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岫华回忆被国民党军抓捕之后的遭遇:有钱能使鬼推磨

1930年,涟水"八·一"暴动失败后,中共淮盐特委决定我担任淮盐团特委书记。不久,又改派我去盐城、阜宁两地恢复、整顿党组织,于10月间由特委组织部长宋鸿才同志陪同我前往。因受暴动失败影响,党组织涣散,群众情绪低落,工作不见起色,到旧历年底,我将盐城工作交由郇佩宗同志负责,我即去阜宁县工作。到阜宁一年半时间,恢复和发展了13个党支部,五个群众组织。

1931年秋,省委巡视员薛味五同志来阜宁视察,将盐城、阜宁两县合并成盐阜县委。县委委员有郇佩宗、张凤吾、黄肖白、丁某某和我共五人,并指定由我任县委书记。在这期间,为了取得经费来源和便于活动,我争取到阜宁县周门小学校长的职务。此时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1932年4月一天,我接到省委通知去上海参加县委书记会议,接到通知的第二天我就被捕了。

一、被捕经过

1932年春节后,我正在周门小学任职。4月初的一天下午,忽有从淮安来的一位老同志吴乐群找我,接谈之下知道他原在淮安县谷圩完小教书,因"八·一"暴动的影响,谷小他已经无法再蹲下去了,请我在阜宁县替他找一个教员的位置。因为是老同志,有困难应该帮助,我答应他先到阜宁县教育局找人试试看。

当晚吴随我回家过一宿,第二天早饭后,我们二人各自骑着自行车赶往阜宁城,先到城中完小找到张凤吾、黄肖白两同志,说明来意,就在他们宿舍住下,然后由他们介绍到县教育局找科员唐愧群同志商量(唐原是地下党员,这时已不工作,但不反动),唐接谈后说:"这学期已开学两个多月,教员已安排满了,难以安排。"后经张、黄二人再三恳商,唐答应待了解情况后再作研究。这时我们已来阜城三四天,事毕即准备回去,从教育局回到城中完小的路上,忽然看见县委交通员胡大嫂,迎面送来一大卷文件,还有上海20元汇款单一张,她将这些东西交给我就匆匆在人群中消失了。

回到城中宿舍,我将文件打开一看,见有中共中央对当前的工作指示、江苏省委的文件,另有密信一件,经处理后显现出江苏省委召开各县县委书记会议的通知,并说明由于敌情严重,省委机关经常移动,对各县每月20元活动费不可能按时汇给,希将这20元收到后,节约使用。我将这些文件粗略的看了一遍,心中非常兴奋。工作上有了上级党的指示,又要到上海去参加县书会议,这喜悦使我一夜未曾入眠。

天明起来,打算回周门小学,文件如何带走,就未认真慎重的考虑,如将文件仍交交通员送到郭大桥联络点再交我,或可不出问题,正当提到文件如何带走时,阜宁真理报刚出版(阜宁县委办的小报),又送来一大卷。张凤吾同志为人忠诚老实,他建议将文件和真理报绑在我大腿上带走,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商讨后张亲自用白线帮我绑好。我和吴乐群同志仍然骑自行车出发了。

行至斜桥(公路入城处的一座桥)见有驻军岗哨持枪站在那里,欲回头车已行至桥头,经岗哨检查,发现我腿上带有大批文件,哨兵不识字,打开一看说,好东西不在腿上,随即命令我们跟他走。这时我们环望四周,只见斜桥东南角有一个操场,有很多士兵在那里上操,看样子逃是逃不了的,只好跟着哨兵走。我见哨兵离我们较远,就低声对吴说:"文件在我身上,你只说走路偶然和我走在一起的,与你没关系,如能把你放走的话,要迅速通知张、黄二人立即离城(因文件内有他们二人介绍给唐愧群的信和名片),另要他们立即通知县委机关转移,并请告知我家庭设法营救。"哨兵虽然发现我们说话,但他是外地人,可能听不懂我们说什么,又因为他只是一人一枪,也不敢靠近我们,只有大声喝令快走!

从斜桥到北门营房,约一里多路,当我们到达营房大门口时,凑巧有个军官就站在那里,这个士兵立正报告:"这两个人身上带这东西,我看不是好人,才把他们带来,请营长定夺!"这位营长年龄较轻,约莫三十上下,白面书生,很有文人气质。他接过哨兵交上的文件包,首先揭开真理报一看,说:"这是地方上的事,与我们无关。"我看时机有利,立即指着吴乐群同志对这位营长说:"这个人是行路的,偶然碰在一起,我们并不相识。"营长问吴:"是真的吗?"吴答:"是的"。营长说:"那你走吧。"吴乐群同志立即转忧为喜,匆匆的离开了。

这时门口忽然又来一个军官,听卫兵报告:"上尉司书到"。营长随手将文件包交给他看,这个司书翻看了一阵,说:"这是共产党,把他送到团部去!"接着又面对我说:"你这个青年人,为什么不参加国家主义派,反而参加共产党呢?"那位营长见势已无话可说,立即派两个士兵将我押送团部关押起来。

不久就来人问我,这些文件是从那里来的,送到那里去?我被解送来团部的路上,就考虑好如何回答审问的事,因而不假思索的回答:"在轮船码头,有人用5元钱雇我,将这些东西送到西门外郭大桥,到那里有人在等着接"。他们不相信,又问我姓名、年龄、藉贯、职业。我回答我叫陈寿山(是我舅舅家表兄的名字),22岁,涟水县人,当小学教员,问的人把这些话录下去以后就走了。

过了很长时间,大约在上午10时左右,问的人又来了,并且拿来了张凤吾介绍去教育局找唐愧群的信一件,黄肖白名片一张(名片上衔名是城中完小教员),问我这两个是不是同党,我回答不是。问的人说这两件东西怎么到你身上的?我想好在他们走远,看样子说没有一点关系也不合情理,因而我承认是认识关系。问的人听后恼羞成怒,命令当兵的用绳子将我吊起来毒打,硬要我承认我和张、黄三人都是共产党,当时我虽疼痛难忍,但已下定决定死不承认。

我被打之初,神志还清醒,后来逐渐模糊直到失去知觉,等我醒过来时,只见自己浑身都是血和水,睡在水汪汪的地上。这时我想,可能他们见我死去,又用冷水把我喷过来的?他们这样做不是怕我死,而是还未得到我的口供,……当我在想时,忽然出乎意外地听到有人大叫:"政治犯是不准用刑的,梁总指挥早有命令,这是谁的主张,我刚半天不在这里,就闹出这个大乱子,总指挥知道一定要追究的!"

这是什么人呢?能在这里大喊大叫这些话,真是天大的好事,等这人走后,我低声问道看守我的卫兵这是谁?那个卫兵很神秘地告诉我,是他们团的陈副团长,是日本士官学校毕业的。他又说,我们团长是行伍出身,大老粗,团里事情大部分是副团长处理。那个要办你的"司书",是团长的小舅子,他依势欺人,最坏!不一会陈副团长又来了,他走到我的身边说:"你受苦了,不要怕,等一会给你吃饭,喝水。"说后他又走了。两个士兵将我扶到屋里,拿饭、拿开水给我,我那里吃得下去?

正在这时,张凤吾、黄肖白二人被带来了,和我一起关在这个房子里。我看到他们很诧异,问他们吴未通知吗?他们说通知了,我们考虑你既能帮吴脱险,决不会又说出我们来的。我问他们,你们忘记介绍信和名片吗?他们说这也不能证明我们是共产党,如果我们走了,倒证明我们是共产党。我听了只好苦笑着说:"你们真是庸人自扰!我为你们被吊打得死去活来,你们还在做梦呢!"可是事已至此,没有什么可说的,只好见机行事,走着瞧吧!

就在当天的下午,一个当兵的带来一个铁匠,用九斤重的大镣,将我的两腿钉起来了。张黄两个也钉上镣。说起来真气人,大镣钉好后那个铁匠还向我要喜钱,在他的硬逼之下,只好给了他一元钱,他才笑着走了。

二、在二十五路军看押期间

约在四月下旬,阜宁驻军用一个连的队伍将我和张凤吾、黄肖白三人押解到淮安旅部。到淮安第四天,旅部军法官把我们提庭审问了。我想这回不知又是什么样难关?不料到庭上一看,审问我的只有一兵一官,别无他人,军法官问我姓名、年龄、藉贯后就不再问了,我很奇怪。过了一会我反问军法官,我的案子如何了结?他说:"没有什么了不起,过几天就会放你出去。"我说他哄人,他说:"我是军人,只知道爱国,究竟三民主义、共产主义那个能救中国,我也弄不清楚,你怕什么?是会把你放走的。"说后就退庭了。

我回到关押我们的临时牢房,告诉张、黄二人上述审讯情况,他们也觉得稀奇,与我一样抱着怀疑态度以观后果!又过一两天,淮安驻军又把我们押解淮阴二十五路军"总指挥部"。去淮阴是用三辆黄包车送的,一路上很多人围观这三个不像土匪的囚犯。在淮阴关押足有一个多月,不闻不问,我们都很焦急。

一天,忽然喊陈寿山提庭,我对哨兵说要上厕所,当我去厕所的路上(就在大院子里)突然有人问:"你叫陈寿山吗?"我抬头看到走廊里站着一个军官模样的人,我只点头,表示我是陈寿山,他说:"你不要怕,没有什么问题的",他说后很快躲到屋里去了,押我的哨兵也未说什么,只催我快走。

当我走到法庭上,看到气势凶严,四周都站在全副武装人员,庭上点着大香,下面放着火油,夹棍等刑具,我心里不禁忐忑不安。但庭上只坐着一人,只问我姓名、年龄、藉贯,别的什么也未问就宣布退庭了。我回到牢房,把情况告知张、黄,大家都疑虑重重,不知这个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就这样又押了个把月,也不再提审了。

大约到6月份,"总指挥部"用一个手枪连,将我们押往扬州"绥靖督办公署"。到扬州后,把我们关押在一所很高大的房子里,后来听说是前清盐运使衙门。当我们进这个牢房刚坐下来,就听隔壁有人高声问:"你们犯什么罪?从那里来?"我回答是政治犯!从清江来。隔壁那个人接上说可喜可贺,随后从墙头上摔过来一包香烟。我们回答谢谢,又问他:"我们已经是犯人,还有什么可喜可贺?"隔壁的人说:"我也是政治犯,我是如皋人,在外面是办报纸的,我已经得到消息,这个绥靖督办公署已经撤销,以后政治犯统为镇江江苏省军法会审处管辖,张之江本人已经走了,大印封存,只留秘书在这里办交代。你们早来三天,就要在这里审判,重的无期徒刑,轻的也要十五年。真是神差鬼使,天公巧安排,不迟不早现在送到,督署虽撤销,但远未移交,案子送到,又非收不可,收下来无印又不能审判,移送军法会审处吧,这个机关要等督办公署移交才好宣布成立,你们在这交接不接头的时刻送到,没有第二个办法,只好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审理,到那里既无刑,也不能武断,就凭你们据理申辩了,这不是可喜可贺吗?"

我们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同时觉得这个人很不平凡,消息这么灵通,理解力又这么强。到吃晚饭时,我们和隔壁这位难友见面了,通过进一步交谈,知道他的名字叫叶胥朝,在如皋办报,是红十四军的,到这里被判十五年徒刑,现在正在花钱运动出狱,还不知结果如何。

晚饭后,我们三个人对叶同志所说的消息,作了多方面分析,认为不迟不早在这时间解来,是偶然巧合呢?还是二十五路军中有共产党人,有意这样安排呢?根据我们被捕后很多迹象表明,后者的可能性比前者大。过了三天,果然不出叶同志所料,我们便被解送到江都县监狱了。

三、江都县监狱和递解清江

当我们转到江都县监狱时,叶胥朝同志已先到那里。由他介绍,又认识了如皋季家桥市季凯、季凡兄弟二人。承他们帮助,向龙头(牢头)小把子(二号牢头)打招呼,说明新来的三个政治犯是他的老朋友,请他们照顾,人情在他身上。后来,我们果真受到了"优待"。

我们住的牢房是一个只有10方左右的房子,这里关押有20来人,不要说睡了,就是站也够挤的。房内放着一张小木床,门里还放着一只没有盖子的尿桶,牢门经常是关着的,白天犯人小便在尿桶里,晚上大便也在这尿桶里。犯人初进牢房,如果没有钱孝敬龙头、二把子(叫铺监),就要抱尿桶,别人小便,你要抱着尿桶不放,叫做"看金鱼"。如果你提出臭气难闻,还要挨揍(我们受优待被免了)。

一到晚上,木床上睡的是龙头、二把子,或者加上出过钱的"上等人",其余的人不是睡在床底下,就是睡在尿桶边,反正睡的人靠人,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天气炎热,室内臭气难闻,但不准人说。据说这是牢规,另外还有特别严格的禁令:如走路手不准背着,睡不准仰卧、伏卧;说话不能说杀、死、吊等等;犯人在牢房里,除"放风"(统一到厕所大便)能走两步外,其余都是坐着,所以社会上称"坐牢"。犯人从来不能洗脸,更谈不上洗澡。牢房没窗子,只有门上有个小碗口大的洞作为看守的人监视犯人用的。牢外家属、亲戚、朋友送食品衣物来,要先给龙头、小把子吃用,剩下的才给你,如同赏赐,倘若你不同意,或事先未给他们,那就闯下塌天大祸,除挨揍骂外,还要抱尿桶,叫你日夜不得安宁。

我们初进监狱,一切规矩都不懂,亏的是季氏两兄弟,在牢头面前为我们周旋。据说这些龙头、小把子都是土匪、流氓之类较多,大多数目不识丁,平时要写状子,家信什么的,都要靠政治犯。所以龙头、小把子对政治犯都是较客气的。称政治犯为"先生"。政治犯对他们也视为是旧社会逼上梁山的牺牲者,凡是能帮助的也尽力给予帮助。

上面所说的是监狱里犯人对犯人的统治,至于国民党官方对待犯人比牢头、小把子就更加厉害。首先是犯人的囚粮、被层层克扣,到犯人嘴里,已是不能活命,他们弄来不吃狗不闻的霉烂不堪的粮食,叫化子都不要的黄菜叶、烂萝卜,一天两顿送来,不管你吃不吃就算了差。一个犯人如果没有外界接济,那么肯定是活不长久的。我们亲眼就见到犯人拉牢洞的(犯人在牢里死了,死尸是不准走门出去的,牢房后墙上有个平时被塞起来的小洞,死人骨头被敲碎了,从洞口拉出去),由于我在江都监狱时间不长,不能详尽描写了。

在江都监狱大约十多天时间,我们又被押解清江了。临行前,叶胥朝、季凯、季凡等同志送行,他们说:"你们这次去清江,一定是送高等法院清江分院审理,这对你们有利,希望一路平安,早日自由!"我和张、黄三人各乘一辆黄包车,两个解差跟着跑(我们脚上有镣,不能跑,不是对我们优待),出扬州南门往仙女庙,到邵伯吃午饭,天晚送到高邮县看守所,两个解差交了公文,就走了。我们在高邮县看守所住了一天。第三天由高邮解到宝应县,仍和以前交接手续一样,第四天由宝应送到淮安县,第五天午饭后由淮安县解送到淮阴县政府。

由于这天是星期日,收发室无人上班,差人正要去找收发室人,这时我对这个差人说,这里我有个熟人,你能把他找来见见我,我给你两元钱。他问我这人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他在城南公园里做事叫宋正鼎先生。解差答应帮我找就走了。

我为什么要找这个人呢?记得在一次淮盐特委会议上,听说高等法院清江分院有一个审判长、推事叫吴煜恒,是单线关系的秘密党员,吴同志曾说,特委活动经费有困难,你们如果发现地主老财打官司,可以叫他们拿些钱出来,我帮他打赢官司。我想,我吃这场官司,不也能请他帮忙吗?因此想到淮阴宋正鼎同志,他是本城人,又是一位负责同志,他定能知道这个关系的。那个解差从宋正鼎家走后不久,宋正鼎同志不畏艰险,果真来了。见面时我简短地叙述被捕经过后,就直截了当地请他找吴审判长设法帮助,以求早日获释。宋说:"这样吧,你们现在大概要先送到赵家楼巷高等分院看守所。三天后我到看守所见你。"

四、党组织的营救

我们被关进赵家楼巷看守所。过了三天,牢门口喊我有人接见。我到探监洞口一看,是宋正鼎同志来了。他一见我就说:"我见到吴了,他说请你们放心,重可改轻,轻可改无,就等着审判吧!宣判时我再来看你们。"说后他就走了,我回到牢房,告知张凤吾、黄肖白大体情况,我们只有眼巴巴的等着审判了。

和我们关押在同一牢房只有一个犯人。这人是个小土匪,他是个秃子,年纪约在四十上下,谈起来是涟水同乡,家住算巷,是我表兄算国本家邻居。因此,这个人对我们很热情。这时正是炎热的夏天,晚上臭虫、蚊虫特别多,又没有门窗可以通风,坐在这样屋子里真是闷人。幸亏沾上跟我们同一牢房的这位秃哥的光,他很勤劳,又肯动脑筋,他用自己的破衣服做成一个大吊扇,吊在房子行条中间,有一根绳子做拉手,白天我们轮流拉,晚上他一人拉。我们要换他休息,他总是不肯,使我们深受感动,我们很尊重他,我们有什么吃的,总少不了他一份。他不识字,辩诉状以及家信等,都由我们包下来代写,这样,我们四个人却成了五湖四海的小家庭。有事同做,有饭同吃。有时也能说两句笑话,一时可算是"戴孝帽子看戏,乐以忘忧"。

入高等分院看守所约一个月,检察官提审了。他首先问我姓名、年龄、藉贯,又问我和张凤吾、黄肖白是什么关系,我只承认是认识关系。别的什么也未问就退庭了。

约莫又过了10天左右,第二次提审了。这次只见法庭上五大座齐全,检察官坐在首席上,审判长推事坐在中间,两旁坐的是推事和书记官。开庭时,检察官提起公诉,接着审判长推事吴煜恒审判:"陈寿山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证据﹣﹣阜宁真理报12张,没收入库。念陈寿山年龄较轻,按照惩治反革命紧急治罪法第五条处以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张风吾、黄肖白不予起诉,无罪释放。退庭。"

这个判决一宣布,我是惊喜交集。我原来被搜去的真理报有二三十张,党中央、省委文件,还有一封密信,现在只剩十二张真理报,其余的东西那里去了?是二十五路军未交下来吧?还是地下党员吴煜恒同志的协助?总之,是党组织的营救。

回到牢房后,张、黄欢天喜地把衣物拿走,临别时千叮咛万嘱告要我保重身体。后来我在牢房里花了钱请看守的弄来一份那个"惩治反革命紧急治罪法"看。五条中前四条都是死刑,无期徒刑,只有最后一条即第五条,是五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我被判的依据是最轻刑减半,看来无法再轻了,再轻就是无罪释放,说无罪,我是部队查获交来的案子,不好说一点证据没有。况且这是敌政权控制下的司法机关,而吴煜恒同志能争取达到这样程度,无疑是经过极大的努力了。刚判决后,嵇荫根同志带五元钱到淮阴监狱来探望,表示慰问。党组织对我这样的关怀,我只有衷心地表示感谢。

判决后一个多月,和我同房的那位秃哥对我说:你远在清江做牢,离家太远,家里探监很不方便,你何不请求你回原县执行徒刑。我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就写了申请解回原县执行徒刑,不久高等分院就批准我转阜宁监狱,原因是我原在阜宁被捕的。大约在10月中旬我即被押解阜宁了。

五、阜宁监狱的保外就医

1932年10月,我被解回阜宁县监狱以后,又认识了许多所谓"难友"。这些坐牢的,绝大部分是小土匪、吃鸦片烟的、个别的也有为土地、婚姻等民事纠纷,发生诉讼,没钱花,打官司输了的。我对于这些人,一般是抱有同情心理,经常帮他们写状子,写家信,如一遇到监狱里发生什么纠纷,我是不畏强暴,说公道话,因此很得"难友"们信任,他们有事都肯跟我商量,对我能说心里话。

这样,我在监狱里就有了耳朵,能听到监狱里外好多新闻。比如有的犯人,花了钱可以不在牢房里睡,另有干净的小房住;有的犯人,晚上还可以上街,到澡堂去洗澡,还有的甚至可以嫖妓女;有的犯人老婆来了,只要钱花得起,可以留在监狱里过夜,监狱里有"狱神房"作"临时招待所"。诸如此类,无奇不有,这是牢外人想象不到的。

1933年5月间,阜宁县长要调换。这位县长所带来的一套人马,听到这个消息很为恐慌,认为在阜宁发财的末日来临,于是公开搜括民财,收贿成风。牢外的形势,也影响到牢中,议论纷云:一说是张三花多少钱,20年徒刑放了,一说是李四无期刑,花多少钱放了。此时,也有不少"难友"来提醒我,何不弄些钱来"打关节"(行贿)以求早日脱离苦海!与我有些亲关系的陆四爷等人说起来更加起劲,我面对现实,思想上开始活动了。

一天我母亲来探监。我把外界的情况告诉母亲,请她回家拜亲托友想想法子,以求早日出狱。母亲回家后,四处奔走,好容易才弄到很少的钱。根本不够从牢里拔出一个犯人的"费用"。最后没有办法,将仅有的10亩活命田,卖出了3亩,得银洋150元,母舅家拿出60元,加上其他亲朋捐助了90元。合计凑得300元钱。由母亲带来阜宁监狱。接着第二个问题又来了,钱交给谁呢?又由谁交呢?真是"捧着猪头摸不着庙门"。经"难友"们从中说合,请监狱看守找到了承审员家的娘姨,即女佣人,转交承审员。我当时虽有顾虑,害怕受骗,但也别无他法,只有在绝望中无可奈何的将钱交给了女佣人。

这300元钱交出去以后,约有两个月,毫无消息,我着急问看守,他说你不要急,"得人银钱,与人消灾",不会落空的。他姑妄言之,我就只有姑妄听之。

直到旧历7月,有一天,忽然法警喊"陈寿山提审"。我走出牢门时,那位法警说:"我背着你走,你要哼一哼。"到大堂口,将我朝墙跟一放,就让我坐在那里。我没精打彩地在那里看呆,只见很多旁听者在笑语喧哗,听审大姑娘偷人的私通案、少年妇女离婚案、打架、吵唠、田地纠纷案等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大约天已到午时,看热闹的人也快走完了。这时法警将我扶到承审员面前,未等我开口,承审员就大声嚷道:"陈寿山,你病得太重了,在监狱里没法医治,将你交保外出就医吧!"就这样未要我说一句话,当堂开释了。我想这真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

(涟水文史资料 第十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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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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