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奢侈品,26个店主被告!一买手店一审被判赔偿3.2万元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曾艺轩通讯员思法)Prada作为一线奢侈品,高昂的价格“劝退”了不少人。高仿商正是看中了这个商机,以较低的价格制造仿冒品冲击了正品市场。近期,思明法院受理了一批奢侈品品牌起诉被告商标侵权的案件,其中,Prada品牌方作为原告的案件就有26件。

Prada是一家创建于意大利的奢侈品品牌公司,旗下包含包袋、鞋履、成衣、配饰等系列产品,广受消费者追捧。Prada在中国为其经营的不同品类产品注册了一系列商标。

M买手店(化名)开在人流量巨大的商业街上,店铺里陈列的多是潮流女装,也搭配一些鞋履、包具、发带等配饰进行售卖,这些配饰的价格多为数百元至上千元。

在市场调查中,Prada发现M买手店不仅在店内售卖多款带有Prada商标的鞋子、配饰等,还在微信朋友圈展示销售印有Prada商标的服饰。

Prada认为,M买手店经营时间长、店面面积大,销售的款式多、售价高、获益高,该行为侵犯了Prada的商标权。

M买手店却认为,店铺的主营业务是服装销售,陈列的包包、鞋子只是为了展现衣物搭配的效果,店铺并不生产这些商品,而是从外地进货,店主从外观上也很难辨别这些是否为侵权产品,不具有侵权故意。

为证明进货的合法来源,店主还向法院提供了销售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M买手店提供的销售单并未体现供货方合法登记的信息,无法核实供货方的身份。故M买手店以销售为目的对外销售带有Prada商标标识的产品,且售价远低于正品价格,也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侵犯了Prada的商标权,应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责任。

最终,法院考虑“Prada”的知名度及合理维权费用、M买手店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销售的渠道范围等,一审判决要求M买手店赔偿3.2万元。

法官说法

店主或因销售数额较大面临牢狱之灾

近期,思明法院受理的Prada品牌方作为原告的案件有26件。被诉的店铺都是服装店,主营业务是潮流买手,但会搭配奢侈品高仿产品进行销售,其中不乏Prada、LV、Chanel等知名奢侈品。

法官说,店铺通常自认为主营业务是服装,搭配售卖一些配饰并不会构成侵权。然而,只要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店铺明知是假冒产品仍继续售卖,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而要证明进货是合法来源,也不能仅凭信息不明的进货单来证明。因此,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店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外,高仿奢侈品的销售单价比普通假冒产品价格更高,如不停止侵权,店主还可能因销售数额较大而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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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奢侈品   店主   配饰   被告   店铺   法院   商标   来源   品牌   价格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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