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杀15万人无法治贪,而雍正只用了三招,吓破贪官的胆子

前言:

贪污腐败,似乎是每个朝代必经之症。面对腐败官场,朝代更迭,治贪方式各异。那么什么才是治理贪污的良方妙策?

今天,让我们来看看明初朱元璋和清世宗雍正治贪的故事,从中汲取历史智慧。

一、朱元璋设立监察制度,大肆处治贪官

朱元璋是一个勤奋刻苦的人,为了建设明朝,他每天工作15-16个小时,几乎没有休息时间。即便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也无法让朱元璋高枕无忧。因为他非常清楚,明朝的百姓才刚摆脱了元朝的剥削与欺压,如果官场中再出现贪污腐败的官员,百姓们刚萌发的希望就会万劫不复。

于是,朱元璋首先设立了稽察监察制度,派遣官员到各地调查腐败问题。一旦发现贪污受贿的官员,朱元璋从来不手软,立即将其处死,以儆效尤。他认为严惩贪官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让其他官员不敢贪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元璋渐渐发现,仅仅依靠监察和惩治并不能根除贪污的土壤。猖獗的贪风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演愈烈。朱元璋百思不得其解,夜不能寐。他承认自己在治理贪污问题上还欠缺经验,需要进一步找出贪污的根源。

公元1380年,明朝发生了首次大规模的贪污案——郭桓案。郭桓只是个正三品的官员,但其贪污金额高达1200万两白银,牵涉的官员更是层出不穷,除了工部、礼部、刑部的尚书外,还覆盖10多个省份的布政使。

朱元璋得知此案后,勃然大怒。他亲自审问郭桓,并迅速展开调查,最终牵出的官员高达15万人。朱元璋毫不留情,全部处以极刑。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郭桓案”。

郭桓案后的一段时间内,贪污问题似乎得到了遏制。朱元璋认为监察制度和严刑峻法起到了作用。但很快,贪污官员又屡禁不止起来。

朱元璋非常恼火,便再次颁布了更为严苛的律法,规定所有贪污者一律处死。他希望通过激进的手段,彻底杜绝官员贪污腐败的空间。

然而,事与愿违。贪污问题不仅没有结束,反而愈演愈烈。朱元璋陷入了无比的困惑与痛苦之中。他不断反思自己失败的原因,终于意识到问题的根源不仅在贪官个人,更在于整个社会环境与氛围。单纯依靠监察和严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寒门出身的官员也难逃贪污宿命

面对贪污问题屡禁不止,朱元璋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官场派系林立,门阀势力盘根错节。于是他采取了一个非常强硬的举措——大力提拔寒门出身的科举人才入仕,并规定不得提拔大臣的门生,以切断官员间的利益链。

朱元璋本人也多次召见新任官员,认真教导他们:“官禄虽薄,只要廉洁自持,荣华富贵还会一一到来。但如果贪污腐败,不仅要害得家破人亡,还要满门抄斩哦。”

刚进入仕途的官员们个个谦虚谨慎,表态一定会遵循圣训,廉洁自持。然而,当他们坐到官位上,过上了朝夕奔波的生活后,便知道了现实的残酷。

原来,皇帝赐予的俸禄太低,与工作强度完全不成正比。寒门官员中不乏读书人,他们需赡养老人孩子,光靠那点薪水根本无法维持生计。再加上生活费用不菲,要照顾的亲人又多。于是,就算立志清廉的官员也难免受到金钱诱惑,最终沦为贪官。

更可怕的是,朝堂上的风气也在影响着新官。清正廉明的新官常被其他利益集团排挤,无法在朝堂立足。他们也只能选择加入既有的贪污链,否则就会被孤立直至被斗倒。

朱元璋盼望这些寒门新官能洗刷腐朽的官场,却不料他们也难逃贪污的宿命。朱元璋明白,问题的根源不仅在个人品性,更在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员的收入来源与待遇,单纯依靠道德规范是无法杜绝贪污的。

三、郭桓案后杀戮15万贪官,贪污仍难除根

面对贪污问题的反复,朱元璋已然失去了信心。他曾满怀希望通过监察和提拔清廉官员的方式治理贪腐,但结果都以失败告终。这位明朝开国皇帝心力交瘁,

于是,郭桓案之后,朱元璋颁布了备受争议的“一统鹿法”。他规定,所有贪污官员一律处以极刑,纵然只贪污一鹿,也要处死。此后十几年间,又有上万贪官被杀,然而贪污问题还是没有根除。

朱元璋承认自己的激进手段也未能奏效,但他已精疲力尽,无法继续失败的折磨。“既然软的不行,就只能硬的来!与其让贪官祸害百姓,不如铲除他们。”朱元璋的思想逐渐偏激。他相信只要持续杀戮,总有一天贪官会害怕而止。

问题的症结在于,朱元璋的杀戮只是治标不治本。贪官一批批地被杀,但官员空缺也需要有人来填补。

新任官员上台后,往往发现前任留下了巨大亏空,不得不通过贪污来弥补。这样便形成了恶性循环。

而过分严苛的律法也让官员产生了“贪也是死,不贪也是死”的绝望心态。他们索性不再掩饰贪污行为,心态失控后贪污问题更难解决。朱元璋与贪官的战斗,最终以失败告终。他也无力扭转官场的风气与根深蒂固的弊病。

四、雍正三招治贪:轻判贪官,追缴家产,低官监督

时光荏苒,明朝覆灭,清朝崛起。公元1722年,清世宗雍正皇帝登基。面对同样严峻的贪污问题,雍正并没有选择朱元璋的血腥手段。相反,他制定了三项简单务实的措施:

首先,雍正对贪污官员减少极刑,主要采取责罚或流放的方式。相比之下,贪官们更怕丢官和身家,议论纷纷:“不杀头就好,只要不牵连家人就万幸了。”

其次,雍正追缴贪官的全部非法收入及财产。哪怕贪官已经去世,也要其子女负担赔偿责任。贪官的买卖交易都要调查清楚,以防转移财产。这让贪官无处可逃。雍正明白要迫使贪官就范,必须让他们明白贪必穷。

最后,雍正派遣心腹大臣,带领朝中和地方官员进行贪污调查。一旦查实贪污事实,由行动中的低级官员即刻接替贪官职位。这样能切断官员之间的利益链,避免包庇纵容。这一招出乎贪官意料,让他们无法相互勾结,只能老实交代问题。

此三项举措执行后,贪污现象迅速收敛。官员们见贪必穷,家破人亡,个个谨小慎微,再不敢公然收受贿赂。短短几年间,清朝国库收入就增加了十倍之多。至此,雍正彻底解决了明朝两百多年来都没有根治的贪污问题。

相比朱元璋激进残忍的手段,雍正更加理性和温和。他明白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贪污,不能只依靠杀戮,而要改变官员的心态。因此,他用温和而细致的政策取得了卓著成效,给后人治理贪污留下了宝贵经验。

结语:

历史证明,治理贪污不能只凭严刑峻法,过分追求一劳永逸的结果,而必须采取渐进且务实的措施:减少极刑恐惧,增加经济惩戒力度,并让属官互相监督制衡。我们要深刻汲取朱元璋与雍正治贪的历史经验教训,才能在长期抗争中彻底铲除腐败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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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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