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笑史云烟
编辑 | 笑史云烟
族刑连坐制度,曾是封建社会时期十分严酷的刑罚制度之一。
它的残酷之处在于,当一个人犯罪以后,不仅本人要受到严厉的处罚,连本人的家族都要一起遭殃,有时甚至会株连九族。
这无疑给许多完全无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那么,那些被株连的人为什么不逃跑呢?
古代的刑罚制度是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的一个缩影,它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演变。
在古代社会初期,人们普遍认为生命具有神性,需要用精神和道德来规范。
因此刑罚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性的惩戒,目的是让犯错者感到羞耻,从而醒悟过来,重新回到正道。
这时期的刑罚相对温和,多是笞刑或轻微流放等。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理解趋于世俗化。
生命被看作肉体的存在,刑罚也由精神惩戒转向了肉体折磨。
这时期出现了残酷的五刑:墨、劓、宫、髌和大辟。
这五刑针对人的不同身体部位,采取残忍的方法,既给肉体带来剧痛,也让人丧失人格尊严。
尤其是宫和髌刑,对于罪犯的身心都造成巨大创伤。
进入文明社会后,刑罚制度得到进一步细化。
正刑、流刑和徒刑三者各有侧重。正刑是典型的肉体刑罚,流刑则更注重放逐和驱除,徒刑则兼具肉体劳役和监禁效果。
这三种刑罚看似手段单一,但都对受刑者精神和肉体造成双重损害。肉体受苦是明显的,而被剥夺人身自由,离乡背井,也给精神带来巨大折磨。
从精神教化到肉体折磨,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规则的严苛性都在其中得到体现。
中国古代执行了长期的连坐制度,其中最典型和最严厉的刑罚形式就是株连九族。
连坐制度源远流长,在中国封建社会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对古人生活产生过深远影响。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连坐制度就已经出现。
根据李悝的《法经》记载,当时规定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连坐制度,要求民众相互监督,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而不汇报,则整个伍或什的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制度一方面加强了国家对民众的控制,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普法作用。
在秦朝,商鞅变法时沿用了这种制度,进一步规定了十家连坐的规定,使得秦朝能够更有效地推行赋税、徭役等政策,显示出连坐制度加强专制统治的功能。
而株连九族则是连坐制度发展到极端的形式。
其实早在夏商时期,就有过类似的刑罚,将违命的士兵及其子孙一并处死。
到了春秋战国时,虽然只株连直系后代,但已成规模。此后发展到汉唐,株连九族逐渐成为严厉的刑罚之一,明成祖甚至还曾株连方孝孺的十族和门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刑罚残酷,但实际上记载的株连九族案例十分少见,且主要集中在古代较早的时期。
其重要原因在于,株连九族的社会影响太大,容易导致民众恐慌,与中国历来重视“慎刑”的理念相违背。
因此在隋唐以后,这种极端刑罚逐渐被废除。
株连九族在当今社会听起来十分残酷和不人道。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视角,也许可以理解在那个时代,这种做法存在的原因。
在古代社会,宗法制度盛行,家族观念极为强烈。
一个人的荣辱直接关乎整个家族的荣辱,如果一个人犯下罪行,必然会被视为整个家族的耻辱。
所以,从维护家族荣誉的角度出发,株连九族也就有其现实意义。
但问题在于,究竟该株连多少人才合适呢?
九族一词,最初只是泛指犯人的直系血亲。
但后来演变为固定的父系四代同株连,母系三代同株连,妻子二代同株连。
为何区分父系和母系呢?这当然是父权社会的产物,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
具体来看,四代父系血亲包括:曾祖父、祖父、父亲、本人、兄弟、儿子和孙子。
三代母系血亲包括:外祖父母、外祖兄弟、母亲。二代妻子血亲包括:岳父母、妻子。
这样看来,株连的人并不多,一般也就几十人。
但如果考虑到古代人口众多的家族,株连之人还是可观的,以当时一位大官的家世来算,活着的血亲株连就可达上千人之多。
这对一个家族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但相较于罪犯本人被处决,算是比较仁慈的做法。这也体现了古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理念,力图避免因个人罪行牵连太多无辜。
当然,对那些实际上与罪犯没有直接关系的远亲,株连显然过于严苛。
所以后世有学者提出,九族不应泛泛而谈,应该区分近亲和远亲,只株连近亲,给远亲开脱的机会。
这对于理顺人伦关系,化解仇隙,保全家族,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封建社会,同一个姓氏或宗族的人往往聚居在一起,他们之间血肉相连,讨厌分离。因此,一旦发生了株连九族的刑罚,他们宁愿共同承担,也不愿离散。
不过,面对生死抉择,大多数人还是希望活下去。为何他们最后放弃了逃跑的机会,选择了面对统一的命运?
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君主专制统治的铁腕手段。
株连九族的命令一旦下达,京城大肆搜捕逃犯的家人,他们的肖像和信息迅速在全国传播。
层层官守使逃亡极为困难。一旦被抓,罪加一等,对逃犯进行残酷的惩治。面对如此大规模追捕,成功逃脱的可能微乎其微。
而且当时古代交通发展落后,骑马出行也难以脱离追兵。皇族用的马匹更胜一筹,速度快过臣子。
外逃者即使成功出城,也很容易被追上。归来后,刑罚只会更重。
古代的逃亡之路远非想象那么简单,一旦离开,反倒会害死更多无辜的亲人。
古代的户籍制度已臻完善,想要逃亡难上加难。自商代的“登人”,到汉代的“编户齐民”,再到宋代日趋严密的“保甲制”,中国的人口管理体系可谓严密无比。
与此同时,还形成了“一家犯错,邻居同罪”的监督机制,收留逃犯的风险之大可想而知。再加上到处设卡的官府严密监控,想要辗转逃亡简直像登天一般困难。
即便成功出城,能否在荒郊野外独自生存也是个问题。更何况,留下的家人随时面临被害的厄运。一旦有人逃跑,就是罪加一等。
哪怕本不在死刑范围,也可能会因此丢掉性命。朝令夕改的古代,哪能保证权贵不会变卦加罪于他人。
其实,在律法里也非全部要被处死。只有少数要遭“十恶不赦”的罪行,才会真正株连父子。
其他多是发配或充军,对老弱妇孺也常有法外开释。可一旦见逃,任谁也保不住。即便活下来,要为奴为仆,亦无出头之日。
面对已无退路的绝境,为保幸存的骨肉,不得不就义。泪水可流,哀怨能诉,命脉一断,始解脱。
听任官府收缴产业,或发配边陲。至于躲藏山野,日夜颠沛,饱受荒凉,恐怕早在心死了。
再者,古人对家乡土地有强烈归属感和眷恋。他们宁可死在故土,也不愿离乡背井流浪。在封闭保守的古代社会,失去家族和故土的依靠,等同于失去立足之地。
宗法观念和对家族凝聚力的坚持,使他们放弃了逃亡的念头。一家老小面对统一的命运,与其分离又被追回受罪,不如就地结束生命,保全最后一点尊严。
在重重无奈下,他们选择了坚持家族荣辱与共。
这种看似难以理解的选择,折射出古人对权力的畏惧,对家族的忠诚,对故土的眷恋,乃至对生死命运的顺从。
它揭示了古代社会的种种特征,包括君主专制、蔑视人命、崇尚宗法等,这些都深深影响着个人的选择。
在封建统治者眼中,通过严厉惩罚犯罪者全家,可起到威慑整个家族的作用,迫使族人互相监督,不敢轻易犯罪。
同时,它也可用于镇压异己,把不服统治的敌对势力一网打尽。可以说,这是封建专制统治者的一种残暴手段,但在他们眼中,却是巩固统治的有效方法。
当然,这种制度的实施,也凸显出封建社会人权尊严的严重缺失。
在那个时代,百姓几乎没有任何掌控自己命运的权力,只能任由统治者摆布。为了活下去,普通人不得不低头忍气吞声,小心翼翼。
他们即使再不满这种制度,也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野蛮的刑罚制度也渐渐从历史长河中消亡。明代以后,由于科技进步和文明开化,株连九族的刑罚已很少实施。
进入现代社会后,这种制度更是完全被废除,成为历史尘埃,在高度文明的社会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如今,人类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也越来越注重人权保护。
违法乱纪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治理,司法制度也在朝着更加文明、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比如取缔了残酷刑罚,建立了无罪推定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现代社会的法律不像封建时期那样滥杀无辜,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相信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道德修养的提高,我们一定能建立起更加公正、仁慈的法治社会。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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