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入社区 家教伴成长!芝罘区人民法院黄务法庭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宣传和贯彻实施,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法治观念,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芝罘区人民法院黄务法庭前往福源路社区爱心邻里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黄务法庭负责人为大家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重点法条等,并播放了家庭教育相关的宣传片,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理念去教育孩子,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通过此次宣讲,让家长们深刻认识到家长不仅是孩子们的第一任教师、监护人,同时也是孩子的朋友和榜样,在科学教育孩子方面找到了指导依据。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向家长精准传播“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社会知晓度,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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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标签:人民法院   法庭   烟台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治   教育孩子   家教   观念   家长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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