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山东美女海边救人,被网友怒喷:隐私都露出来,臭不要脸

“咦,恁不知羞耻,那上半身都漏光了,旁边还有一群穿着裤衩的男人。”

“这可以算猥亵吧!是个男的谁受得了这个啊?”

“胸可真大啊!在山东哪个海边,我也要去溺水,嘻嘻!”

当小敏看到自己救人的视频下面,出现了很多这样不堪入目的评论,一时难以接受的埋在母亲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她不明白自己出于好心去救人,咋会被这么多人说三道四。

母亲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劝小敏删掉短视频平台,眼不见心不烦,怒斥这些口无遮拦的网友是在网络暴力,但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帮助女儿进行维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小敏本是出于好心去救人了,为何遭到这么多的恶意评论?

案情经过

小敏来自山东聊城,是当地一所私立医院的护士,最近休假,就和父母一起来青岛崂山这边旅游,她从小就会游泳,在初中时还参加过市运动会的自由泳比赛,得了全市第五名的成绩。

这天阴天,海边的风很大,小敏和父母早上在酒店吃完早餐,就乘车来到了海边,他们先去了当地的网红贝壳沙滩,捡了很多漂亮的贝壳,准备清理干净,回到医院给同事们当作礼物。

到了下午3点的时候,他们一起来到了海边,已经有了一大群人在海滩上嬉闹,很多乘坐沙滩球的游客在海边漂浮,大多数人还是选择游泳圈在靠近岸边的地方玩耍,小敏和父母坐在离海较近的一个地方,撑起了遮阳伞,把带来的一些食物和饮料摆放出来,先补充点身体能力,刚才在贝壳沙滩玩累了。

就在一家人正在安心地享用着下午茶之时,突然听到海边一阵骚动,一群人围在一起,还大喊着,“救命了,有人溺水了,快来救命啊!”

听到呼救声的小敏坐不住了,急忙坐起,准备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却被母亲劝了下来,“说不定人家恶作剧了,你着啥急呢?这火急火燎的性格该改改了,这衣服都没穿好,就跑那边去看热闹?”

小敏才意识到自己的比基尼胸衣有些显小,胸部大部分都暴露无遗了,就把母亲的那件碎花薄纱防晒裙穿在身上,拉住拉链,基本上能遮住了,但是隐隐约约还是能凸显出她那傲人的身材。

过了几分钟,那边的骚动还在继续,不时有人从海里往回游,好像不是在恶作剧,小敏把一瓶电解水全部喝完,然后给父母说了声,“爸、妈,我去看看啥情况,绝对保证安全,放心吧!”便火急火燎地往海边跑去,连沙滩鞋都没有穿,光着脚丫跑去。

等小敏到了海边,那哗啦啦的海浪一阵高过一阵,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声,好像是在警示人们不要靠近,这时候一群手忙脚乱的男子正在尝试往海的方向游去,但好几次都被海浪给拍了回来,好几个游泳圈也被海浪打回了海里。

小敏急忙为那几位男子发生了什么,大家看到一个年轻的小女孩来凑热闹,一脸不耐烦,“别问了,有人溺水了,我们正在想办法把他拖回岸上,海浪太大了,近不了身啊,急死人啦!”

“我试试吧!”小敏说着便要下海去朝他们所指的方向游去,但是很快被几个男子给拦住了。他们认为小敏虽然热心救人,但是看起来太娇弱了,别把溺水男子没救上来,自己反而陷入危险境地。

但一时又没有好的办法,最终大家找来一些绳子和衣服,编了一条很长绑带,一头系在小敏腰间,一头由众人拉住,大家才放心让小敏下海去拖回溺水男子。

虽然海浪依然很大,但是小敏的身体相比男人比较娇小,很容易穿过海浪的底下,被海浪带着游到溺水男子身边,她把绑在自己腰间的绳子解下来,绑在了男子腰间。

趁着一阵海浪袭来,她向海边的那群人示意可以拉绳子了,自己则钻入水底,用手拽着男子的胳膊,让海浪裹挟着自己和溺水男子漂到了海岸,在大家齐心协力下,终于把溺水男子救下。

可是此时被救男子已经昏迷不醒,而海边的浪花越来越大,大家就抬着男子往靠近陆地的一边,小敏也顾不上自己湿漉漉的头发和已经湿透的防晒衣,帮着大家一起把男子抬到安全地带。

当溺水男子被抬到安全地带时,已经没有了意识,躺在沙滩上一动不动,口鼻里发出微弱的喘息声,会有一些白色泡沫从嘴里泛出,围观的人很多,还有很多人拿起手机拍摄,准备上传到网上,获取流量。

就在众人也束手无策之际,小敏又站了出来,说自己是一名护士,开始对该男子进行施救,她不顾众人的眼光,骑在只穿个黑色泳裤的男子身上,用双手有节奏地按压溺水男子的胸部,期待心肺复苏能够挽救该男子,可是按压了了好多下,该男子依然没有反应。

她又招呼众人帮着把男子扶着侧躺,用手拍打男子背部,这时男子有反应了,吐出好多白色的呕吐物,并动了一下,大家终于看到了希望。小敏接着再给该男子做了几分钟心肺复苏和十几下的人工呼吸,终于看到男子的脸色开始柔和。

随后救护车也赶来了,将溺水男子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在场所有人纷纷为小敏鼓掌点赞。

然而却有一些存心不良的人把小敏施救的视频剪辑发到网上,为小敏惹来了这一场无情的网络暴力,很多正如开篇那些不堪入目的评论击溃了小敏的自尊心,让她一度被怀疑患上了抑郁症。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既欣慰又愤怒。欣慰我们的社会还是有像小敏一样见义勇为的好人,并能不顾一切地去救人,并最终使溺水者获救。但我们同时也愤怒,愤怒那些所谓的匿名网友,化身“键盘侠”,将一件美好的事情给蒙上羞耻的面纱,让一个性格开朗的见义勇为者,有可能患上抑郁症。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例中我们需要理解两个概念,即见义勇为和网络暴力,这是两个恰恰相反的法律事实,一个是个人对公序良俗的维护与践行,一个是“乌合之众”对于公序良俗的违背和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小敏主动救助溺水男子的行为,是符合我国《民法典》所规定见义勇为行为,她是保护溺水男子的生命权而下海救人,溺水男子获救了,但是她自己却受到了网络上的各种语言暴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救人,也就是溺水男子应当勇敢站出来替小敏说话,并维护她的名誉权,如有必要,也可以给予小敏一定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我国各地颁布的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条例,针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个人,关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各方面,当地政府都必须有所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见义勇为奖金、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高考享受加分、优先享受保障房等。

因此,对于小敏的见义勇为行为,无论是她的户籍地聊城,还是行为发生地青岛,都可以根据当地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对小敏实施奖励和宣传,呼吁全体市民向小敏学习,从正面进行宣扬,以压倒那些负面的信息和清晰。

针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网民,对小敏进行网络暴力的行为,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进行惩治了吗?

当然是可以依法进行惩治的,从本质上来说,网络暴力还是属于暴力行为的一种,只不过是从现实世界转到了虚拟世界,但每一个ID背后都是一个拥有现实身份的个人或组织,这也就是说网络暴力的行为内容是虚拟的,但网络暴力的实施者并不是虚拟的,我们是可以进行追责的。

网络暴力对于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并不比现实暴力少,因为人不仅仅是肉体的人,还具有情绪、感情,心理反应等,而这些网络暴力行为并不直接侵害受害人的肉体,几乎是直接奔着受害人的精神方面来的,伤害和侵犯受害人的精神意识,造成受害人精神崩溃,甚至自残、自杀等恶行行为,直接危及受害人的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的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小敏作为一个公民,自然享有自己的名誉权,而名誉权是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侮辱和诽谤的,网民对于小敏身材和评论和遐想,就是对小敏的一种侮辱。

除了这些网民之外,对于视频的拍摄和发布者,还有广泛传播者,我们也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公然侮辱或诽谤他人,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十天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无论是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小敏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针对网络暴力的行为进行反击,让这些躲在网络背后的个人或组织,承担应得的法律责任。

结语

这个世界破破烂烂,但却总有人在缝缝补补,而小敏就是在做缝缝补补的人,那些侮辱、诽谤她的网民,正是将世界破坏的破破烂烂的人。

我们应当分清是非,支持小敏这样的人,反对那些实施网络暴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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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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