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强奸后嘲笑男子,"这就结束了?",就几分钟还好意思强奸我?

前言:祸从口出,病从口入!

“这就结束了,完全没感觉啊!就这还好意强奸我”这是一名女子在遭遇强奸后对男子的评价。也正是这句话激起了男子的愤怒,转身就将女子再次拽入草丛,将她暴打一顿!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女子为何不顾自身安危这么刺激男子呢?两人最后的结局又会是什么呢?

借酒消愁后,踏月归家途中遇歹徒

小梅(化名)因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便早早的就辍学出门打工了。但是没有什么文化更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一开始在大城市中很难找到立身之处。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差不多的工作,但是由于近来的生意不景气。小梅所在的公司即将会面临裁员。小梅也很有自知之明,没有在特别重要的岗位,可能第一个裁掉的员工就会是小梅。

不过,也确实如小梅所料,她确实被裁了。所以,刚失去工作的小梅很是惆怅,手里也没有多少的“余粮”,也不知道接下来能找到什么工作。

她的朋友知道了她的心事,为了缓解她的情绪,就把她拉出来吃吃饭喝喝小酒。小梅越喝越起劲,喝的上头的时候不自觉的向朋友诉说自己的人生很不顺利,很坎坷。

吃完饭后,在酒精的作用下,小梅的情绪似乎得到了缓解。于是就笑着和朋友们告别。她朋友提出来要送她回家,也被她拒绝了。小梅说:“一天走这条路几百遍,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家”见小梅说的这么肯定,她的朋友也只好随了她的意思。

不过,这天晚上注定是不太平的...小梅和朋友告别以后,不小心摔了一跟头。在小梅刚爬起来的时候,身后突然闪现一个人影。她还以为是自己眼睛看花了,眨了眨眼睛以后,定睛一看,一个带着鸭舌帽黑色口罩的男人正在朝她走过去。

出于警觉意识,晓梅加快了自己的步伐,试图甩掉后边的男人,可是男人似乎也在加快自己的步伐,步步紧逼小梅。

夜深了,周边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影儿,小梅害怕自己遭遇悱恻,飞快的跑去了一个胡同,试图躲起来。可是小梅想错了,钻到巷子里是很危险的。只见鸭舌帽的男子一个箭步朝小梅飞奔过来。直接从背后用手捂住小梅的嘴巴,并且说道:“别发出任何声音,把钱拿出来!”

小梅知道自己遇到了抢劫,为了保命,小梅直接将钱包里的几千块钱全部拿了出来,递到了歹徒的面前。她本以为自己乖乖的把钱交出来,就可以直接回家了。殊不知,当歹徒从小梅手中接到钱的那一刻,仔细上下打量着小梅。

小梅微醺的样子,脸蛋儿透出微红,夜光下也难以掩盖小梅的曲线。歹徒环视了一圈,确认周边没有人后,一边用手捂着小梅的嘴巴,一边用力拖拽的着小梅往巷子尽头的偏僻角落里走去...

发泄完欲望后被嘲笑“不行”

偏僻角落的周围没有任何人,小梅意识到自己可能要“羊入虎口”了。想趁歹徒不注意拿起手机拨打报警电话呢,可是就在小梅刚拿起手机的那一刻,歹徒立马就把手机夺走了...

当到了角落里后,歹徒就迫不及待的想对小梅实施侵犯。用力把裙子撕扯开后漏出洁白的肌肤,歹徒将小梅压在身下,尽情的“享受”着她的身体。下一秒,歹徒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直接暴力的将小梅的衣服全部褪去了,还不忘用手捂着小梅的嘴巴,生怕她发出声音暴漏了目标。

就这样,歹徒沉浸在这样的愉悦之中。时间过去了许久,歹徒这才满意的起身,穿好自己的衣服,漏出了奸邪的笑容。准备离开时还警告小梅“你要是敢报警,有你好看!”

小梅听见歹徒这样说,不由自主的就发出了一阵冷笑。随后说道:“你也不过如此啊,这么快就结束了,完全没感觉啊!就这你还好意强奸我啊。”

歹徒本来是打算警告完小梅以后就起身离开了,他没想到小梅如此的刚强。感受到侮辱的歹徒,一气之下就将正在穿衣服的小梅暴打了一顿。打完以后直接扬长而去,只留下头发凌乱的小梅独自停留在夜色中,小梅因为太过疼痛不一会儿便晕倒了。

路人报警,抓捕归案

在天快亮的时候,这边有人散步,看到了晕倒的小梅。路人急忙的拨打了救护车电话以及报警电话。不过幸运的是,小梅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所受的伤已经达到了轻伤二级。

醒来的小梅向警方叙述了自己的遭遇。随即警方就展开了调查,通过查看去往案发现场的必经之路上的监控录像,警方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原来他是一名惯犯!曾经因为抢劫罪蹲了几年的班房,本以为在狱中已经改过自新了,没想到出狱后又重操旧业了。

经过警方的追查,很快就找到了郑某的住处。随后将郑某抓捕归案!归案后的郑某只承认自己抢了小梅的钱以及强奸了小梅。而对于暴打小梅的行为拒不认错!

因为在证郑某看来,小梅说出的那几句话是严重侮辱了他,如果当时小梅不说的话或许还不会挨这顿打了。

在证据面前,无论郑某为自己如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郑某因涉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以案释法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侵犯财产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对他人实行威胁或者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的公私财物较大或者多次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被罪的对象。

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或者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较大或者多次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敲诈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抢劫罪要求两个当场,也就是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并且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不要求当场取得财物。对于抢劫罪来说,造成伤害或者取得财物的,都是犯罪既遂。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取得财物要有一定的立案数额标准限制。

小结

当我们遇到危险时,要冷静应对,不要惊慌失措。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能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如果我们无法摆脱罪犯的控制,可以适当地妥协与忍让,但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在面对危险时,我们应该审时度势,根据情况采取合适的行动,避免让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寻求帮助,及时报警或者向周围的人求助,以便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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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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