稻是我国最重要的口粮作物;正是因为杂交水稻技术的大面积推广种植,我国才根本摆脱了缺粮的战略困境、并使得我们现在的年人均口粮远远高于联合国制定的全球水平,并给予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饥饿和贫穷提供了现实而可靠的借鉴路径....

其实,真正的目的在于,美西方并不是真正关心我们的粮食供给和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其经济和战略利益才是他们“念兹在兹”的根本: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小麦产地和出口国;一旦我们减少水稻的种植面积,势必就会导致人均口粮不足,为了弥补亏欠避免饥荒、我们就必须依靠进口美国的小麦来维持国民生计。

如此一来,美西方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掐我们的脖子了;到时候,我们也就彻底丧失了独立自主的战略主动。

据报道,21世纪初期,美国就利用过“粮食武器”,狠狠地坑了一把我国。当年的一场大豆战争,打得我们至今没喘过气。

如今,他们又故伎重演....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直都是将粮食作为自己的最有效“霸权武器”之一,甚至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就曾经公开表态称:控制粮食就能控制人类。

由此,美国人战略陷阱的险恶用心可见一斑。

二、美西方道貌岸然的“食物道德”实质

事实上,美西方所热衷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强盗霸权;他们真正的目的绝非所冠冕堂皇标榜的什么“生态平衡”或“人性、道德”,而想永远维持其只占全球人口绝对少数的发达国家国民霸占、或享用全球大部分资源超富足人均生活的不公平现状,而永久剥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合理分享全球经济发展红利的权利(“福利”)。

美西方正在做的、或想要推行的绝非什么超(越)文化(包括宗教信仰)、超(越)国界(地域、种族、大陆)所谓“普世”道德价值,他们所念念不忘的只是想要永久维持其少数人剥削、凌驾于大多数人的不平等社会和自然资源分配制度;即:极少数富人(占有资本、金融和舆论优势的富裕国家)永远奴役、剥削绝大多数的穷人(人力、自然资源和时间输出的“贫穷国家”——发展中国家),让后者永远任劳任怨地以低廉的价格、甚至“杀鸡取卵”的代价为他们提供超值而优良的物质享受或劳动服务。

美西方人的价值逻辑,说穿了,就是“大家拿,拿大家”+“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弱肉强食的霸权法则。

l 我们应有的“文化文明自信”和“道德自信”

简而言之:

1)“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它具有很强的历史性和地域特征;我们在承认“道德”的历史和地域差异的同时,更要强调和重视不同“道德”的包容性。

2)我们应该特别警惕泛“食物道德”化的倾向,特别要反对美西方将它们武器化的做法;如果脱离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等基本人权而抽象地强调所谓的“食物道德”,其本身首先就是“不道德”的。我们切不可被带乱了“自己的节奏”,陷入美西方设下的“自怨自艾”“自我怀疑”“自我否定”陷阱。

相较于“唯我独尊”和“排他性”极强的美西方文化文明,在这纷繁复杂的“百年之未遇的历史大变革”历史节点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文化文明自信”和“道德自信”;因为我们泱泱5000年的中华文明更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更强调人与人之间“美美与共”“求同存异”的“相生相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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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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