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三行是清朝闭关锁国时,设立于广东的专办对外贸易的洋行,实际是一个拥有商业特权的官商团体。创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十三行”之名是沿袭明代的旧称,实际行数变化不定,13家分别是1、伍秉鉴的怡和行,商名浩官,
2.卢继光的广利行,商名茂官,
3.潘绍光的同孚行,商名正官,
4.谢有仁的东兴行,商名鳌官,
5.梁亟禧的天宝行,商名经官,
6.严启昌的兴泰行,商名孙青,
7.潘文涛的中和行,商名明官,
8.马佐良的顺泰行,商名秀官,
9.潘文海的仁和行,商名海官,
10.吴天垣的同顺行,商名爽官
11.易元昌的学泰行,商名昆官,
12.罗福泰的东昌行,商名林官,
13.容有光的安昌行,商名达官。被招人十三行的洋行商人利用亲近政府之便垄断对外贸易,规定所有外国进口货物均由其承销,内地出口货物亦由其代购,并负责拟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同时,他们又受清政府委托行使必须的外交权,负责向外商征收进口货税,并代政府经办一切同外商的交涉事宜,如代为传达政令、送交外交公文、转递外商的意见和禀帖等。这种公行,带有官商的性质,是一种封建性的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
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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