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奇疾弗能名,郁如病草无勾萌:论秦代医官

引言

在中国古代文明的历史长河中,秦文化是朵灿烂的奇葩。公元前770年,秦攻占西周王朝建都的故地岐西之后,在大量吸收周文化的基础上,秦文化得到迅速发展,进而繁荣昌盛。秦在前朝医学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医事制度,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须知海内有奇方 无影快刀除隐患

公元前221年,兼并山东六国,建立统一的王朝后,秦始皇又实行一系列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统一法津,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实行车同轨、书同文,把秦文化传布到全国,成为后来辉煌的汉文化的基础。具体到医学来说,春秋时代秦国的医学水平在诸侯之中就尤为发达,当时最著名的医生如医和、医缓和医竘都是秦国人。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秦太医令李醯自知技不如扁鹊,使人刺杀之。”

战国时期,更是涌现出了许多杰出医家,他们无论在理论或临床方面都达到了当时的先进水平,赢得了列国人士的普遍赞誉。太医令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即有太医令之设。它也成为以后历代王朝负责医政事务的最高长官之衔名。秦并天下后,亦设有太医令。

20世纪末,在西安市北郊向家巷村发掘出土的数千枚秦封泥中,有“泰医丞印”,为秦代设有太医令提供了确凿的证据。少府的职责主要是掌管皇室财政,掌禁钱以给私养。少府的收入主要是山海池泽的税收,支出则是皇室的吃、穿、用,即所谓“小用”。

其实,少府并不小,它的库藏比治粟内史还要多,其机构之庞大,属官之众多,在“九卿”之中位列第一。如治粟内史只有属官两丞,而少府则有符玺令、太医令、导官令丞、乐府令丞、宦者令、都水长丞、平准令、御府令丞、永巷令、廪牺令丞、盐铁官长丞等属官。

说明其主管的事务十分繁多,需要更多一些的副手分工管理才能胜任。据《通典》记载,“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少府的爵位是九等,太医令属于少府管辖,则其爵位当在八等或以下。太医令由熟谙医事者担任,不但负责王室成员的疾病诊治六尚,而且掌管地方郡县的医疗事宜。

根据《汉书·惠帝纪》注引如淳的解释———主天子物曰尚,那么,“尚冠”就是主管皇帝冠冕的官职;“尚衣”就是主管皇帝衣服的官职;“尚食”就是主管皇帝饮食的官职;“尚淋”就是主管皇帝淋浴的官职。

二、远志去寻使君子,当归何必找泽兰

“尚席”就是主管皇帝宴席的官职;“尚书”就是主管皇帝文书的官职。这些官员的职责涉及皇帝的衣、食、住、寝、淋浴等日常生活起居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尚食”、“尚淋”、“尚席”所执掌之事,与我们今天的卫生保健工作颇有相似之处。

因此,将之视为秦代宫廷的侍卫医生保健医官,亦无不可。秦始皇上朝,常有“侍医”捧药囊随同,奉侍于侧,以备急需。《战国策·卷三十一·燕三》及《史记·刺客列传》均记载有侍医夏无且在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时,以其所奉药囊掷击荆轲,使后来的始皇帝得救,从而获赏赐黄金二百镒的故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虽然仅历二世就被刘汉王朝所取代,但秦朝的医事制度基本沿袭了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医药学的优良传统,许多制度因大一统国家体制的建立而得以固定下来。

《通典·职官·七》记载:“秦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

因此,在建立的一套整齐划一的组织机构中,定当设立有“侍医”之职。一般认为,太医丞和侍医共同组成太医令的直属官吏,前者协助太医令“主医药”,后者专门服务于王室或皇族4地方医官,并在上朝议事时侍奉皇帝。

秦在统一中国之前即有郡、县之设,郡有郡守,县有令史。秦统一后,在要不要实行郡县制上展开了一场大辩论。李斯的观点最终得到秦始皇的赞同,仍旧实行郡县制。有秦一代,在地方行政组织中,设有郡、县、乡、亭四级机构。

在这些机构中,有的是由其各自的一级长官兼理医疗卫生事宜,有的则设有专职的医生,不一而足。如:南郡守腾在始皇十六年为南阳郡守,以后为内史,始皇二十年又被任为南郡守。他将秦国律令带到所辖区域贯彻,在其发布的文书中,就曾告诫下属官员要关注“老弱癃病,衣食饥寒”。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于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出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县令“令史”兼治医卫事项。

《出子爰书》中记载一户人家吴的妻子,诉苦道,甲已有六个月身孕,昨天与同里的大姑娘丙发生了争执,甲与丙互扯头发,丙将甲推倒在地。同里来了公士丁,将三人和一人分开。甲回到家,肚子十分疼,于昨晚流产。她把流产的婴儿裹起来,带到法庭上,起诉丙。

判官立即命令史某前去抓捕丙某.然后检查胎儿的性别,毛发的生长状况,以及胎盘的状况。然后让有过多次怀孕经历的妻子去检查的流血和外伤。《贼死爱书》中记载,一位乞丐向史某禀报:“在所辖之地,有一具无名尸体,请来禀报。”于是命史某前去查看。

三、春风和煦满常山,芍药天麻及牡丹

令史某的“爰书”明确记载了尸体在现场的位置,描述了创伤的数目、部位、方向及大小,并据此作出凶器的推定。同时还记述了出血的情况及尸体的某些个人特征,如身长、结发、发长、皮色、灸瘢等。

《经死(即缢死)爰书》载有:某里的里典甲说:“本里人士伍丙在家中缢死,不知道什么原因,前来报告。”当下命人上前察看。

“爰书”中,有一位牢隶臣,详细地记录了当时的情况,包括当时的情况,尸体的姿势,甚至连舌头有没有伸出来,有没有排泄物,有没有可疑的伤口,有没有可疑的武器。

最后还特别指出:“自杀者必先有故,问其同居,以答其故。”这些案例,提示说明“令史”负有对某些死亡病例进行调查处理的责任,并且从现场检查到讯问等均有一套比较完备的程式,并记录在案。

《汉官仪》记载:“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少也,故称少府。”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疠爰书”记载,丙供述,他三岁的时候,身上长满了脓疮,眼睛上长满了疙瘩,他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遂命医生丁进行检验,丁报告说:“丙没有眉毛,鼻梁塌陷,鼻腔已坏,刺激其鼻不打喷嚏……两脚不能正常行走,有一处破溃,其手无汗毛。令其喊叫,声音嘶哑,是疠病。”

这里所说的“疠病”,即是后世所称的麻风病。这是我国现存文献中最早的关于麻风病的完整病例,医生丁则是最早见诸文献的能对麻风病作出诊断的地方医生。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秦朝的医疗水平较高。

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早在秦代,基层组织机构中就配备有专职的医生。亭是秦代地方行政组织中的最低一级的官僚机构,设亭长统管。主要职责是缉拿盗贼,兼管旅宿,治理民事。考古发掘已经证实秦代设有咸亭、河南亭、安邑亭等。

结语

虽然“亭”的设置主要起客舍、邮传的作用,又是中央与郡国文书传送的驿站,但《史记集解·高祖本纪》中记载的“亭父”的主要的职责是清洁卫生,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环卫防疫之官。

参考文献:

《秦集史》

《史记》

《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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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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