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广州被苏轼“附体”?疯狂爱上这种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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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年前的今天,浙江绍兴一个没落的仕宦人家喜添男丁。当时没人能想到,这个为全家带来一时喜庆的男孩,未来将会以笔名“鲁迅”影响无数国人。

鲁迅一生,走南闯北。对他来说,北京与上海是除家乡之外最重要的居住地。这两座城,分别代表着他人生与创作的不同阶段。而在其间的过渡期,鲁迅则将其生活与精神的家园选在了广州。这座南方城市令他备感亲切,不仅因为它气候宜人、民风开放,或许还因为它是人生伴侣许广平的故乡。

在广州期间,鲁迅任教于中山大学,一度居住在著名的“大钟楼”。追溯起来,这座钟楼的历史比中山大学还长——晚清废除科举,广东贡院被拆建为新式学堂,这座钟楼随之建成。1924年,中山大学在其基础上建校,便以“大钟楼”为校徽。不过,由于中大建校后多次迁址,“大钟楼”如今已与中大校园“分家”。

入住“大钟楼”后,鲁迅的心情变得畅快起来。尽管每晚要与“驰骋文坛”的老鼠搏斗,他仍然在此写下诸多名篇,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在钟楼上》。

在这篇句句有料、段段有梗的文章中,鲁迅将独特的“鲁式幽默”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他自嘲为不懂粤语的“外江佬”,除了几个基础数字,只学会一句“最容易学得而记住的骂人话”;再如,他爱上吃杨桃且向亲友广为宣传,并称之为“一年中最卓著的成绩”,一时仿佛“大吃货”苏轼“附体”。

在鲁迅眼中,广州的主色调是“深绿和深红”,看似是随意的印象,实则是由衷的表白,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对这座城市的深切好感。尽管“相伴”不到一年,但这足以让鲁迅与广州结下不解之缘——对鲁迅来说,广州是人生旅途中难忘的精神驿站;对广州来说,鲁迅则是城市文化中宝贵的文学记忆。

统筹、策划 | 郑华如 周乐瑞

文字 | 谢杨柳

出镜 | 郑紫薇

拍摄、封面设计 | 赵翊辰

剪辑 | 林润祺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

校对 | 桂晴

编辑:梁泽铭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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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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