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夜跑被强奸杀害,凶手:她活该,谁让她跑步不穿胸罩

女性穿衣自由也是最近讨论比较激烈的一个话题,现在的女性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封建,对于每天的穿搭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也属于每个人的个人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可总会有一些人喜欢在背后对他人指指点点,甚至一些人固执的思想就认为,只要穿着暴露的女人就一定不是好人。更有甚者,这些说辞竟然成为了一些人违法犯罪的借口。

【案例回顾】

福建几年前就发生了一起真实的案例,一女子在夜跑后失踪一周多的时间,最后在河里发现了她的尸体。而经过警方法医对尸体研究后发现,女子在生前不仅被人活活勒死,还遭受了性侵。

小娟是土生土长的福建本地人,婚后和丈夫刘某一直生活在城市里。案发当天下班后,小娟和刘某早早吃完了饭,随后刘某便躺在床上看电视。而小娟平日里都有饭后运动的习惯,起初她还拉扯着丈夫和自己一起去,可每次丈夫都不愿意动弹,这次外出跑步她也就没有再叫丈夫,可谁也没想到,就在这看似平静的夜晚,小娟离开后却再也回不来了。

由于小娟平时饭后出门慢跑都是穿着一个运动背心,里面也就不再穿其他的衣服了,而这也让她恰巧当天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

小娟和往常一样,在晚上7点半左右出门沿着小区一旁的河岸慢跑,按照平时的速度,小娟运动完再回到家,大概要晚上9点左右,所以丈夫刘某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可等到了晚上快10点,妻子仍旧没有回来,刘某便尝试给妻子手机打电话,但也没有人接听。这时他心里就已经隐隐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但也不敢往更深层次去想,他赶紧穿上衣服出门沿着妻子平时运动的路线开始寻找。

刘某沿着妻子跑步的路线找了一遍又一遍,根本看不到妻子的身影,她又给丈母娘和妻子的其他朋友打去电话询问,也都没有任何信息。这时的刘某彻底慌乱了,他猜测妻子可能是在跑步途中遭遇了不测。

刘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询问清楚事实过后,立即派出了警员来到刘某所在现场寻找,同时刘某也通小区的物业群中发了信息,希望能通过邻居们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可结果是小娟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谁都没有见过她,并且就在公安机关派出警力搜寻了大半夜后,一丁点有用的信息都没见到。

之后,公安机关又回到了单位对涉案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取,可这时麻烦就出来了。监控中只能看到小娟从自家小区出去的画面,而小娟平时跑步的路线是从小区后面的小路穿过走到江边的跑道上,这一路是没有任何监控的,而小娟失踪的当晚,气温相对较低,江边并没有什么人,所以找不到小娟的去处。目前只能发出公告,看能不能通过昨晚在江边遛弯的人们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由于这一切都太过蹊跷了,刘某主动报案,而小娟信息一概不知,所以只能判断为最后接触小娟的人就是丈夫刘某。因此,在将刘某送回家后,公安机关不得不对刘某也产生怀疑,是否有刘某作案再故意报警的可能呢?但经过第二天的走访,这一猜测很快也被排除了,因为邻居和朋友亲人口中,二人感情一直非常要好,而且根据刘某的表现来看,并没有太大的作案可能性。

第二天天一亮,公安机关就到小娟失踪的路线上询问过路的人,一直持续到了晚上,都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由于小娟失踪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了,很可能已经遭遇不测,于是办案人员只能将搜寻范围扩大。而在他们将搜寻范围扩大一圈后,小娟夜跑路上不远处的一个废弃工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抱着尝试的心理前往查看,可就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重大的信息。

通往废弃工厂只有一条老路,而这条老路正是从一条跑道一侧延伸出去。大家才向前走了几步,就发现地上有明显的拖拽痕迹。而继续往里走,拖拽和挣扎的痕迹越是明显。等来到废弃工厂内部,一双满是血迹的运动鞋赫然出现在大家眼前。一同前往的刘某顿时瘫倒在地,他表示,这双带有血迹的运动鞋正是妻子平日出门跑步所穿的。

听到刘某这么说,办案人员心里也是咯噔一下,这说明小娟大概率是遭遇不测了。经过鉴定,鞋子上的血迹也确实为小娟的血迹,那么接下来的重点就已经不在是搜寻“活人”,而是寻找“尸体”了。

将废弃厂房周围的山头丛林中都寻找了一遍,并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而这些位置都紧邻江边,于是办案人员大胆猜想,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将小娟的尸体扔进了河里呢?可河水是流动的,这要从何处才能找得到?

说来也巧,办案人员们正在江边分析这些问题的时候,江面上一个废弃瓶子引起了其中一名警察的注意,他发现河面河水一直在流动,和飘在上面的废弃瓶子竟然一直在原地。这就有一个可能,这个瓶子下面很可能被什么东西扯住,又或者是有人有意而为之。

虽然只是猜测,但总要一探究竟才行。最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联系了打捞队的人,沿着这位警察所指的方向开始打捞。10分钟不到,就传来消息,下方果然有东西,而等打捞上来的东西摆在大家眼前的时候,大家都被震惊了,一具已经浮肿的女尸出现在大家眼前,同时还隐隐散发着腐臭味。刘某欲上前,被工作人员制止了,他嘶吼着表示这就是自己的妻子,穿的衣服都一样。

而这起人口失踪案到此至少人找到了,可接下来的如何寻找犯罪嫌疑人又是一大难题。法医很快对小娟的尸体进行了解刨,而除了其身体表面上的伤痕外,法医还在她的身体内部发现了不属于她本人的dna,这就说明,小娟在死亡前后很可能还遭遇过性侵,在结合小娟体外脖子上的勒痕以及身上的挫伤,这点基本能够确定。而且,虽然小娟被泡在水里好几天,可尸体解刨后却发现其肺部并无积水,那么就可以确定,扔进水里只是抛尸行为,小娟在被扔进河里时就已经遇害了。

很快,公安机关终于找到了有用的信息。在小娟夜跑的一旁有一个小商店,走访过程中,民警发现商店的摄像头所朝向的位置正是跑道。他们便前往商店调取当天监控信息,果不其然,发现了小娟路过时后方有一名陌生男子鬼鬼祟祟跟随着。而之后经过技术还原,调取警方基因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正是小娟体内遗留DNA的主人。

公安机关很快对这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控制,在讯问室中,警察原本以为这位男子还要狡辩一番,可该男子并没有狡辩。相反的,他极度从容地交代了自己犯案的全部过程,从选择犯案对象到如何尾随,然后杀害,奸尸,所有的细节都能够一一对应。而当办案人员询问他为何要做出这一行为时,他突然情绪失控,大吼道:“她自己不穿内衣,一看就不检点,活该!”办案人员也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情绪变化下了一跳,而随后,他再次诚实交代了原有。

原来这位犯罪嫌疑人起初也只是一个普通农民,自己有一位漂亮的妻子,生活稳定幸福。可当自己发现自己辛苦打工挣来的辛苦钱,妻子竟然拿着这些钱去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然后勾引其他男人,并且还让自己多次捉奸在床。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变化,在妻子彻底离开自己后,他就准备对所有穿着暴露的女人开始报复。此时他的内心里,只要穿着暴露的女人,那一定就是轻浮不检点的人,所以都应该受到惩罚。

最终,他被意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

【以案释法】

本案中,杀害小娟的犯罪嫌疑人在尾随小娟后所做出的所有行径都很残忍。但其中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就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在这起案件中到底应该如何去认定?

这两个罪名并不冲突,但本案存在特殊点,需要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到底是泄愤杀人后产生的强奸犯意,还是说一开始就是为了实施强奸行为。因为看似行为方式都是强奸加杀人,但在法律上规则原则是不一样的。

具体说来,如果持有杀人的故意,实施杀害行为后,被害人被杀死,那么此时面前的就属于一具尸体了,尸体是不属于“人”的范畴的,法律上并不存在“强奸尸体”的说法,所以如果是先杀人再强奸,那么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就只能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而后面强奸尸体的行为只能认定成“侮辱尸体”的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一开始捆绑小娟就是为了实施强奸行为,强奸后再杀死小娟,那么就属于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了,后面的杀人行为属于事后害怕被害人报警而灭口的行为。数罪并罚后以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同时,我们还要去分开“强奸罪致人死亡”与本案数罪并罚的区别,如果是为了实施强奸行为而做出暴力压迫对方反抗的行为,而这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则应当认定为强奸罪致人死亡,就不再单独认定故意杀人罪了。

用本案举例,如果小娟在遭遇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为了实施强奸,用麻绳勒住她拖到无人处,意图实施强奸,而这个勒拽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小娟窒息死亡,那么就认定为强奸罪致人死亡,而不认定“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并罚”。

【结语】

本案犯罪嫌疑人心理路程的变化很明确,在他的概念中,因为自己遭到了背叛,所以将一切罪责归咎于“爱打扮”的女人。可爱美是所有人的天性,我们不能将自己的罪责和欲望强行施加在他人头上,无论何时,这种思维都不应有、也不该有。以此为借口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的讨论。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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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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