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恐怖刑法“剥皮”令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前言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能在满清十大酷刑中排名首位。从三国时期沿用至清朝期间,逐步发扬光大,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从古至今令人闻风丧胆。

【历史回顾】

一、剥皮行刑起源

据记载三国时期,吴国孙浩残暴无比,曾因人犯罪被抓,孙浩为惩治犯人,就用多次刑罚处置当时犯罪的人员。在场官员看了都是颤颤巍巍,不由的产生畏惧,由此吴国孙浩残暴的的名声越来越响亮。孙皓降晋期间,一次与王济交谈时问起剥皮事件,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至此王济以后离孙浩忘却退步远之,不敢与其接近。

元朝初年时,因抄家阿合马,其士兵在家中搜出了人脸内饰有关的东西,而问起缘由,引柱说这是当地诅咒所用的物件,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就会出现应声,元世祖听后吓出冷汗,随即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用此刑罚当庭示众。

明朝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体悟民间百姓疾苦,从小生活在民间的他,深知贪官污吏对于国家之危害,从政后对其末贪官污吏更是恨之入骨,而后期惩治犯人的的常用的刑法就有此项。

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从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并且当时地方各个府、州、县、卫衙门左边的土地庙,就是次刑法的刑场,所以老百姓又称土地庙为“皮场庙”。

明末更有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也用到此刑罚。

二、清朝酷刑

而清朝满洲人入关,效仿汉人一系列制度和刑法,以至于后期的酷刑甚至更多数不胜数。曾有着清朝酷刑第一人之称的僧格林沁在围剿太平军时,曾在连镇作战,而被捕太平军全部被“用此刑罚”手段残忍无比。

1855年期间,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营攻敌大战清军不敌,随后清军俘获太平军重要将领后,僧格林沁下令,将“二人用此刑罚”当场示众,现场的士兵也是面无人色,人人畏之。

1857年期间,湘军知府吴坤修生擒贼人达到百余人,而每生擒一贼,也用次刑法当场示众,百姓们见了无不颤抖凛凛。 [3]

结语

社会不断在进步,在好的发展同时,有时候你会发现人生的转折点就隐藏在平凡之中,对此我们真的很幸运。

那么广大的网友对此刑罚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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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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