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征兵制度,为何总是变来变去?

在古代,一个运行良好的兵役制度(以下简称兵制)可以有效减轻国家在安全和财政方面的负担,但现实总与理想相差甚远,我国古代兵制在建立之初,就不断面临着各种矛盾,可谓一波三折。

先秦时代:从奴隶制到封建制

早在商周时期,中国就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兵制。这一时期,中国实行的是国人兵役制。

征服者为了防御和镇压被征服者的反抗,修筑武装设防的城市作为统治基地和中心,这个中心被称为“国”。

居住在国中及近郊的居民被称为“国人”,他们是征服者;国以外地区被称为野,居住在这里的人被称为“野人”,是被征服者。只有“国人”有权服兵役,而“野人”只能从事农业劳动、服劳役。国人兵役制属于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即平时务农、战时作战。

商代后期还出现了一种常备军制度——“三军”(“三军”最后也演变成指代全体军队的名词),而除了“三军”常备军外,遇有较大规模的战争,也可以随时征收平民为兵。

西周时,不仅周王室拥有军队,受封的各国诸侯也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相当于商朝后期常备军的编制和人数。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混战。此时,军事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西周以来形成的军规军制早已形同虚设,各国都在疯狂扩充自己的军队。有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取消了士兵的身份限制,并推行郡县征兵制,实行按军功授田晋爵的办法,提高庶人地位。过去无权服兵役的“野人”,此时也有了服兵役的权利。国人兵役制被普遍兵役制代替,为当时各国大规模征兵提供了条件。

《周礼·地官》就记载:国中凡身高7尺以上,60岁以下的男子都在被征集之列。家中男丁数目多者,一人为正卒,其余为羡卒。

不过,战国时也存在严格选拔标准的募兵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魏国建立的“武卒”,《荀子·议兵》记载:“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可以看出,征兵对士兵体能有严格要求,而只有符合这个要求才能被征入伍。所以,魏武卒也算是“职业军队”的雏形。

在著名的阴晋之战中(公元前389年),魏国大将吴起率领着“五万”魏武卒击溃秦国“五十万”大军,《吴子·励士·第六》就记载:“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而破秦五十万众。”当然,“五万”与“五十万”的数字是夸张的说法,但可以看出,魏国与秦国之间兵力差距非常悬殊,而因为当时秦国大军多为征召民夫,缺乏训练,与“职业军队”魏武卒相比,战斗力不在一个档次,所以才让魏国在阴晋之战中以少胜多。

总的来说,这时兵役制度的改革趋势,是废除军队组织中的世袭制,任人唯能,实行功绩制;军队开始成为独立的职能化部门,结束了军政合一的军队组织形式,走上了专业化道路。

秦汉时代:征兵制成为主流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朝,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的皇帝。为了实现对全国统治,进一步加强皇帝对军队的掌控力,秦朝实行普遍兵役制,规定17岁的男性公民都要进行兵役登记,并且随时都有可能应征入伍。

西汉兵制承袭秦制,有一支由皇帝亲自控制的国家军队,对于户籍也有更严格的登记制度。

徐幹在《中论·民数》中说:“民数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之建典,家以之立度。”大体意思就是统计人口很重要,从徭役、分田地、服兵役到国家创立法典,都需要完善的户籍制。

汉代兵役征调的对象主要是农民,服役年龄为17~60岁。汉民一生需服兵役2年。

1年在本郡服役,称为正卒;1年在京师或边防军服役,称为卫士或戍卒。

但是在汉武帝多次征讨匈奴,导致国库亏空、民生艰难后,建立在稳定经济系统上的征兵制变得无法实行。于是,西汉在北军(守卫京城门内之兵)中增置八校尉,所属士卒大多募自熟悉胡、越情况的汉族或匈奴族人民,这是西汉募兵的开始,目的是弥补征兵的不足。

公元25年,刘秀称帝,建立东汉王朝。鉴于长期战乱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刘秀决定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实行罢兵。

罢兵的重点是郡国兵。从建武六年(公元30年)到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5次罢省郡国兵。建武六年,罢郡国都尉,都尉原来执掌的权力并入太守,并且取消郡国兵每年秋后的军事演习。这一措施使郡守从此掌握了军政大权。建武七年,“罢天下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及军假吏,尽还民伍,惟更赋如故”。这一改革,把郡国兵基本上取消了,郡县服兵役一年的制度也从此取消。但是,此举也让地方郡守权力极大,遇上地方叛乱时,中央兵不足以应付,只得临时征集,最后不得不改为募兵制。随着募兵规模越来越大,给东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首先,募兵制导致了军队战斗力衰弱。由于挑选不严,应募者未经军事训练,素质不高,加上一旦应募入伍便终身从军,导致疲老衰弱之兵充斥部队,而且,这么做也破坏了农业生产,对国家经济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次,募兵制给地方豪强和官吏割据一方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种情况,最后也就演变成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局势。

三国魏晋南北朝:府兵建立

东汉末年,各地的豪强贵族和宦官集团瓜分了国家的土地,百姓没有土地,只能到豪强贵族的私人田庄里做工,叫作“徒附”,就是依附于地主豪强的农奴。豪强地主从这些人之中选出一些身强力壮的做私人保镖,成为自己的“部曲”。

当然,身在乱世,人口数量大幅下降,兵源也不丰富。各个势力为保证充足兵源,都在事实上建立了全面的征兵制度,比如曹操就将士兵家属聚集起来,以获取后备兵员。其兵称士,以服兵役为终身义务;其家称士家或兵户、军户。士家另立户籍,与民户分离,子孙世代为兵(世兵)。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就记载: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吕布、陈宫率万人袭曹操,时操兵皆出取麦,“在者不能千人,屯营不固。太祖乃令妇人守陴,悉兵拒之”。意思就是吕布、陈宫来偷袭曹操,曹操的士兵都出去农作了,在场的没几个人。于是,曹操令随营妇女操戈拒敌,表明随军家属与兵士同住所,受将帅的严格控制与支配。在这样的环境中,妇女在必要时尚且须操戈拒敌,有战斗能力的男子继父兄为兵,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吴国也有类似的世袭制度,世代为兵。但是光这样也不够,在兵源上,三国乱世总体还是募兵、征兵、收降等多种征兵方式结合。

之后的两晋南北朝时期,除了继承三国时期的士兵制度外,开始出现府兵制。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北周时期。当时,朝廷挑选身强力壮的民众充当府兵,免除他们的赋税负担。农闲时间进行军事训练,府兵一人所用马匹粮食武器,由六家供给。

共设百府,每府设一郎将,分属二十四军统率。

《后魏书》云:“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统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大将军统二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军,凡柱国六员,复加持节都督以统之。十六年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只是这里讲的府兵制并未兵农合一,而是专一的职业士兵,在和均田制结合后,兵农合一才真正开始。

南北朝结束后,府兵制并未消失,被隋唐继承下来。

唐宋:募兵制的回归

《新唐书·兵志》称:“兵列府以居外,将列卫以居内,有事则将以征伐,事已各解而去。”这就是把府、卫作为府兵制的基本单位。杜牧在《樊川文集》卷五《原十六卫》中也说:“内以十六卫畜养戎臣……外岍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

但是,想有效实施府兵制这种小范围的义务兵制度,需建立在社会、经济皆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一旦遇上动乱,其社会经济基础必定被破坏。唐中期,特别是“安史之乱”后,由于藩镇割据,中央政府掌握的户口和土地数量大量减少。潼关和虎牢关之间几百里内,仅有“编户千余”。由此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就难以维系了。因为每个士兵能分到田,才能达到兵农一体的效果。但是“安史之乱”后,由于土地集中,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大批破产,无力自备器械粮食,府兵制也就无法推行。

另一方面,节度使控制的各大藩镇为了自保,又或者为了拥兵自重,自然会放弃单一来源的府兵制,转而采用可以征召更多兵源的募兵制。

于是,200多年的府兵制,最终还是被募兵制所代替了。

到了宋朝,皇帝将兵种分为四等,禁军、厢军、乡兵、番兵。而这些兵种的共同点都是实行募兵制。北宋检选禁兵时,初有“兵样”,按身长、体魄划分若干等,分送诸道,令如样选募。以后用木梃代“兵样”,差以尺寸高下。对应召者,根据身长、体魄以及技巧等确定等级,再按等级编入不同部队。凡“亢健者”拣入禁兵,“短弱者”即入厢兵。应募以后,家属可以随营,本人须黥面涅臂为号,中途不得退役,实则终身为兵。兵员空缺则有时从子弟中补选。如果逃亡或犯罪,惩罚极重,甚至株连亲属和乡里。每遇凶年饥岁,就大量招募破产农民,又往往收编“盗贼”为兵,即所谓“除盗恤饥”。在兵源缺乏时,甚至罪犯也成为兵士的来源之一。

所以说,北宋的募兵制是畸形的,募兵制虽有选拔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来者不拒。所谓宋“积贫积弱”,其中“贫”就是因为养了一支庞大的军队。而其中难民、流民是重要组成部分。咸平三年,宋真宗诏“募饥民堪役者隶军籍,得万人”;庆历八年,河北地区发生水灾,出现大量难民,宋仁宗诏“州县募饥民为军”;熙宁元年,宋神宗诏“募饥民补厢军”;并且在宋仁宗明道元年放宽了对难民身体素质的限制,“有愿隶军而不中者,听隶下军”。

招募难民入军使得宋朝军队庞大但战斗力低下,还增加了财政负担。就连战斗力强悍的岳家军,也是由岳飞老乡收编的降军甚至流民组成。不过岳飞本身是有极高军事素质的将领,依然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将队伍训练成难以撼动的“岳家军”。另一方面,宋朝的军事指挥体系更让军事雪上加霜。宋太祖赵匡胤先是收回禁军大权,不再设置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一职(毕竟他自己就以此职搞过兵变),把禁军的指挥权紧紧抓到自己手中,然后夺去禁军将领的兵权。宋太祖还将军权一分为二,设置了两个机构,一个是枢密院,一个是三衙。

枢密院是最高军事决策机关,负责军事政令、调动军队、招募军队、后勤供应、军事训练等军国大事。它的长官是正副枢密使,其地位与宰相相当。枢密长官虽然负责军事,但一般由文职人员担任,目的是杜绝武人参政之路。枢密院的职权虽大,但只有发兵之权,却无统兵之权。

三衙,指的是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三衙的职能是统帅天下禁军。三衙之间又互不统属,他们皆归天子掌握。不仅如此,三衙只有领兵权,却没有调兵权。这就使他们完全成了皇帝的御用工具,没有皇帝和枢密院的命令他们就寸步难行。

这个制度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在对外作战、抗击强敌的过程中,由于将帅平日受约束太甚,什么事都要请示皇帝,以致临阵不能决策,往往错失时机。譬如在应对西夏时,就是因为边防决策导致战略失误。

宋太宗后期,西夏就开始不断扩张,蚕食北宋领土,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开始围攻西北战略重镇——灵州。宋真宗即位后,西夏势头更甚。在曹玮驻守西北期间,多次大败西夏,在西夏李继迁(夏太祖,公元1004年去世)死后,曹玮就上奏朝廷,此时是消灭西夏最好的时机,但是继位的李德明有意卑躬屈膝讨好宋朝,宋真宗认为西夏不足为虑,错失了消灭西夏的大好机会,最后直接酿成李元昊叛乱。综合来看,宋朝很钟情募兵制,但是募兵制建立职业军队的初衷并未在宋朝体现,也正是这种“畸形”的募兵制度,使得宋朝军事体系冗杂,作战效率低下,使得宋朝“积贫积弱”。

明清:卫所兵制和八旗兵

明代初年,以卫、所作为军事基层组织。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千户所,112人为百户所,分别设指挥使、千户、百户统率之。中央初设大都督府统辖全国军队。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撤销大都督府,改设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管理全国卫所军队,但没有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但手中无兵,只有皇帝才掌握最高的兵权。

遇有战事,由兵部禀报皇帝,皇帝直接任命将领统兵。战事结束,将领缴印回任,官兵各归卫所。卫所军以各省都指挥使为最高统兵官,各省都指挥使又分别统属于中央五军都督府。京师地区卫所,则由五军都督府直接统辖。卫所的军籍与民户有别,世袭而不得更改,以此保证兵源。兵的任务为出征、防守和屯田。平日,军队实行屯田自养,并进行操练。整体看来,卫所兵制和府兵制颇有相似。

但是其经济基础完全不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划分一定地方为“府”,在这些地方实行均田制。把因战争而无主的农田分给士兵,让士兵在此地定居,平时为民,耕种训练,战时为兵,出兵打仗。而卫所兵则是一人当兵,世代当兵,而且还要给朝廷种地,其经济基础和府兵制完全不同。

明嘉靖时期,边患严重,急需兵力,募兵制重新兴起。抗倭名将戚继光组建戚家军时,就是义务招募了大量农民入伍。只是和岳家军一样,戚继光本身颇具将才,他建立的一套战术体系使得戚家军在面对倭寇时极其有效。

但由于募兵制破坏了早期卫所制“兵帅分离”的构想,内阁不得不将兵权下放于将领,朝廷无法完全掌控兵权,加以募兵日多,国库日绌,军官克扣粮饷,士兵不断逃亡,募兵制日趋腐败。

清代初年,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是在入关前的兵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用八种不同颜色的旗帜进行编制的武装,入关以后继续沿用“以旗统兵”的建制。而八旗兵采取世袭制,年龄16岁以上的八旗子弟人尽为兵。

统一全国后,因为幅员辽阔,清王朝传统的八旗兵不足以守卫庞大的国土,于是便招募汉人和收编来的汉族地主武装建立绿营兵,用来配合八旗兵,以拱卫京师和驻防各地,且绿营也为世袭制,世代为兵。在这里可以看出,清朝事实上就是小范围的义务兵制(征兵制)。虽然早期绿营兵为募集而来,但是绿营兵是世袭的,所以绿营就成为和八旗一样的世兵制了,其实就是针对一部分家庭的义务兵制度。

与前朝末期一样,一旦时局动荡,现有兵制就不能满足需要,被迫出现变化。太平天国让朝廷对绿营和八旗失去了信心,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兵户世袭让军队失去战斗力。

起初,朝廷重新采用老办法“团练”,所谓“团练”,即由地方士绅发起组织的民兵。它用于地方自保,而其口粮费用也主要由地方自筹解决。但是这些团练战斗力低下,且装备落后,根本不堪大用。

曾国藩为此还是通过募兵制,招募了一批人组建了湘军,之后的淮军也一样是由募集而成。

可以看出,募兵制很多时候充当了救火队员的角色,当目前的主要军事动员方式无法满足军事需求时,就必定需要扩大征集范围,重新启用募兵制。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征兵制度,其本质无非就是适龄男性都有可能“中奖”的征兵制和有严格选拔条件(或者来者不拒)的募兵制,两者时常结合在一起,构成古代王朝重要的军事基础。同时也可以发现,兵制的变化和国家财政时常是捆绑在一起的。比如战国时期的魏武卒,就是募兵制下的产物,这种常备军虽然促成军队职业化,战斗力也很强,但是它给国家财政带来了巨大负担,遇上大型会战时,国家仍会招募民夫上战场。

唐朝、明朝都试图建立兵农合一的兵制,其原因也很明显,就是为了解决历朝养不起兵的问题。然而,最初设计看似完美的兵制,最后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被废弃。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朝代的兵制都不是单一的,往往都是募兵与征兵相结合。兵制同时又牵涉到如何处理军权的问题,为削弱军阀割据的基础而削弱将领权力,虽巩固了皇权,但最后在外敌入侵时,“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情况则严重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摘自《看不够的中国史》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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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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